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阻撓,員工離職滿30天還安排工作,不做完不能走,怎麼辦?
職場
02-25
導讀:領導阻撓,員工離職滿30天了還給安排工作,不做完不能走,怎麼辦?
職場上,很多人為了追求更高的收入和更快的晉陞機會,往往會選擇辭職跳槽。一般來說,員工在辭職前必須提前30天跟公司申請,這是每家公司都有的要求。如果你不提前申請,公司是有權力不讓你走的。當然也有個別員工在找到新工作後,寧可不要那個月工資也要走人,這種情況也不少見。
最近有員工在職場論壇吐槽,他說這家公司是我見過最差的工作交接,明明離職申請已經滿30天了,可是領導還是給我安排工作任務。當時領導還說如果不做完任務就不給離職證明,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呢?看到這裡,筆者也忍不住吐槽,筆者認為:
1、領導這麼做不合理
領導想通過離職證明來要求員工完成工作任務,這本來就是不合理的要求。首先員工已經提前一個月遞交了辭職申請,領導就應該在這30天的時間裡來做好安排,如果領導非要留住員工,該員工完全可以自己走人,領導不會真的不給離職證明。要知道領導這麼做,肯定會耽誤該員工重新在好工作,即使仲裁的話,該公司肯定也會輸,而且還要面臨罰款,只是該員工會被耽誤不少時間而已。
2、一定要書面或者郵件申請
很多人在辭職的時候會犯這樣一個錯誤,尤其是那種在小公司上班的員工,他們只會跟領導提出口頭辭職,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如果我們想跳槽,一定要跟領導書面申請或者是給公司發郵件。即使領導想阻撓,他也是沒有道理的,不然就是違約。
你們怎麼看這樣的事情呢?歡迎寫在評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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