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了「最幸福的人」的不幸
文/史鐵生
也許是因為人缺了什麼就更喜歡什麼吧,我的兩條腿雖一動不能動,卻是個體育迷。我不光喜歡看足球、籃球以及各種球類比賽,也喜歡看田徑、游泳、拳擊、滑冰、滑雪、自行車和汽車比賽,總之我是個全能體育迷。當然都是從電視里看,體育館場門前都有很高的台階,我上不去。如果這一天電視里有精彩的體育節目,好了,我早晨一睜眼就覺得像過節一般,一天當中無論幹什麼心裡都想著它,一分一秒都過得愉快。有時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賽集中在一天或幾天(譬如奧運會),那樣我會把其他要緊的事都耽誤掉。
其實我是第二喜歡足球,第三喜歡文學,第一喜歡田徑。我能說出所有田徑項目的世界紀錄是多少,是由誰保持的,保持的時間長還是短。譬如說男子跳遠紀錄是由比蒙保持的,20年了還沒有人能破,不過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處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這八米九零的,而劉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實上比前者還要偉大,但卻不能算世界紀錄。這些紀錄是我順便記住的,田徑運動的魅力不在於紀錄,人反正是干不過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優美卻能從那奔跑與跳躍中得以充分展現,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來都顯得矯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虛。也許是我見過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劉易斯或者摩西跑起來,你會覺得他們是從人的原始中跑來,跑向無休止的人的未來,全身如風似水般滾動的肌膚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
我最喜歡並且羨慕的人就是劉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寬腿長,像一頭黑色的獵豹,隨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內,隨便一跳就在八米開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賽中他的動作也是那麼舒展、輕捷、富於韻律,絕不像流行歌星們的唱歌,唱到最後總讓人懷疑這到底是要幹什麼。不怕讀者諸君笑話,我常暗自祈禱上蒼,假若人真能有來世,我不要求別的,只要求有劉易斯那樣一副身體就好。我還設想,那時的人又會普遍比現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時的百米速度也會普遍比現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幾。寫小說的人多是白日夢患者。好在這白日夢並不令我沮喪,我是因為現實的這個史鐵生太令人沮喪,才想出這法子來給他寬慰與嚮往。我對劉易斯的喜愛和崇拜與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麼辦法能使我變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價;如果我來世能有那樣一個健美的軀體,今天這一身殘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夠的報償。
奧運會上,約翰遜戰勝劉易斯的那個中午我難過極了,心裡別彆扭扭別彆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裡也沒睡好覺。眼前老翻騰著中午的場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約翰遜歡呼,所有的旗幟與鮮花都向約翰遜揮舞,浪潮般的記者們簇擁著約翰遜走出比賽場,而劉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劉易斯當時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個可憐的孩子,讓我一陣陣地心疼。一連幾天我都悶悶不樂,總想著劉易斯此刻會怎樣痛苦;不願意再看電視里重播那個中午的比賽,不願意聽別人談論這件事,甚至替劉易斯嫉妒著約翰遜,在心裡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說明還是劉易斯最棒;自然這全無濟於事,我竟似比劉易斯還敗得慘,還迷失得深重。這豈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來這豈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
是因為一個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僅僅是這樣,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陣再去豎立起約翰遜嘛,約翰遜的雄姿並不比劉易斯遜色。是因為我這人太戀舊,骨子裡太保守嗎?可是我非常明白,後來者居上是最應該慶祝的事。或者是劉易斯沒跑好讓我遺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績。到底為什麼呢?最後我知道了:我看見了所謂「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劉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義動搖了繼而粉碎了。上帝從來不對任何人施捨「最幸福」這三個字,他在所有人的慾望前面設下永恆的距離,公平地給每一個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無盡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麼史鐵生的不能跑與劉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喪與痛苦的根源。假若劉易斯不能懂得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個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決賽後的第二天,劉易斯在跳遠比賽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個好樣的。看來他懂,他知道奧林匹斯山上的神火為何而燃燒,那不是為了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戰敗,而是為了有機會向諸神炫耀人類的不屈,命定的局限盡可永在,不屈的挑戰卻不可須臾或缺。我不敢說劉易斯就是這樣,但我希望劉易斯是這樣,我一往情深地喜愛並崇拜這樣一個劉易斯。
題圖:LOOKANDRAW
這樣,我的白日夢就需要重新設計一番了。至少我不再願意用我領悟到的這一切,僅僅去換一個健美的軀體,去換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簡單,我不想在來世的某一個中午成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著局限。我希望既有一個健美的軀體又有一個了悟了人生意義的靈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賜,後者卻必須在千難萬苦中靠自己去獲取。我的白日夢到底該怎樣設計呢?千萬不要說,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個?不要這樣說,因為人活著必要有一個最美的夢想。
後來知道,約翰遜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為服用了興奮劑。對此我們該說什麼呢?我在報紙上見了這樣一個消息,他的牙買加故鄉的人們說,「約翰遜什麼時候願意回來,我們都會歡迎他,不管他做錯了什麼事,他都是牙買加的兒子。」這幾句活讓我感動至深。難道我們不該對靈魂有了殘疾的人,比對肢體有了殘疾的人,給予更多的同情和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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