這女孩首次為男友運毒就被抓,寧死不肯透露同夥,20歲就被槍決
眾所周知,毒品作為違禁物品,是禁止吸食和販賣的。但是由於毒品販賣有著高額的利潤,所以總是有人禁不住利益誘惑,走上吸毒販毒的不歸路。不過,也不是所有毒品販賣者都是受經濟利益驅使的,還有一部分別人是因為受到欺騙才誤入毒品銷售的歧途。例如這位毒品販賣者,就是因為受男友哄騙,年紀輕輕走上販毒道路,最後受到了法律的嚴懲。這位販毒者就是陶靜。
陶靜於一九七一年出生於雲南省,有著非常悲慘的童年生活。年紀小小父母便離異,且父母都沒有撫養她,所以陶靜只能跟隨姐夫生活。因為從小就沒有在一個完整的家庭中生活,且缺乏管束,所以陶靜的性格非常叛逆。讀書時,雖然有著學校老師的教育,但陶靜並不願意把心思放在學習上,而是整天跟著社會人員廝混。學生時代結束後,陶靜徹底自由,更加放縱自己過著隨意的生活。
因為雲南省處於我國西南邊陲,所以有很多境外販毒人員想通過雲南省向我國運送毒品。為了更方便將毒品攜帶入境且降低自身被抓的風險,這些販毒人員通常會讓他人幫助攜帶毒品入境。陶靜就是被毒品販子盯上幫助攜帶毒品中的一個。讓陶靜攜毒的販毒分子姓楊,在一次偶然機會中,兩人得以結識。楊某見陶靜只是一個小姑娘,社會經驗遠不及他多,便不斷與陶靜來往,試圖說服陶靜成為他毒品運輸的助手。後來,經過楊某的一番哄騙,陶靜與楊某確立了戀人關係,並同意幫他運送毒品。
楊某自然非常高興陶靜能成為他的幫手,所以在陶靜第一次幫他運送毒品時,他便往陶靜身上藏了接近五百克毒品,可見其有多貪心。不過,貪得無厭的人總是沒有好下場的,何況還是販毒分子。在警方的偵查下,陶靜首次攜毒便被查獲,隨後被關入監獄。接下來,陶靜將要面對的便是法律的嚴懲。
在審訊過程中,警方告訴過陶靜,只要陶靜願意說出楊某的下落,她便可以獲得更輕的刑罰。然而,陶靜卻非常固執,無論警方怎麼問,她都不肯說。最後,陶靜被判處死刑,年僅二十歲。行刑前,陶靜留下了一張紙條,紙條上只寫了親愛的媽媽五個字,可見她對自己母親的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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