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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師從儒家的韓非,最後反而變成法家的代表

對中國古代思想影響最大的兩派,儒家和法家在很多方面可謂各執一詞,涇渭分明,二者似乎搭不上邊。比如,儒家說「性善」,法家說「性惡」;儒家提倡「以德治國」,法家提倡「以法治國」。二者的觀點總是針鋒相對。

但是,它們似乎又有點「淵源」: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韓非、李斯都是儒家代表人物荀子的學生,尤其韓非更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跟隨荀子(儒家)學習的韓非最後卻成了法家?

圖1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戰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人

「性惡」論:法家思想的邏輯起點

做為先秦時期儒家的最後一位代表人物,儒家的一些觀點已經在荀子這裡發生了「變異」,其中最大的一點就是「性惡」論的提出。

與孟子只是在與他人的辯論中提到「性善」不同,荀子專門寫了一篇文章,名字就叫「性惡「。他在裡面直接提出了「人性之惡,其善者偽也」(《性惡》)的觀點。而且他認為,世界所有的醜惡和亂象都是由「性惡」導致的:「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之欲,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

圖2 荀子(約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況,字卿

「性惡」論可謂是法家思想的邏輯起點——韓非所說的「法、術、勢」的基本假設都是「人性本惡」。基於這個觀點,法家認為,人是「需要管的」;而且由於「人性本惡」,所以用道德教化去使人向善也是徒勞的。再退一步講,就算人變得善良了,也不是道德提升的結果,而是人為的(即主觀上努力的結果,「偽也」)。

同樣的,對於「性惡」之人,不能使用「好言相勸」的方法,因為他的本性是惡的,道德感化起不了作用,所以必須用「刑名法術」。這就為法家的治國理論提供了思想基礎。《韓非子·心度》篇中說到,「聖人之治民,度於本,不從其欲,期於利民而已。故其與之刑,非所以惡民,愛之本也」、「故明主之治國也,明賞則民勸功,嚴刑則民親法」;而這麼做的原因在於「夫民之性,惡勞而樂佚,佚則荒,荒則不治,不治則亂」。就是說,「好逸惡勞」是人的本性,要想克服這個問題,必須依靠嚴刑峻法。

圖3 《韓非子》是戰國時期著名思想家、法家韓非的著作總集

「隆禮重法」:由「儒」向「法」的轉變

春秋戰國時,儒家思想有一條明顯的「演變線」,就是越來越重視現實的功用:從孔子的「仁」到孟子的「義」,再到荀子的「禮」,儒家提倡的東西越來越具體、「可操作」,並且由此可窺見其與法家的思路越來越接近。其中,荀子對於「由禮向法」的轉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對於「禮」的起源,《荀子·禮論》中認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以求」。即「禮」的出現是為了調節人的本性中對利慾的追求。

而到後來,荀子發現,「禮」往往與人性發生衝突,或者說,由於人「性惡」,「禮」的運轉並非十全十美。這時候,他又提出了「法」,即此時他意識到需要一種強制性來保證「禮」的實施。所以,荀子有「禮法之樞要」、「禮法之大分」的說法,並將二者並稱。

圖4 《荀子》是戰國後期儒家學派最重要的著作

與學生韓非只強調「法、術、勢」不同,荀子雖以禮法並稱,但仍認為「禮」高於「法」。《荀子·強國》篇中有云:「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禮」可以成就王業,而「法」只能成就霸業。並且,如果「禮」能得到執行,「法」自然會被遵守:「禮及身而行修,義及國而政明,能以禮挾而貴名白,天下願,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

與前代的儒者不同,荀子除了重視「禮」,也意識到了「法」的作用。至此,可以說,荀子已經將一隻腳邁進了法家的「門檻」,而他的學生韓非則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成為了法家的集大成者。

圖5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

題外話:為什麼說「三晉」是法家思想的發源地?

說到法家,有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就是其代表人物大都出自「三晉」地區或主要在這一帶活動。如韓非、申不害是韓國人,慎到是趙國人,李悝是魏人,而更為人熟知的商鞅在去秦國之前也主要在魏國活動。

那麼這裡面只是巧合還是另有原因?

三晉,戰國時期韓、趙、魏三國的合成。因其國君原為晉國六卿,且於公元前453年聯手打敗原晉國執政智氏,並在日後瓜分了晉國,故合成為「三晉」。

從地理上看,「三晉」位於戰國七雄中的中間位置:西面是秦國,東面有燕、齊,南方則是楚國——可謂是在「夾縫中生存」。尤其是趙國,西邊要應對秦國不斷東擴的野心,北方又要抵禦少數民族的侵擾,所以這一地區的人可謂「生於憂患」。這種生存環境往往會使人特別重視現實的利害,即「活下去並活得好比什麼都重要」、「經世致用」比「高談闊論」更有市場。這就為法家思想的誕生和實施提供了很好的現實土壤。

圖6 戰國七雄

《戰國策·齊策》中記載的一個故事就很好地說明了「三晉」地區法家思想的深入人心。

齊國派人出使趙國,面見趙威后(趙惠文王之妻)。趙威后詢問使者有關齊國的三個「處士」的事情,他們分別是鍾離子(好施捨救濟)、葉陽子(經常幫助「鰥寡孤獨」者)和嬰兒子(孝敬父母)。可以說,他們都是道德高尚的人,但趙威后並不是要讚賞他們,而是質問使者為什麼齊王沒有讓他們出來做官、輔助齊王。因為在她的眼中,一個人的價值就在於「助王」——只要你的行為有利於國君的統治,你就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而不是表彰你的品德多高尚。

緊接著,趙威后又問起了另一個人的情況:「於陵子仲尚存乎?是其為人也,上不臣於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諸侯」。說一個叫「於陵子仲」的人,既不臣服於齊王,也不治理自己的家業,更不與其他國家來往(標準的隱士作風)。

說到這裡,趙威后突然話鋒一轉:「此率民而出於無用者,何為至今不殺乎?」——這是帶領人民去做對國君無用的人,為什麼到現在還不殺掉他呢?

圖7 趙威后是趙惠文王的王后,趙孝成王的母后

在趙威后眼中,只要是對國君無用的人,都應該殺掉,哪怕你只是個「隱士」。這與法家的思想如出一轍:在法家的理論中,個體沒有獨立於國家而存在的價值。如果你的行為威脅到了君王的統治,自然是要被殺掉的(如韓非所說的「五蠹」、「八奸」);而如果你想做一個與世隔絕的人卻也是不得的(如趙威后的言論)。即一個人的存在價值完全取決於能否「助王」這一點。

自秦以降,歷朝歷代都採用「外儒內法」、「儒法並用」的思想治理國家。雖然兩者在許多觀點上都截然相反,但也並非毫無聯繫。這一點在荀子和韓非身上可以找到一些淵源,而這也是我們學習古代先賢思想的一個很好的啟發。

文:愛影

參考文獻:《士人與戰國格局》,《荀子》,《韓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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