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約法》:民國憲政的起點
撰文: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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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歷史發展脈絡而言,1911年武昌起義是一場「計劃外革命」。按照清廷1906年「預備立憲」規劃,以及1908年發布的「欽定憲法大綱」,中國的政治改革即便不會像預想的那樣順利,但也不致於發生根本性顛覆。然而,一切善良的期待都因光緒帝、慈禧太后相繼突然去世而改變。
欽定憲法大綱
湖北諮議局議長湯化龍在武昌首義第二天發布的通電,比較細緻解釋了起義因緣:「清廷無道,自召滅亡。化龍知禍至之無日,曾聯合諸公奔赴京都,代表全國民意,籲請立憲,乃偽為九年之約,實無改革之誠。」湯化龍在這份發給各省諮議局的通電中細數清廷之誤之錯之罪:皇帝溥儀豎子黃口,攝政載灃愚謬昏庸:兵財大權,存亡所系,而竟擯棄漢人,悉授親貴;溥倫、載濤,童騃兒戲,分掌陸海軍部;載澤貪狠,管領度支,意在鉗制漢人。歸納如此罪責,湯化龍宣稱:清廷「強持專制,維新絕望,大陸將沉。吾皇神明之裔,豈能與之偕亡?楚雖三戶,誓必亡秦;非曰復仇,實求自救。」清廷在改革關鍵時刻,暴露出其自私本性,原本並不勢若水火的滿漢衝突被迅速激活,因而武昌起義帶有明顯的民族革命性質。
推翻清政府,重建漢人國家,是武昌起義前十幾年革命黨人的宣傳。清廷在那個時候如果能夠兌現承諾,重建一個憲政國家,民族主義,特別是復仇式的民族主義革命應能避免,只是清帝國命數已盡,溥儀、載灃、隆裕皇后的膽識、智慧,實在無力駕馭中國這艘大船;溥倫、載濤、載澤的能力、品性,也不足以與漢人同心合力,權力分享。
最初發動武昌起義的主導者無疑以推翻清廷為訴求,但是他們的聲望、資歷,都不足以出面擔綱。經過一個晚上的戰鬥,武昌全城光復,黨人集齊諮議局商組軍政府,推舉黎元洪為都督。擬電請上海黃興、宋教仁等從速來鄂,並請轉電孫中山,早日回國,主持大計。這幾份電文,均假黎元洪的名義發出。
黃興自是年春天黃花崗起義失敗,極度失望。想不到幾個月後,皇族內閣出台,鐵路幹線國有化政策發布,各省相繼起而抗爭,尤其是四川保路運動,「風雲激發,人心益憤」,這讓黃興格外亢奮,「回念蜀同志死事之烈,已灰之心復燃」,起而致信「同盟會中部總部」諸同志,密謀在清政府統治稍微薄弱的長江中游起事,進而將長江流域連貫一起,以期給清廷以巨大打擊。
宋教仁此時正在上海參與《民立報》筆政,密切關注國內政治動態,四川保路運動發生後,他也迅即意識到在長江中下游發動革命的必要性、可能性,與譚人鳳、陳其美等組建同盟會中部總部,相機行動。
由於有了這樣的思想基礎,武昌起義的消息還沒有傳來的時候,在上海的革命黨人陳其美等人就決定委派居正、譚人鳳秘密潛往武漢打探消息。據居正《辛亥札記》,他們二人至九江,「則見武漢下水輪避難者山積。九江岸上,兵士皆荷戟梭巡,形勢嚴重。據避難者口述,始知武昌已被我軍佔領」。 於是他們星夜兼程,13日一大早渡江至武昌,與黎元洪等軍政府領導人以及革命黨會面,交換意見。各方的普遍看法是,湖北的形勢不錯,獨立的目的已達,但是,「滿清尚未倒,各省尚未響應,我們革命不能算成功。」商量的結果,湖北方面敦促居正、譚人鳳迅速前往上海,敦請黃興、宋教仁快些來鄂。據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大眾聞黃興、宋教仁之名,極為仰慕,又聽說促各省響應,更為歡悅」。
黃興、宋教仁,均屬於「湖廣地區」的人才。湖北方面「仰慕」黃興的軍事才能,稍後,黃興的到來也確實對湖北的軍事行動多有幫助。至於宋教仁,更是廣為人知的憲政專家,湖北軍政府方面對其「仰慕」,顯然期待他在這些方面出謀劃策。
10月28日,黃興、宋教仁、田桐、李書城及日本人北一輝自上海至武昌,懾於黃興過往威名,前線將士軍心大振,士氣高漲。據黃中塏《辛壬聞見錄》,宋教仁素抱大志,留學國外,嫻於外國語文,通曉各國政治,抵達武昌後,入駐軍政府「招賢館」,曾當面對黃中塏說:「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立憲國家,當憲法未成之先,雖有政府,不過臨時應急設施。而臨時政府不可無法令以資遵守,此種法令,法美先進國家皆曾經過,大抵名之曰臨時約法。今革命軍初興,諸事草創,一般人士率亟亟以戰事為務,無暇注意及此。一旦臨時政府成立,倉卒莫就,必感困難。余不敏,日來閑居無事,草成約法草案若干條,擬邀同志之有法律知識者數人,枉過寓所共相討論。」 這就是著名的《鄂州約法》生成始末。
