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發子彈僅打死一個敵人,美軍都是「神槍手」?依據在這裡
此前筆者經常能看到類似的問題,更有標題為「美軍打死一個敵人則要用20多萬發子彈」,甚至還有「某軍耗費30多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敵人」的文章。暫且不提「幾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人」的數據是從何而來,但這些混亂的數據是根本站不住腳的。還有的解釋煞有其事地稱「士兵在戰場上會緊張因此浪費許多彈藥」、「火力壓制中彈藥會被大量浪費」,但細想一下,假如真要用幾萬或20多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敵人,那會是什麼情況?
讓我們仔細算算這筆賬。從美軍的角度來看,每位步兵通常情況下會攜帶6個彈匣,外加步槍上的彈匣則一共攜帶210發子彈;M249搬用機槍通常會使用200發彈藥箱,算上2個備用彈藥箱則一共攜帶600發子彈。美軍一個營級單位約為1000人上下,拋除軍官、文職人員等非戰鬥人員預計總攜帶彈量為20多萬發。所以20多萬發子彈打死一個敵人極其不現實,相當於這個營將全部子彈打光才能打死一個敵人。
其實某些媒體這麼講有他們自己的想法,筆者認為這些媒體得到的數據可能是來自美國總審計局(GOA)的這份(下圖)報告,有關其彈藥消耗的具體表格如下:
儘管上述表格提到的是小口徑槍彈,但不知為何.50 cal也在其中,暫且不管。表格是美軍一年所需的彈藥數目,以百萬發為單位。我們都知道伊拉克戰爭始於哪年,即2003年,我們也可以看出2003年美軍的彈藥需求量激增。然而這份報告還同時提到,這些子彈除了上戰場要求消滅敵人之外,主要是用於訓練美軍士兵的槍法,顯然很多媒體對「訓練」兩字避而不談,妄談20多萬打死一個敵人,將這種話題炒來炒去。
我們將目光投向2003伊拉克戰爭,這場戰爭伊軍死亡人數為7500到10000人,當年美軍的彈藥量需求為12.5億發,再算上分散在世界各地執行任務的美國人殺死的戰鬥人員,取個中間值算被子彈消滅的有5000人就好了,其他人員則算成被炮彈等武器消滅,最後用12.5億除上5000則約為25萬人,所以筆者認為20多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敵人的出處很有可能源自這裡。
但是真正的戰場上會消耗多少子彈才能打死一個敵人呢?筆者帶大家算一算對越自衛還擊戰中的彈藥消耗量。根據數據顯示,解放軍在這場戰役中共消耗了2.38萬噸彈藥,包含了106萬發炮彈、5500萬發子彈。戰役中解放軍消滅了57152名敵人。這裡如果僅僅計運算元彈,那麼約900發就可以打死一個敵人。當然,死於炮彈下的越南軍人數量較多,也難以統計。但1979年解放軍已經裝備了大量的突擊步槍、班用機槍和高射機槍了。
所以戰爭中絕對不會出現數萬或數十萬發子彈才可以消滅一個敵人的情況,否則後勤將被嚴重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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