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京師圖書館失竊案
1925年9月4日,京師圖書館的一部宋刊本《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失竊,該書為蘇東坡晚年所作的追和陶淵明的詩作,竊書者為北京某名牌大學的學生李俊。他是在圖書館閱覽室閱讀善本書的過程中,趁值班人員不備竊走的。傍晚,當值班人員發現書不見時,李俊已離開圖書館多時。此事令值班人員大驚失色,立即打電話向該館主任徐森玉報告。徐即刻趕到館裡,派人四處查找而無所獲。於是,速以公函上報警署。署長午夜時分才派人來履行勘查任務,直查問到凌晨兩點。
次日清晨,徐森玉主任早早到館,繼續派人到隆福寺、琉璃廠一帶訪查,得知竊書者昨夜已攜書到廠肆求售。徐主任立即派人續作公函,向琉璃廠所屬區域警署求援,請其協同緝查竊書者。同時,函請某名牌大學舍監胡墨青先生協助查訪竊書者。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京師圖書館宋刊本失竊的事很快在業內傳開。9月6日,版本目錄學家、藏書家李盛鐸先生已得到確切消息,失竊之書已由琉璃廠古籍書肆文德堂主人韓逢源收購。既然丟失的書已有了著落,那當務之急就是趕緊籌錢贖書了。可是,那時的京師圖書館資金十分緊缺,連工資都不能保證按時發放。關鍵時刻,著名藏書家、版本目錄學家和校勘學家傅增湘先生慷慨解囊,以300元錢從文德堂代為贖回所失之書,為京師圖書館解了燃眉之急。
隨後,徐森玉主任又為還款的事費了心思。經過研究,決定由出事當日的輪值收發館員譚新嘉、鄧高鏡分攤賠償300元,對執行收發遺失出門證的錄事李堃停職或記大過一次。徐森玉將處分館員的意見,連同宋刊本失竊復獲的呈文以及贖回的善本書,一併報請教育部審核。
同年9月29日,由教育總長章士釗簽署的關於處分善本圖書被竊有關人員的教育部指令連同審核過的善本書,一同發送到京師圖書館,處分館員的意見得到教育部的認可。以當時的工資而論,這個懲罰是比較重的了。他們不吃不喝,也要幾個月才能還清呢!這就是當時京師圖書館失職人員所付出的代價。此後,除館員譚新嘉仍留任外,其餘二人均失去了圖書館的工作。
教育部對呈核之「宋刊本《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一冊」也予以認真審核,承認「確系原書」,要求京師圖書館「妥慎庋藏」,接受教訓,加強管理,切勿再出疏漏。章士釗總長簽署的這份教育部指令,收在《北京圖書館館史資料彙編》中。而宋刊本失竊這段往事,則是從俞平伯先生家藏了八十餘年的俞澤箴日記手稿中讀到的。俞澤箴是平伯先生的堂叔,當時正在京師圖書館任職。他的日記終止於他辭世的1926年。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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