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譽為千古一帝,執政晚年卻頒布了一道上諭,號召全國官員貪污
中國古代大小王朝有幾十個,從秦始皇稱帝後大約有四百多位皇帝,這些皇帝中有明君也有昏庸、暴君。不過,歷朝歷代,不管是明君主政還是昏君當道,至少還沒有發現哪一個皇帝會號召全國的官員貪污賄賂、徇私枉法的。弔詭的是,被很多人譽為「千古一帝」的康熙皇帝卻做了這件冒天下之大不韙的「醜事」。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圖片康熙皇帝在位六十一年,從康熙六年親政到他駕崩,實際執政五十五年。在這期間,康熙帝削平三藩、收復台灣、西征漠北,奠定了清朝興盛的根基。正是因為他的雄才大略和文治武功,其後繼位的雍正帝尊他為「聖祖仁皇帝」。「聖祖」是廟號,「仁」是謚號(簡稱)。對於康熙來說,這個「仁」字是當之無愧的。
對天下百姓來說,康熙之仁體現在愛民、憐民上,他多次減免賦稅並告誡後世皇帝「永不加賦」,這大大減輕了百姓的負擔;而對於全國官員來說,康熙之仁體現在仁慈、寬容上。我們發現康熙一朝,對那些貪贓枉法的官員處置力度普遍不大,這一點無法和其後的雍正、乾隆相比。
康熙帝一向提倡清廉,可是在他晚年時卻頒布了一道讓人無法理解的諭旨,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康熙帝對大學士等人的上諭中說:
清官多刻,刻則下屬難堪,清而寬方為盡善。朱子云「居官人,清而不自以為清,乃為真清」。又如《易》雲「不家食」。為官之人,凡所用之物,若皆取諸其家,其何以濟?故朕於大臣官員,每多包容之處,不察於細故也。人當做秀才時,負笈徒步,及登仕版,從者數十人,乘馬肩輿,豈得一一問其來耶?(摘自《清實錄》聖祖仁皇帝)
這道上諭說得含蓄,但實際上就是公開號召官員貪污,康熙的意思也很明確,認為大可不必都去做清官,要對下屬寬容。他對大臣官員「不察細故」,不一一問其來路,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就是縱容貪腐,但話里有音,貪污也得有個限度要適可而止。
差之毫釐,謬以千里。皇帝對官員清廉是這樣的看法,就給官員們留下了伸手的餘地。實際上康熙就是像雍正那樣有堅決打擊貪污的力度,大清在制度上還是存在很多的漏洞,讓官員有機可乘。
首先,按《大清會典》所規定的那樣,省級機構,一般只有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學政等幾個衙門,這些衙門下屬的官員很少。他們掌管一省的軍民政務,百餘個州縣管不過來,就得自請幕僚,加上夫役、隨從,往往超出編製的幾倍甚至十幾倍。這些編製以外的人員薪俸都要從官員的俸祿和養廉銀中開支。總督一年的收入不到二兩萬,遠遠不夠開支,那麼只能走貪污或是陋規的路子了,而那些衙門中的胥吏連俸祿都沒有,就只能靠自己自負盈虧了。
其次,從省到府、州、縣朝廷不給辦公費用,所以只能在加征的賦稅中開支,雍正實行的「耗羨歸公」就是這樣出來的。耗羨並沒有規定的比例,這就給貪污勒索製造了合法的借口。後來,經過官員要求,規定了辦公費,但清王朝已經到了壽終正寢的時候了。官員從加征的耗羨中貪污已經養成了習慣,即便有了辦公費用也會法外伸手。
最後,從康熙時起,就規定了官員的寄食人口數目。所謂寄食人口,就是官員的親友,依附官員,就食於官員。按照《大清會典》的規定,總督可以帶50口,以下遞減,知縣20口,不包括女性。滿族將軍、都統可以帶500口。這些人的衣食,僅官員的俸祿和養廉銀是開銷不起的,除了貪污受賄之外,別無他法。
制度本身就有缺陷,加上康熙帝這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那麼從康熙晚年開始,官場迅速陷入腐敗的泥潭而不能自拔。這種慣性一旦形成就很難重新回到正軌上,這是康熙晚年執政的一大弊端,也給其後繼位的雍正留下了巨大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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