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問:最快速度為光速,為什麼天文望遠鏡能看到數萬光年外?
探索
02-28
打雷時閃電和雷聲是同時產生的,為何我們先看到閃電,再聽到雷聲?那是因為光的傳播速度比聲音快!
光速是宇宙中有效信息傳遞的最快速度,而宇宙中的天體距離我們都很遠,比如大麥哲倫星雲距離我們16萬光年,仙女星系距離我們254萬光年,哈勃望遠鏡還能看到百億光年外的星系。
也就是說,南半球夜間看到的大麥哲倫星雲,是16萬年前的樣子;大麥哲倫發出的光線,在宇宙中空間中傳播了16萬年才到達地球。
光線經過眼睛中的晶狀體,聚焦到視網膜上形成清晰的像,視網膜上的視覺細胞會感知光線攜帶的信息,然後轉化為生物電信號,電信號傳遞到大腦,大腦再模擬計算出外界事物的樣子。
所以,無論宇宙中的天體距離我們多遠,只要天體的光線傳遞到地球時,而且還保留了足夠的信息,那麼就能被我們的望遠鏡捕捉到,於是我們就看到了遠在數百萬光年、甚至數億光年外的天體。
由於光速限制,我們看到的天體信息也是有代價的,代價就是這種信息不是時時的,而是天體在數百萬年,甚至數億年前的樣子。
我們看到的太陽,是太陽在8.3分鐘前的樣子,我們看到的月亮,是月亮在1.3秒前的樣子;如果太陽突然熄滅了,人類也不會立刻知道,因為太陽之前發出的光線還在空間中傳播,要到8.3分鐘後,人類才會發現太陽已經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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