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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少爺和女戲子相戀,卻無法成婚,女戲子被權貴買走後鬱鬱而終

弘一大師李叔同大名鼎鼎,在民國很有知名度,而清末的大案「楊翠喜」案也跟他有關係,楊翠喜就是李叔同的初戀情人。

楊翠喜本是貧家女,在她很小的時候就被家人賣給楊姓樂戶,取藝名楊翠喜,開始學唱戲。楊翠喜十四五歲出落得亭亭玉立,相貌嬌美,水靈靈的十分可愛。

作為一個女戲子,光有漂亮的容貌是不夠的。楊翠喜還有一副好嗓子,她唱戲唱得特別好,擅唱《梵王宮》、《紅梅閣》。

李叔同通音律,工詩、善畫、善歌唱,還是一位戲劇愛好者。美貌如花的楊翠喜吸引了少年李叔同的注意,他喜歡上了楊翠喜,經常去給楊翠喜捧場,每天晚上都到 「天仙園」看楊翠喜唱戲,散戲後不辭辛苦提著燈籠送楊翠喜回家。

恐怕散戲後送心上人楊翠喜回家是少年李叔同最快樂的時候,可是他不能娶楊翠喜為妻。

李叔同出身官宦人家,他的父親李世珍是清朝同治四年進士,曾任官吏部主事,後辭官承家業而為天津門巨富。李叔同是庶出,他比父親小六十多歲,所以在他很小的時候,父親就病故了,他和小妾出身的母親跟著二哥過日子。(嫡長兄已經病故。)

雖然李叔同家裡有錢,可是他掌握不了財權,又不敢向二哥提出要錢給楊翠喜贖身,因為官宦人家最怕自己家的年輕子弟和戲子混在一起。

美貌少女楊翠喜廳奇貨可居,她被清朝大臣段芝貴買下,當禮送給慶親王奕劻的兒子載振,可是盯著慶親王的文官向慈禧太后上書彈劾這件事,由此引起了清末一個大案-----「楊翠喜案」。

載振想著還是官職比美人重要,就把把楊翠喜送給天津鹽商王益孫,王益孫倒是白揀了一個美人,楊翠喜成為王益孫的小妾。

王益孫很愛楊翠喜的美貌,把楊翠喜關住一個小樓,平日不準楊翠喜下樓,連院子都不讓去,這樣的生活和軟禁沒兩樣,楊翠喜行動不得自由,於是精神憂鬱,一年之後就香銷玉殞了。

而李叔同肯定內心悲哀,他的心上人被權貴奪走,紅顏薄命,那麼年輕就離開了人世。1897年,李叔同結婚了,新娘子是茶商的千金俞氏,這是一門典型的包辦婚姻,婚後二哥文熙從家產中撥出30萬元給李叔同支配。

如果這筆錢來得太晚了,如果來得早些,李叔同就可以救楊翠喜,就算因門第懸殊不能娶她為妻,最少可以給她自由,讓她平安活著。

李叔同和楊翠喜的愛情是一出悲劇,富家少爺和名伶難以成就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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