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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每月給我六千塊錢,女婿知道么?」 「我做主就行了」

「女兒,每月給我六千塊錢,女婿知道么?」 「我做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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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每月給我們六千塊錢,女婿知道么?」「我瞞著他的,錢都在我手裡,我做主就行了」。秦剛和李媛媛結婚三年了,在外人眼裡,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秦剛一米七八的個頭,長相帥氣。李媛媛身材頎長,長相靚麗。

秦剛第一眼看見李媛媛的時候,就對她一見鍾情了。他猛烈追求,終於贏得了李媛媛的芳心。可是,他們的戀情遭到了秦剛母親的強烈反對,認為他們不合適。

李媛媛的家庭條件一般,父親去世早,母親沒有再嫁,含辛茹苦把他們姐弟拉扯成人。秦剛的父母都是企業退休職工,在城市家庭條件也很普通,但是比李媛媛家好得多。

李媛媛知道未來婆婆對自己不太滿意,採用了親情路線,變著法子討好婆婆。再加上秦剛對父母說自己非李媛媛不娶,秦剛的父母心疼寶貝兒子,只好同意。事情就如秦剛父母所預料的那樣,李媛媛的母親向秦剛要了十八萬八的彩禮。

李媛媛的母親認為,自己把女兒培養得這麼優秀,能掙錢的時候卻在婆家了。所以她只象徵性陪嫁了兩個暖水壺和四床棉被。

李媛媛和秦剛結婚的房子、車子,包括李媛媛家的十桌親戚的酒席錢,都是秦剛父母付的。親戚朋友說秦剛有些傻,秦剛卻說自己娶到了喜歡的女孩, 多花一些錢也無所謂。

婚後,李媛媛和秦剛日子過得安穩又甜蜜。秦剛對錢沒什麼概念,花錢有些大手大腳。李媛媛比較節儉,秦剛於是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老婆管理。李媛媛每個月給秦剛一千塊錢的零花錢。秦剛有時錢不夠花,向李媛媛要錢,李媛媛就會數落他一番。有時秦剛就伸手向爸媽要一些,省得李媛媛嘮叨他。

「女兒,每月給我六千塊錢,女婿知道么?」 「我做主就行了」

照常理,一對戀人結婚成夫妻了,工資收入就屬於家庭共有財產。但是李媛媛的母親在農村生活,她每個月都會給母親寄去六千塊錢的生活費。六千塊錢她的母親壓根就花不完,其實是李媛媛變相資助弟弟娶老婆用的。這件事,她對秦剛隻字未提過。

一次偶然的機會,秦剛知道了這件事,他質問李媛媛:「你贍養你母親沒錯,但是也不至於每個月給她六千吧?」

「我自己的錢我自己做主,和你不相干。再說你的工資我沒動一分。」李媛媛不服氣地對秦剛說。的確,李媛媛每個月的收入有八千多塊,和秦剛的工資收入不相上下。

秦剛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傻子,他那麼相信老婆,把工資卡主動交給老婆管,可老婆壓根就不尊重他,每個月老婆貼補娘家那麼多錢,自己卻一無所知。自己每個月一千塊錢零花錢,老婆也要抱怨半天。

秦剛已經和李媛媛分居了,而秦剛的父母,對兒媳的做法也頗有微詞。秦他們勸秦剛,說趁他們還沒孩子,不如趁早一刀兩斷。

「女兒,每月給我六千塊錢,女婿知道么?」 「我做主就行了」

李媛媛覺得母親千辛萬苦把她養大,自己生命都是母親給的。每個月給母親區區幾千塊錢的生活費,丈夫竟然要和自己離婚,未免小題大做了。況且她還是用自己賺來的錢孝敬母親,又沒動老公的工資。

情感結語:

羅曼羅蘭說過:人生是共同使用的葡萄園,一起栽培,一起收穫。這些收穫中,包括孩子,金錢,幸福……

很顯然,李媛媛在婚姻中沒有扮演好那個收穫的人,她瞞著丈夫把收穫的一部分給了娘家,而且在丈夫知道後,她還振振有詞說是把自己的錢給了母親,毫無悔改之意。

雖然說丈夫賺錢老婆花,是天經地義的。可是女人結婚後,應該和丈夫同心同德,多為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考慮,而不是為了娘家,把自己的小家弄得支離破碎,鬧到和丈夫分道揚鑣的地步。

希望李媛媛能夠從迷霧中走出來,否則,即使她開始另外一段婚姻,也不會走到盡頭的。(圖片來源於網路,與文章無關,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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