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部門聯合發文鼓勵社會辦醫 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
社會領域公共服務關乎民生,連接民心。
近年來,社會領域公共服務投入不斷加大,設施條件不斷改善,但相對於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仍然存在供給不足、質量不高、發展不均衡等突出問題,托幼、上學、就醫、養老等方面的服務質量和水平與群眾期待還有不小差距,這既是現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的表現,又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也是潛在的巨大國內市場。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8部門聯合印發《加大力度推動社會領域公共服務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行動方案》(《方案》),提出了27項行動任務。
《方案》的主要目標包括,到2020年,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建立,人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7.3歲;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完善等。
《方案》明確,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
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運營高水平全科診所,建立專業協作團隊為居民提供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
支持社會力量深入專科醫療等細分服務領域,在眼科、骨科、口腔、婦產、兒科、腫瘤、精神、醫療美容等專科以及中醫、康復、護理、體檢等領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品牌服務機構。
鼓勵有實力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瞄準醫學前沿,組建優勢學科團隊,提供以先進醫療技術為特色的醫療服務。督促各地落實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指引,精簡優化審批流程。
《方案》要求,均衡發展優質醫療資源。
圍繞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腫瘤、心腦血管等重點疾病,在全國建立若干高水平的國家醫學中心和一批區域醫療中心,擴大優質醫療資源供給,集聚醫教研產等各種創新要素,開展癌症等重大疾病科技攻關,在醫學科研成果臨床轉化、攻克疑難複雜疾病、建立人才培養模式等領域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鼓勵優質醫療資源通過組建專科聯盟、建設分支機構、遠程醫療協作、「互聯網 醫療健康」等多種方式,輻射帶動中西部地區醫療服務能力提升,逐步滿足群眾就近享有高水平醫療服務需求。
《方案》提出,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重點支持床位不足或業務用房面積不達標的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力爭省、地市、縣三級都有一所政府舉辦、設施齊全的婦幼保健機構,強化省、地市、縣三級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能力和產前診斷篩查能力。
支持兒科資源不足地區加強建設,統籌利用各種服務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擴展強化產科、兒科、中醫科等服務功能,力爭到2020年每千名兒童床位數增加到2.2張。
《方案》強調,提升貧困地區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改善農村醫療衛生保障條件,確保每個縣(市、區)建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院),並以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重點,改善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
力爭到2020年,每千人口縣級醫療機構床位數達到1.8張左右,能夠滿足縣域居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等需要。地方政府負責籌集資金,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
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特色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優勢。
《方案》提出,提高醫學應急救援和傳染病等防治能力。
依託大型綜合性醫院擴展補充緊急醫學救援能力,配置醫學救援設施設備,建立國家綜合、航空、海(水)上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構建全國分區域布局的海陸空立體化、專業化緊急醫學救援網路,建立健全緊急醫學救援體系。
改革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加強綜合性醫院傳染病、精神病診療能力和傳染病醫院建設,全面提升艾滋病、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疾病防治能力。
完善血站服務體系,加強血站及血液篩查實驗室建設,保障血液安全供應。
今年年初,為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辦醫積極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曾聯合印發《關於優化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工作的通知》(《通知》)。
《通知》要求,進一步簡化優化項目建設相關審批條件,規範開展社會辦醫療機構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凡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條件和申請材料一律取消。
《通知》明確,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審批作為前置條件。對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規定實行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兩證合一」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其他部門履行審批手續時均不以取得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的設置批准文件作為前置條件。
據國家衛健委今年1月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國醫院數達3.2萬個,其中:公立醫院12072個,民營醫院20404個。與2017年11月底比較,公立醫院減少109個,民營醫院增加2291個。
附件:《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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