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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機構恐「搖錢樹」消失,民事婚姻再度點燃黎巴嫩

近日,黎巴嫩抗議者紛紛走上街頭,數十名人士在內政部附近抗議,呼籲政府承認民事婚姻。在新任命的內政部長拉亞·哈桑(Raya Hassan)呼籲關注這一問題後,黎巴嫩各界重新開始了一場關於民事婚姻的辯論。哈桑稱:「我個人更希望有一個民事婚姻的框架。」

內政部長拉亞·哈桑(Raya Hassan),圖源: business year

在黎巴嫩這個小小的地中海國家,目前仍沒有一致認可的適婚年齡,更不用提為婚姻立法了。目前,包括黎巴嫩總理薩阿德·哈里里在內,有很多新出現的支持民事婚姻的聲音。

哈里里自2013年以來一直支持這一事業,當時他說:「我個人不希望我女兒結婚,但我不能以總理的身份反對。」

擁護者認為,在一個宗派分化嚴重的國家,民事婚姻可加強公共關係,創造出新的階層,他們擁有共同的價值觀並致力於捍衛個人自由。

前內政部長馬萬·切貝爾(Marwan Cherbel)對他的繼任者表示讚賞,稱哈桑的提議是「勇敢的一步」。德魯茲領導人瓦利德·瓊布拉特的社會進步黨和前總統阿明·傑馬耶勒的基督教長槍黨也發表了類似的支持聲明。

支持哈桑提議的其他人士聲稱,傳統宗教婚姻已過時,且其常常歧視婦女。民事婚姻賦予婦女婚前設定條件的權利,如拒絕一夫多妻制、有權離婚等。

哈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願意「在總理薩阿德·哈里里的支持下與所有宗教和其他機構就這一問題進行嚴肅深入的對話」。

哈桑的言論引起了包括黎巴嫩遜尼派最高權力機構Dar al-Fatwa在內的宗教團體的強烈反對,Dar al-Fatwa反對民事婚姻,並稱這是違反伊斯蘭法和黎巴嫩憲法的。

Dar al-Fatwa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是眾所周知的,而且它還得到了該國偉大的穆夫提派教徒阿卜杜勒·拉蒂夫·德里安的認同。

民事婚姻支持者,圖源:gulfnews

「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蘭教在此問題上的立場是統一的,」天主教神父阿布多·阿布·卡斯姆稱。主教博盧斯·馬塔爾(Bolous Matar)也贊同他的觀點,他在一次佈道中稱,民事婚姻「打破了家庭的紐帶」。

真主黨在近日的辯論中基本保持沉默,但其一名議員卻表示,「這不是在開玩笑,如果實行民事婚姻,我們將面對把自己定位為法學家而不是上帝的人。」

什葉派高級委員會的謝赫·阿里·巴松也拒絕了這個想法,並將其等同於「通姦」。他補充說,以這種方式登記的婚姻文件將被視為無效。

黎巴嫩婚姻現狀

與大多數其他阿拉伯國家不同的是,黎巴嫩的基督教徒構成了一個龐大的人口群體,佔總人口的40.5%(約200萬)。主要是馬龍派基督徒(屬於東儀天主教會的一個分支,由敘利亞教士聖馬龍創立,與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並稱基督四大教派)。

馬龍派基督徒總數約為120萬,主要聚集在黎巴嫩。多數馬龍派基督徒避免自己被劃分為阿拉伯人,在身份認同方面,他們認定自己為腓尼基-迦南人的後裔。

中東各國基督徒所佔比例,圖源:維基百科

黎巴嫩由18個公認的宗教和派別組成,每個教派根據自己對宗教經文的解釋適用婚姻規則,而且每個教派都有法院,可對婚姻、離婚和繼承等個人身份問題行使司法管轄權。

除非一方皈依另一方的宗教,否則不同宗教的伴侶如想通過民事婚姻結為夫妻,只有一個選擇——在國外結婚,然後回到黎巴嫩再在新郎隸屬的宗教機構進行登記。

根據貝魯特美國大學公共行政助理教授卡門·蓋哈博士的說法,這些司法機構的存在緩和了黎巴嫩公民和國家之間的關係,她認為,民事婚姻將削弱宗教機構對公民生活的權力和權威,通過法律認可了女性的地位,男性將失去對女性的控制,宗教法庭也將失去對民眾的控制。

然而,實際上宗教婚姻是宗教教派獲利的搖錢樹。據貝魯特美國大學研究表明,黎巴嫩的宗教機構每年從與婚姻、離婚和其他費用相關服務中獲得3500萬美元的現金。宗教人士在很大程度上反對民事婚姻是因為這將剝奪他們重要的收入來源。

追根溯源

1789年法國大革命開始時,為維護現代社會的基石,人們開始實行民事婚姻。法國君主政體的垮台和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的成立使婚姻觀念獨立於教會。

在彼時的歐洲,這種完全由政府認可的婚姻觀念是史無前例的。儘管相較傳統婚姻,民事婚姻用了更長時間才受到民眾的歡迎,但同時它也讓人們擺脫了宗教和社會對多教派婚姻的限制。此外,它還將人們從天主教會對離婚權利的鐵腕控制中解救出來。

