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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我31歲了,再不嫁人就成剩女了」,「給你弟弟攢30萬再嫁」

「媽,我31歲了,再不嫁人就成剩女了」,「給你弟弟攢30萬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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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我都快31歲了,我的同學都已經結婚了。我再不嫁人的話,就真的成剩女了。」姜有雲抱怨地對母親說。她是個城市女孩,外表清秀,一頭短髮顯得清新俏皮。她今年三十齣頭,大學畢業後先後處了兩個男朋友,可是都被她的母親攪黃了。

母親反對的理由不外乎對方的長相,家庭,工作不滿意,還有收入達不到母親的要求。其實這些都是借口,母親真正關心的是自己的兒子。

有雲的家庭條件很普通,父親是下崗後在一家私營企業做倉庫管理員,母親依靠給別人打零工賺錢。父母吃盡了沒有文化的苦頭,他們把希望寄托在一雙兒女的身上。有雲和弟弟上學的那會,父母哪怕吃鹹菜也給他們報輔導班。

有雲聰慧懂事,學習成績在班裡一直名列前茅。高考時,如願以償考入了一所好大學,畢業後進入一家大公司工作。可是弟弟有康不是讀書的料,初中畢業後,進入一家技校,畢業後做了一名工人。

有雲長得漂亮,身材凹凸有致,工作還算不錯。有雲的父母以她為驕傲,他們希望女兒能嫁一個各方面都不錯的男人,能幫助到他們的寶貝兒子。

「媽,我31歲了,再不嫁人就成剩女了」,「給你弟弟攢30萬再嫁」

有雲大學畢業後,先是和一名大學老師戀愛了。他們戀愛一年,準備談婚論嫁的時候,有雲的母親說自己把女兒培養這麼優秀,剛能上班賺錢,就要嫁到別人家了。提出要三十萬的彩禮,大學老師也是剛參加工作兩年,根本就無力支付這筆巨額彩禮,主動和有雲分手了。

兩年後,有雲和業務單位的一個帥氣小夥子開始了一段新的戀情。有雲的母親知道小夥子家是農村的,家裡不僅有弟弟和妹妹,還有爺爺奶奶,堅決讓有雲分手。有雲堅決不肯分手,母親就一哭二鬧三上吊,硬逼得兩人分手了。

一來二去,有雲就快到31歲了,邁進了大齡剩女的行列。有雲看自己身邊的同學,同事,朋友都結了婚,自己可選擇的對象越來越少,真的有些急了。

這幾年,雖然有親朋好友給有雲介紹對象,可是母親嚴格把關,有的男人她連見面的機會都沒有。時間一長,別人也就懶得給她介紹對象了。過年前,有一個熟竟人給有雲介紹了一個離異的男人。

有雲這才意識到,自己要是再不出嫁,就真的成了剩女了,所剩的資本越來越少。有雲和母親談了自己的想法,母親說:「你這麼優秀,還愁找不到優秀的男人,緣分這東西是天註定的,你一定要挑個好男人,再等等吧。」

「媽,我31歲了,再不嫁人就成剩女了」,「給你弟弟攢30萬再嫁」

有雲的母親心裡在打自己的小算盤。有雲每個月工資高達一萬多元,有雲的弟弟每個月只有三千塊錢不到。這個收入想要買房買車,不是那麼容易的,可是弟弟的女朋友說如果沒房沒車,她是不會嫁過來的。

有雲自大學畢業後,工資卡就在母親手裡,母親希望有雲給弟弟再存三十萬嫁人。如果有雲嫁人了,再拿女兒的工資卡,就不可能了。

「等給你弟弟攢30萬,我會讓你嫁的。」母親心裡想。

情感結語:

自古以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對於自己另一半的選擇,關乎到我們後半生的幸福與否。父母作為過來人,要知道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建立在金錢上的。女兒出嫁,索要彩禮一定要合理,不能獅子大開口。

有雲的母親為了兒子,不惜犧牲女兒的幸福,實屬不應該。手心手背都是肉,兒子是自己的,女兒也是自己的。有雲的母親執迷不悟,還讓年滿三十一歲的女兒為她存三十萬才肯撒手,是不是太可悲了呢。(圖片來源於網路,與文章無關,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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