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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偈破地獄 一招應閻王

大意

這首「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有另外一個名稱,叫做「破地獄偈」,這有一個典故。

唐朝時代有一位出家修行人叫做玄通律師,他是一位學戒律的人。這位律師到處行腳參訪,有一天去一間寺院掛單過夜。

那一晚他所住的房間隔壁有人在誦經,所誦的經文就有這首「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他可以說宿善已經成熟,聽到這句偈文非常有感覺,就跟隨念著念了二、三遍。

之後,他就沒有再念這首偈,而且時間一久,也已經忘記了。後來,因為他犯了戒,死去的時候到了閻羅王的地方,閻羅王拿起驚堂木往桌上一拍,就向他問說:「你出世在佛法傳播的地方,若有學過什麼法門,現在就請你登台為我們宣講。」

閻羅王這麼說了,玄通律師就不得不上台了,他一方面上台,一方面回想一生在陽間所學的,有什麼樣的法門?可是這時怎麼想也都想不起來,已經全部忘光了,就只有這首偈還記得起,他就順口念這首偈「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

偈一念完,閻羅王當下就起身向他敬禮說:「唉呀!這首偈是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總功德的偈文,憑著這樣的功德,你可以免除地獄的果報,可以再回去陽間繼續修行。」

所以這首偈文,就是阿彌陀佛總功德之文,可以使墮入地獄的人離開地獄,因此叫做「破地獄偈」。

玄通律師他一生所學的法,墮入地獄的時候全都記不起來,卻只有這首偈記得,而且又念得這麼完整,這豈不是背後有阿彌陀佛的加持?因為他既已聽到這首偈,就是和阿彌陀佛結了緣,所以阿彌陀佛就不放棄。

玄通律師是一位學戒、持戒的修行者,但最後也是會犯戒,何況一般的學佛者?由這件典故,我們知道學佛、修行是不容易的。

在座一定有受過五戒和菩薩戒的蓮友,我們可以靜靜的思考、檢討:自受戒到現在,到底持戒是清凈或不清凈?假若不清凈會有什麼後果?檢討之後我們就會自覺:我就是凡夫,是罪惡生死凡夫,必須要接受阿彌陀佛的救度,對阿彌陀佛的救度就會答應,自然就會有這種覺醒;這樣就會進入到阿彌陀佛的光明攝取之中,坐著阿彌陀佛的本願船,成為當機眾,接受到釋迦牟尼佛的授記──已得「即得往生,住不退轉」。這件典故,讓我們有這種啟示。

可能有人會想:這樣要好好將這首偈記在心中,等到將來若墮入地獄和閻羅王見面的時候,可以將這首偈念出來,讓閻羅王又判我們回陽間。(眾笑)其實不用,為什麼呢?大家既然已信受凈土法門,是不會經過閻羅王殿的;若是還要到閻羅王殿,這樣豈不是大危險了!

念佛人是要讓閻羅王來恭敬,不是準備若墮入地獄要如何來應付。我們現在既已信受阿彌陀佛的救度,就已經不是娑婆世界輪迴的苦惱眾生,已經是極樂世界的聖眾之一,所以不只是護法龍天保護我們、讚歎我們,而且十方諸佛也來圍繞著我們、保護我們、讚歎我們,就好像《阿彌陀經》所說的「皆為一切諸佛之所護念」。

所以,根本不要怕又會輪迴,墮入三惡道、墮入地獄。如果說要應付,這個時候就要應付,等墮落時要應付就已經來不及了。那現在要如何應付呢?很簡單──「願生彌陀凈土,專稱彌陀佛名」,這樣就是應付輪迴、應付地獄、應付閻羅王最簡單的方法了。

其實,阿彌陀佛的總功德就在六字名號「南無阿彌陀佛」中,所以不一定要將這首「破地獄偈」記在腦中,因為一個人活著的時候,即使學問高深,知識豐富,到了臨終的時候,一生所學大部分都忘記了,記得來的就只是這句「南無阿彌陀佛」。所以大家還是老老實實的念這句「南無阿彌陀佛」,這句「南無阿彌陀佛」更加可以破地獄。玄通律師是在地獄念這首偈使他離開地獄,如果當時他在地獄中直接念「南無阿彌陀佛」,不僅他自己能離開地獄,更能藉之往生極樂凈土,同時也會救度地獄的眾生一齊離苦。

這也有一段典故,這件故事是發生在古代的印度。

古代印度有一位婆羅門,婆羅門是當時印度的一種階層的人士。照說婆羅門也還是屬修行者一類,應該有學問才對,但是這位婆羅門卻很愚痴,不過他的太太則很聰明,而且是學佛念佛的人。

這個婆羅門愚痴而且又愛殺生、吃肉,他的太太勸他學佛念佛,他總是說:「唉!我沒有智慧,了解不來,念不來。」但是這個婆羅門對他的太太非常疼愛,因此他太太就藉這種機緣對他說:「我們每晚要睡覺前就先來念佛,念完再去休息。」又說:「我要你和我學佛,你都不答應,那麼你所要求我的,我又怎麼能夠答應呢?夫妻就好像比翼鳥,要同心、同願、同行才對。」所以這個婆羅門就和他的太太,每晚在睡前都敲引磬念佛。

三年之後,這個愚痴的婆羅門死了,因為造惡業的緣故,所以墮入地獄。地獄的鬼卒拿著鐵棒、鐵條要敲打地獄鬼魂的時候,無意中敲到油鍋的鍋邊,「鏗」的一聲,好像引磬的聲音,婆羅門一聽到這個聲音,不知不覺間就自然念出這句「南無阿彌陀佛」!這句佛號一念出來,附近的鬼魂一聽到,當下就離開地獄,往生極樂世界。那個時候驚動到閻羅王了,閻羅王就放他回陽間。婆羅門回到陽間之後,就將這件事講給大家聽,大家都非常驚異、讚歎念佛不可思議,所以,當地人很多人就開始念佛。

這個婆羅門返回到陽間之後,就將自己的經歷託人寫成一首偈,自己也常誦念:

若人造多罪,應墮地獄中,才稱彌陀名,猛火為清涼。

意思就是說,一個人在陽間造了種種的罪業而墮入地獄,這時若有人在地獄念這句「南無阿彌陀佛」,或者聽到這句「南無阿彌陀佛」,當下地獄的猛火,甚至刀山、劍樹、油鍋,這些種種的痛苦刑罰,就當下就變為清涼的景象,而且當下就離開地獄,甚至往生極樂世界。

所以,可以打破地獄,使地獄眾生也可以往生極樂世界的,就是這句「南無阿彌陀佛」,這是第十八願的核心道理,第十八願所說的就是這樣的道理──只要念佛都可以往生,甚至使地獄的眾也離開地獄,往生極樂世界。

文 / 慧凈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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