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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凌者左右逢源,教育者束手無策,到底誰在害怕「懲戒權」進校?

您好,我是君山,一名站在中國教育最底層看教育、發聲音的一線教師,感謝您的關注,期待與您交流,真誠與您做朋友!

欺凌者左右逢源,教育者束手無策,到底誰在害怕「懲戒權」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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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北京青年報消息,民進中央建議強制工讀懲戒校園霸凌。

民進中央敏銳地關注到了校園欺凌現象,並建議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校園欺凌處理辦法,明晰學校和教師的反欺凌責任,給予學校適當懲戒權。

民進中央的建議,又讓校園欺凌問題成為一個社會焦點問題。筆者作為一線教師,一直認為,在現有制度沒有明確變動的情況一下,校園欺凌問題不但會成為焦點問題,更加會成為一個社會問題,進而發展成為時政熱點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從近些年屢見報端的校園欺凌事件,越來越頻繁、越來越觸目驚心上就能看出一點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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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篇文章的內容,就來盤點一下,中國的校園欺凌問題,然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討一下校園欺凌問題的解決方案。文筆有限,期待拋磚引玉!


什麼是校園欺凌?

所謂校園欺凌,亦稱霸凌,是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多發生在中小學。

時下,校園欺凌的方式可謂是五花八門:

1、肢體欺凌。指的是,推撞、拳打腳踢以及搶奪財物等,是容易察覺欺凌形式;

2、言語欺凌。指的是,當眾嘲笑、辱罵以及替別人取侮辱性綽號等,是不容易察覺的欺凌形式。

以上,是校園裡最常見的兩種欺凌,尤其是第二種欺凌,因為存在隱蔽性,容易被學校、老師忽視,造成一部分學生長期生活在屈辱自備之中,嚴重影響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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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欺凌以外,還包括另外兩種欺凌:

1、社交欺凌。指的是,孤立、隔絕以及令其身邊沒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覺的欺凌形式。

2、網路欺凌。在網路發表對受害者不利的網路言論、曝光隱私以及對受害者的照片進行惡搞等,是容易察覺欺凌形式。在筆者所在的農村學校,學生很少有時間接觸網路,但是,筆者還是發現了多起這樣的網路欺凌事件,事件的核心就是學生在QQ群里互相謾罵、相互曝光隱私,繼而發展成為線下的約架。一個農村學校尚且如此,可以想見,其他網路生活更發達的地方,這種這種現象就更加的普遍了。

從數據上看,校園欺凌其實更加的觸目驚心:

2016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發布了校園欺凌報告,其中收錄了18個國家10萬年輕人的數據,顯示全球學生中25%的人曾經歷過欺凌。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項針對10個省市中小學生的抽樣調查顯示,32.5%的人偶爾被欺負,6.1%的人經常被高年級同學欺負。

在最高檢報告中提到,2016年以來,共起訴侵害在校學生的暴力犯罪1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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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處理校園欺凌,現在處在一個什麼狀況之中呢?

2016年4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在全國開展了為期九個月的專項治理。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個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旗幟鮮明地表明了積極防治校園欺凌的態度。

2018年5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的通知》。

教育部行動不斷,但是,筆者作為一名一線教師,所看到的情況卻並不樂觀。

目前,學校介入處理校園欺凌的方式只有兩種,「教育與鼓勵」和「移交公安部門」,不是過軟就是過硬,沒有一種折中的方式,往往造成的結果是:事前處置不力,讓更多學生受害;事後處置簡單粗暴,易引發後續公眾危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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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由於,中小學生的「未成年」身份,即使司法介入,其實也不能進行有效處理,所以,往往會發生部分學生已經「天理不容」,但仍可「殺人回校」的尷尬局面。造成這個局面,公安部門沒有錯,學校沒有錯,社會沒有錯,但是,我們在校的師生卻要在人身安全上為這個「誰都沒有錯」的錯買單。

筆者所在學校就曾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學生在校外打架將人打傷,扭送至派出所之後,由於未滿16周歲,派出所只能進行簡單的教育,然後任其回家。前面兩次的教育可能有效,之後就都流於形式了。所以造成的情況是,你抓一次,他進一次,教育完了,他繼續犯,你再繼續抓,成了「十六歲前」一個解不了的死循環。所有人都在等,等這樣的學生滿十六歲,然後對其繩之以法,但是,在其十六歲之前對社會、對那些被打者所造成的傷害,沒有人買單。

總結而言:當前教育最尷尬的地方是,校園欺凌的方式是五花八門的,但是處理校園問題的手段卻是綿軟無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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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賞識鼓勵」與「扭送派出所」之間為解決校園欺凌問題尋找一個平衡點!

