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溥儀與第四任妻子認識經過,婚後給對方定下規矩知多少?
末代皇帝溥儀的第三任妻子譚玉齡於1942年8月14日病逝,在溥儀身邊監視他一舉一動的「御用掛」、日本人吉岡安直向溥儀再次提議,讓溥儀娶一位日本女子,並給溥儀找來不少日本女人的相片,讓溥儀選擇。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圖片溥儀擔心自己的私生活會讓日本人知道,便推託說:「譚玉齡屍骨未寒,暫時不想結婚。」後來,在60多張偽滿中、小學校的女學生照片中,溥儀選中了李玉琴。
李玉琴,祖籍山東,1928年7月15日生於長春市一戶普通人家,1942年考入偽滿新京南嶺女子優級學校。時年15歲的李玉琴入選偽滿洲國的「皇宮」後,隨機被溥儀「封」為「福貴人」,這是溥儀的第四位妻子。
從照片上可以看出李玉琴的天真、單純和幼稚,而這也正是溥儀所需要的。
李玉琴被冊封為福貴人,溥儀看著面部胖乎乎的玉琴說:「以後遇到什麼不吉利的事情,用你的福就可以克住了。」
溥儀將自己的「不吉利事情」用李玉琴的「福」來化解,而李玉琴的單純也沒能阻止溥儀對她的防範,溥儀為了控制她,給李玉琴定了21條規矩,主要內容是:
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
一切言行都要順從溥儀,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
必須忠實地伺候溥儀一輩子,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該起的念頭,也要立即請罪;
不許回家和親人見面,不許私蓄一分錢,不許打聽外事,不許愁眉苦臉等等。
溥儀讓她親手抄寫「筆據」,在佛前立誓後焚燒,讓她終生為自己承擔義務。
從溥儀的所定的規矩中我們可以看出,對於李玉琴的限制既有外在行動的限制,又有內心思想的限制,而所有的限制又都基於溥儀自己的利益和所謂皇帝的尊嚴!
花季年齡的李玉琴就這樣成了溥儀偽皇宮中的籠中鳥!
溥儀高興時就讓李玉琴唱歌給他聽,或是做體操給他看,不高興時就申斥她,用笤帚打她,發完脾氣還要捧出「21條」不許愁眉苦臉,強迫她破涕為笑。
日本投降以後,溥儀被押往蘇聯。1946年長春解放後,李玉琴回到了娘家,由於娘家人的堅持,又把她送到了天津溥儀的族兄溥修家裡居住。
李玉琴在這個封建家庭里生活了5年,做飯洗衣,如同奴僕,還常常挨餓。天津解放後,玉琴要求出去工作,溥修卻說什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李玉琴只好靠織毛衣度日。
新中國成立後,李玉琴參加了掃盲班,以後又回到了東北,參加了工作,並於1957年與在撫順接受改造的溥儀離了婚。
李玉琴離婚後和當時在長春廣播電台的一個工作人員黃毓庚結了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滿的家庭。
2001年4月24日。李玉琴因肝硬化病逝,享年73歲。
一副輓聯「經年砥礪芳百世,一生滄桑琴斷音」概括了李玉琴從「宮廷貴人」到政協委員大起大落、坎坷而傳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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