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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地山落花生的女兒,一次流產終生不孕,獄中收到丈夫離婚協議書

許燕吉是當時一位著名學者的女兒,她的父親是許地山,曾經寫有一名十分出名的文章叫做《落花生》,這篇文章得以入選課本,給不少人留下了很是深刻的印象,而許燕吉也因此被稱為落花生的女兒。

1933年,她出生於北京,她的祖上有人曾經中過舉人,在廣東做了十四年的官,後來因為辛亥革命便丟了官職,因著早先家境良好,所以她的父親在年少時候曾經出國留學,接受了很好的教育,後來成了當時有名的學者。在她三歲的時候,她的父親被胡適引薦,然後去到港大任課,一家人一同去到了香港。

當時一家人的生活十分優渥,住在一棟小樓裡面,出入都有一輛汽車接送,她的父親和陳寅恪一家關係極好,所以她常常跟著爸爸去陳家做客,和對方的三個女兒關係親密。這樣的美好的日子並沒有維持許久。1924年,她的父親不幸離開人世,當時她只有八歲,他們的房子被日寇佔領,她的母親帶著一家人出逃,一路輾轉於各地,後來去到南京,才有了一個落腳的地方,她也在父親生前好友的幫助下,得以進入學校念書。

1950年,許燕吉考入大學,所學內容為畜牧,大二的時候,她和班上的一位同學談起了戀愛,當時的人對待感情十分慎重,談戀愛也是要向組織彙報的,組織同意之後,兩人便在1955年結為夫妻,她也被分配了工作。

結果當時因為她提了不少的意見,被人打成了右派,她的工作沒有了,被逮捕的時候,她已經有了身孕,於是暫緩了四個月,結果孩子胎死腹中,她本想見見這個未成形的孩子,卻在醫生的勸阻下,放棄了這一想法,後來她回憶起這件事情的時候,十分後悔,因為此生她再未能生下一兒半女。

判決書下來了,她被判處六年的刑期,結果她僅僅是入獄兩個月,便收到了一紙訴狀,原來是她的丈夫提出了離婚的要求,僅僅是短短一年的時間,她卻彷彿經歷了旁人一生所經歷的痛苦,她被判入獄,孩子夭折,丈夫還要和她離婚,她的內心十分痛苦,她請求丈夫不要和自己離婚,但是對方並不同意,兩人見面之後,她仍然在苦苦哀求,但吳富融還是拒絕了,次年的五月,離婚判決仍然下來了,她雖然十分傷心,卻並未輕生,一直堅強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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