今年兩會,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毫不意外的成為了大會的熱點之一。修改《未保法》繞不開的問題就是校園欺凌,所以,筆者認為,修改未保法是一個方面,在此之前,如何解決「校園欺凌」問題,讓校園欺凌在中國的校園裡能夠實現軟著陸,這才是當務之急。

處理校園欺凌,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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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每個縣市恢復工讀學校制度。

不要惡魔化工讀學校,以為有工讀生就可恥,有工讀學校的教育就不先進。恰恰相反,教育講究因材施教,學生情況不同,有好有壞、有快有慢,一窩蜂地趕進一個籠子里,還不進行優劣區分,這本身才是不科學。最簡單的道理,得感冒了你還講究一個隔離,一個學生思想行為上出現了會影響他人身心健康的問題,為什麼就不可以進行隔離了呢?

首先是有工讀學校,其次,工讀學校還要「自願和強制」相結合,不能自願為主,強制靠邊。對於有傷害性的校園「小霸王」,國家應該出台法律法規,進行強制就讀。有人會說,就讀的標準怎麼制定?這個權利會不會被學校挾私濫用?這其實大可放心,我們要防備的是,殺人回校的情況發生,防止的是「校園小霸王」們觸犯了法律卻還能逍遙法外的事情發生,其實質上是《未保法》的一個延升,既保護了「校園小霸王」們16歲前不會留下「法律案底」,又可以保護其他正常孩子不受「校園小霸王」的欺凌,強制不強制,主要看其「違法」的程度。工讀學校解決的是法律上處理不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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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懲戒權應當回校!

一談懲戒權,很多人就會主動和「體罰」相掛鉤,認為懲戒就是體罰。我們說,這是混淆了概念。體罰是違法的,但是懲戒確實教育的必須。懲戒之於教育,就如生活中的「空氣與水」,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妄圖僅僅靠「愛與鼓勵」去解決一切問題,這本身就是一個大問題。

馬卡連柯就曾說過,「適當的懲戒不僅是老師的權利,更是老師的義務,不了解懲戒,老師就放棄了一部分自己應盡的職責。」我們現在,在教育上就存在過度保護的情況。以為教育就是應該給人快樂的,孩子就是應該每天在歡聲笑語中收穫知識的。我們說,哪裡有這樣理想化的事情?人生都有許多苦,更何況是每天被逼迫著要學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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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懲戒權回校,不應該被妖魔化。國家需要有暴力機關,目的不是要害你,而是讓社會上的宵小之輩有所忌憚,目的還是保護你。學校有了懲戒權,也不是每天想著要打你,目的其實還是怕別人打你,等別人打你的時候好保護你,目的是愛你。所以,各位家長朋友,當你反對懲戒權進校的時候,你要想一想,當你的孩子在校園裡受到傷害時,誰還能保護得了他?

個人認為,害怕懲戒權進校的人,就像是害怕法律的人,他往往就是容易觸犯規則的人,說到底,只要你奉公守法,爭當一個堂堂正正對社會有用的人,你大可無所忌憚!


盤點2018年部分校園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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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園霸凌!海南少女被扇耳光31次!


5月6日下午,一條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廁內圍毆學生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視頻中,學生遭多人連番踢踹,被按進糞坑,被打得滿臉是血。

6月10日上午,16歲的永泰縣東洋中學初三學生小黃,在結束中考語文科目考試後,難以忍著劇烈腹痛繼續參加中考,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個藏掖4年多的秘密:自小學五年級起,他就經常被其他同學無故毆打。

6月21日,江西永新縣發生一起多人圍毆女生事件,受到網友廣泛關注。據了解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學生有2人,中學生4人,3人已輟學。年齡都在12至16歲之間。

6月29日,福建南安水頭,一小學女生被打視頻流出,父親認出女兒後報警。視頻中,這段流出的視頻,時長共3分40秒。視頻顯示,女生扎著長長的馬尾辮,白衣黑裙,被10多個學生圍著,兩名女生斷斷續續,前後共朝前臉部扇了25巴掌。

10月12日,雲南宣威初二女生劉某仙服蚰子葯(磷化鋁)自殺。今日(16日),當事女生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劉某仙生前曾在學校遭遇同學霸凌,服藥後曾給父親打電話哭訴「沒臉面在學校讀書了」。

10月:南校園霸凌!海南少女被扇耳光31次!


以上部分數據來源於網路!

以上觀點,代表君山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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