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要守住婚姻的底線,把「婚外的好感」都當成暗戀
文/YIBAO
01
有一位女性讀者跟我講了自己的感情事,這個讀者我且稱她為玲蘭。
玲蘭在上班的時候對一個上司有過好感,男人是屬於半途中從總公司調到分公司的,很有能力。玲蘭在他手下幹活,總是被他的外在魅力所吸引,會心「怦怦」直跳不敢看他的眼睛。男人也給了玲蘭一個錯覺,讓玲蘭誤以為他對她有意思。
有一次玲蘭所負責的項目出了差錯,是這個上司站出來替玲蘭說了話:「我帶的人,我也有錯,我承擔主要責任。」
很有擔當,這進一步加深了玲蘭對他的好感。
不僅如此,有時候加班到很晚,男人會主動送玲蘭回家。這一切的體貼和細心都讓玲蘭覺得眼前的這個男人是對她有意思的。玲蘭很想跟他告白,因為她已經長時間沒有體會過這種喜歡了,她覺得自己真的愛上了。
但是有一個現實擺在他們面前:玲蘭和這個有能力的上司都是屬於有家庭的,也都有各自的孩子。
有一次聚會完以後,玲蘭喝了酒給自己壯膽,她覺得自己既然喜歡就應該把這種喜歡大膽的說出來。但是未等她開口,男上司就跟她講起了自己的老婆,男人說自己有一個很溫柔可人的妻子,他們一起度過了很多風雨,妻子陪著他經歷了很多。男人還說他有一個很可愛的兒子,每每想起家中的他們都是會異常的溫暖。
男人這樣說,倒讓玲蘭有些膽怯了,她也認清了現實:畢竟自己也是有家有口的人,喜歡又能如何?難不成要離婚把孩子給拋棄然後他們在一起,這不是作孽嗎?
想到這裡,玲蘭沒有將對男人的喜歡說出口,她及時地控制了自己的感情。而婚外的好感對於她來說就是一個「暗戀」,一個遙不可及不可能成為現實的暗戀。
再到後來這個有能力的男上司調走了,玲蘭的「暗戀」隨時間也變淡了。
02
玲蘭事後回想起這段不應該有的喜歡,還在為自己當初的選擇感到慶幸:
「還好我當時沒表白,如果我們倆真發生點什麼,我的婚姻該怎麼辦?其實後來我明白,我對他就是一種欣賞式的好感,而不是真的喜歡。那個時候正值我和丈夫婚姻處於爭吵之中,這也就讓我對他的體貼會多想。其實他真的是一個很好的男人,脾氣也好,對每個女下屬都一樣,是我多想了。如果我表白了,他也按耐不住,我們倆發生了婚外戀,可是能有什麼好結果呢?」
我聽了她的話,無比認同,「成年人做事就是要多幾分思量,要知道有所為,而有所不為」。
譬如玲蘭的這段「不為人知」的婚外好感,這要是自己單身對方也單身,那就很適合把內心的情愫表達出來,但問題是,對方已婚,你也已經已婚,這個時候我們就要考慮「把喜歡說出來之後,會有什麼後果」。不是所有的喜歡都要說出口,也不是所有的好感式喜歡都要轉化為現實中的愛情。
我們追求愛情是想跟對方在一起有好的結果,而不是傷害了家人錯的時間把這種好感式喜歡變成愛,變成一種麻煩,變成傷害自己家人的工具,變成毀壞自己婚姻的「殺手」。
關於婚外的好感,我想說一句話:
我們可能會對很多人好感,但是會有很多人把這種好感當成喜歡,當成愛。但其實不是。當一個男人很優秀,我們對他很欣賞,這是一種很自然而然的事,很正常。但並不代表「你這種好感可以轉化為愛情」。
要不要轉化為愛情?我們要考慮現實,考慮你們有沒有在一起的現實條件。如果沒有,雙方的開始是一個錯誤,那就索性不要開始。
03
婚姻里,忠誠和信任永遠都是婚姻的底線,男人和女人都不想在婚姻里受到背叛。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
因為我們是夫妻,是枕邊人,是註定想牽手過一輩子的人?如果當你知道你的伴侶是三心二意的,你還有信心跟他走下去嗎?
成年人已婚的和未婚的有什麼不同,就是我們要有一種「大局」意識,我們要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經結婚了,如果這段婚外的感情發生,必然會影響到自己的婚姻。既然如此,就要懂得控制住自己,不將這種喜歡說出口,不讓這段婚外的感情開始。
我也聽過一個男性讀者跟我講自己的感情事。
他是屬於對一個女實習生有好感,那段時間他跟自己的妻子正處於矛盾的爆發期,然後私底下他就跟這個女實習生有了過多的接觸,覺得她很善解人意,他就差把喜歡說出口了。但是他意識到如果喜歡說出口,婚外戀也就開始了。想到這,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感情,後來女孩走了,他們也就沒有了以後。
身為成年人,在我們面對一些婚外的「好感」時,一定要好生思量,做這件事會有什麼後果。考慮到後果就不要讓不該放生的感情發生,直接放在心裡,將其「扼殺」在搖籃里。
我想說,當我們結婚生子,有了家庭也就失去了「放肆追愛」的權利,你想放肆追愛,請先離個婚,而不是先出軌!
- END -
今日話題:
你覺得喜歡跟愛是一回事嗎?我認為我們可以喜歡和欣賞很多人,但是同一階段只能愛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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