法國大革命期間畫作——《離婚》,圖源:wordpress

總體而言,宗教及其機構在劃分阿拉伯世界的社會界線、起草法律方面,特別是影響個人地位的法律和立法、婚姻、離婚、遺產及其他問題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主要宗教機構對阿拉伯地區立法的支配地位在某種程度上激發了地區持續的緊張局勢,其中民事婚姻就已成為最具爭議的社會問題之一。

民事婚姻將賦予婚姻權利的權力從宗教機構轉移到政府機構,允許那些原本不經宗教機構批准的婚姻合法。民事婚姻對阿拉伯地區的宗教權威提出了挑戰,並被描述為「離經叛道」或「不道德」。

但與此同時,阿拉伯世界支持民事婚姻的人強調,它不會以任何方式與宗教聯盟相抵觸,宗教機構仍將繼續給那些支持他們的人提供服務,無需強迫任何人放棄。

民事婚姻沒有統一的定義,但大多數定義都承認其本質上是兩個成年人自願結合的婚姻,無需監護人或擔保人的批准。民事婚姻也排除了對宗教、教派、種族、膚色或任何其他區別的限制。

改弦更張

將對婚姻的權力從宗教機構轉移到政府機構是婚姻和離婚期間維護配偶和兒童保育權利的第一步,但阿拉伯國家普遍禁止任何不符合宗教法律和習俗的婚姻,僅有突尼西亞在1956年在首任總統哈比卜·布爾吉巴的領導下實施過民事婚姻改革,試圖將其合法化,禁止一夫多妻制,並授予婦女離婚權利。

突尼西亞首任總統哈比卜·布爾吉巴,圖源:百度

然而,儘管突尼西亞在阿拉伯國家社會權利方面的地位相對進步,但也出現了不少爭議。2011年,伊斯蘭政黨在革命後獲得支持並在議會選舉中獲得多數席位時,他們迅速要求廢除民事婚姻,恢復一夫多妻制,並試圖廢除維護兩性平等的突尼西亞憲法相關條款。

民事婚姻這一有爭議的話題對黎巴嫩來說並不新鮮,它在1951年貝沙拉·扈利(Beshara el Khoury)擔任總統期間首度浮出水面,當時議會確實提出了一項民事婚姻法律草案,然而卻未獲通過。該動議於1975年再次恢復,但由於穆斯林和基督教立法者的反對而夭折。

1999年,黎巴嫩總統埃利亞斯·赫拉維向內閣提出民事婚姻法草案供討論,部長內閣一致通過,但由於擔心傳統主義者和保守主義者的反對,該項草案被前總理拉菲克·哈里里以「黎巴嫩的條件不允許」為借口而再度夭殤。

由於黎巴嫩各宗派對婚姻法都有管轄權,國內沒有統一的婚姻組織法。對於黎巴嫩伴侶來說,解決這一問題最常見的方法之一就是出國,到一個允許公民結婚的國家。因此,近在咫尺的塞普勒斯成了最簡單的解決方案。然而,要讓這樣的婚姻得到黎巴嫩的認可並非易事。

2009年,內政部長齊亞德·巴洛德(Ziyad Baroud)從中鑽了一個空子,允許公民從國家記錄中刪除他們的宗教信仰信息。據說,由於在「行政上」這些無記錄之人不再隸屬某一教派,所以只能接受民法約束。

2013年,內政部長Marwan Charbel做出了歷史性決定,他登記了Nidal Darwish(什葉派穆斯林)和Khooud Sukkarieh(遜尼派穆斯林)的民事婚姻合同,使他們成為黎巴嫩乃至阿拉伯世界首對在本土以民事婚姻結合的夫妻。

Nidal Darwish和Khooud Sukkarieh的結婚照,圖源:the national

這一樁標誌性的民事婚姻利用了法律漏洞,即如果雙方在結婚許可證中取消了宗教信仰,就允許公民結婚。它也最終被內政部認可,而其所利用的這一法律漏洞可追溯到上世紀黎巴嫩被法國委任統治時期。

然而,此案並未成為一個突破口。因為目前只有極少數伴侶通過這種方式獲批,倘若沒有內政部長的簽字,婚姻就不算正式登記。當努哈德·馬努克在2014年接管內政部長一職時,他停止了這一做法,留下20多起懸而未決的案件。隨後在2015年,內政部長發表聲明稱,政府將不再承認此種婚姻。

結語

考慮到黎巴嫩現任內政部長是一名女性,倘若她有政治餘地來處理這一問題,我們可能會看到新的進展。但前任留下的懸而未決的婚姻案件,她目前還未批准。

然而,哈桑所在的政黨「未來運動」相對保守,未來可能會影響她的政治決策。在黎巴嫩,民事婚姻可被視為實現性別平等的一個途徑,民事婚姻將意味著性別角色的變化,因此這項改革還面臨不少障礙,其中最主要的障礙來自於宗派主義。

宗派主義不僅使國家停滯不前,而且對公民個人有重大影響,甚至有人將其列為國家局限性、身份問題乃至政治暴力的根源所在,他們認為普通民眾合理的訴求已被政客和神職人員的無稽辯論淹沒了。

由於宗派主義自上而下地滲透到了所有機構中,因此黎巴嫩的政治架構難以實施世俗的改革,而宗教法庭和相關機構從宗教婚姻中攫利頗豐,一旦給民事婚姻開了綠燈,就等於讓自己的聚寶盆打了水漂。

今日主筆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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