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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宗教、還是迷信?你知道信仰的底線在哪裡嗎?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難以區分正當宗教信仰和迷信活動,因此總是對宗教產生懷疑心,又常被迷信之心唬住而不知行為對錯。那麼,宗教信仰和迷信活動究竟有哪些區別呢?我們今天就來仔細分析一下:

迷信泛指對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仰或崇拜。宗教信仰與迷信從認識論上的確有共同之處,它們都相信和崇拜神靈或超自然力量。但是迷信不屬於宗教範疇,其區別在於:

第一、宗教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現象,有其發生、發展和消亡的客觀規律。宗教在適應人類社會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特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與此種信仰相適應的宗教理論、教義教規,有嚴格的宗教儀式,有相對固定的宗教活動場所,有嚴密宗教組織和宗教制度。而迷信既沒有共同一致的崇拜物,也沒有既定的宗旨、規定或儀式,也不會有共同的活動場所。迷信的對象可能是神仙鬼怪,也可能是山川樹木。迷信一般是指神漢、巫婆和迷信職業者進行巫術活動,只是為了預卜前途命運,並不是把它作為自己的世界觀;迷信職業者不過是利用這些活動騙人錢財,作為一種謀生的手段。

註:世界各大宗教符號標誌

第二、宗教是一種文化現象。宗教在其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不斷吸收人類的各種思想文化,與政治、哲學、法律、文化,包括文學、詩歌、建築、藝術、繪畫、雕塑、音樂、道德等意識形式相互滲透、相互包容,成為世界豐富文化的組成部分,迷信不具有這些特點。

第三、宗教有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依法進行管理,開展規範的宗教活動。在國家法律範圍內,宗教組織正常的宗教活動和社會公益事業,都受到保護。國家宗教政策鼓勵宗教發揚各自的優良傳統和積極因素,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而迷信只是少數迷信職業者圖財害命的騙術,某些迷信組織更是藏污納垢、殘害群眾,甚至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註:我國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活動

國家在對待宗教信仰和迷信上有明確的政策界限。國家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堅決打擊一切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各種不屬於宗教範圍的、危害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的迷信活動。而我們自己,也要在主觀上區分清楚宗教和迷信的界限,且莫被別有用心的人欺騙。

(道教之音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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