《鄂州約法》主要得益於宋教仁的貢獻,也是湖北軍政府集體智慧的結晶,特別是湯化龍的貢獻。
湯化龍原為湖北諮議局議長,是國會請願運動最重要的組織者之一。他對攝政王載灃接班後的政治逆轉非常不滿,以為清廷應該按照1906、1908年的政治承諾,讓中國儘快走上憲政軌道。攝政王倒行逆施讓湯化龍等立憲黨人非常失望,當武昌起義發生後,湯化龍毫不猶豫地與君主立憲揮別。
首義發生翌日晨,湯化龍最早站出來支持,並設法說服黎元洪就任軍政府都督。在黎元洪還沒有完全答應的情形下,湯化龍就未來中國的政治體制向外界作了明白宣布。這一點對後來中國的政治走向至關重要。
按照袁世凱、黎元洪等體制內改良主義者的看法,清廷自皇族內閣出台,確實屬於政治上的倒行逆施,是十年來政治改革的逆轉。但是,不論袁世凱,還是黎元洪,他們大約都沒有想到廢止、終結清朝的政治架構,另起爐灶,因為在這之前十年間,關於中國未來政治道路的爭論已經很多,也很徹底,比較讓人認同的看法,就是世界上普遍採用的君主立憲體制。這是黎元洪面對首義將士呼籲遲疑不決的原因,也是袁世凱重出江湖的價值底線。
但,湯化龍並不這樣想。在湯化龍等立憲黨人看來,歷史給滿洲人留下了足夠的時間、空間,但滿洲人實在辜負了歷史的期待,現在湖北新軍首舉義旗發難,阻止了滿洲人的倒行逆施,中國也就不應該繼續抱著君主立憲體制,應該畢其功於一役,將中國順勢引領至共和體制。
軍政府成立,黎元洪出任都督,消息傳出,漢口各國領事紛紛渡江入城請謁都督,名義上非正式酬酢往還,實際上希望通過正面接觸了解軍政府的內外政策。黎元洪此時還沒有下定最後決心,因而一再以各種理由推託,強調「地方湫隘,秩序未整,婉言辭拒弗見」。13日,法國領事來謁,軍政府接待人員循例辭謝。法領謂「地方狹隘,秩序未整,胥未足為革命病。各國革命誰非起自倉卒,如吾法國革命,旗幟不備,至有以女人衣裙代之者,至今且傳為美談。吾輩此來,蓋欽都督之為人,欲瞻風采耳。立談數語,於願已達,他非所望也。」這樣的理由無法讓人繼續拒絕,黎元洪與法領寒暄數語,法領欣然而去。
繼而美國領事亦至,適湯化龍亦在,遂與黎元洪一起會見美領事。美領問:「貴軍此次起義革命,吾輩極所欽佩,惟滿清政府所負各國外債,貴軍政府對之將如何?」湯化龍代答:「自本年八月十九日(10月10日)以前一切外債軍政府皆繼承之,此後設有新發生債務,概不負責。」美領曰:「革命乃改進政府之手腕,民生疾苦不可不兼顧。今歲貴省水患浩大,災民遍地。設一旦饑民乘勢為亂,擾害地方,亦足妨礙革命之進行。貴軍政府對之將如何?」湯曰:「敝軍政府對此問題正在熟籌審慮之中,現擬推舉柯大臣專辦賑務,俾與革命事業同時並進。」第三個問題最難問答,美領問:「貴國此次革命,關係種族問題自不待言,於政體上有無影響?」黎元洪、湯化龍同答:「此次革命當然連帶政治問題。」又問:「擬采何種政體?」曰共和。美領隨問隨以小冊書之。問答畢,極表滿意。遂於懷中出英文日報一紙,乃漢口發行之英文《楚報》,謂上有論文一首,題為《滿州政府之不平,中國人民應革命論》。美國領事就是這篇文章的作者。
湯化龍以「共和」回答美國領事,乃至國際社會對軍政府未來政治架構的詢問,這個回答顯然不完全是隨機應變,而是湯化龍等人在經歷了幾年政治改革波折後,對清廷的絕望。在湯化龍內心深處,也對共和似乎有了一定的構想,他不僅擔任咨議局議長,擔任各省諮議局聯合會主席,而且以進士身份留學日本兩年,如宋教仁那樣專習法律、法政,在宋教仁抵達武昌之前,湯化龍在繁忙的事務之餘,仍與胡瑞霖等一起擬定了《都政府組織條例》,繼而,「正日夜究心以制約法為一大事」。
宋教仁到來之前,湯化龍是否如此認真思考制定約法,還可以討論。但是毫無疑問,宋教仁的到來,使約法的制定迅即成為現實。經過數日奮筆疾書,宋教仁草擬約法若干條,並邀約具有法律知識者數人進行討論。據黃中塏《辛壬聞見錄》,他個人極佩服宋教仁的「偉識」,欣然前往,參與討論,陳登山、湯化龍、胡瑞霖等皆在。「宋出其稿授余等傳觀,時在座者大抵皆有職務,無暇細心研究,相與讚賞而已。」 這就是鄂軍都督府11月14日發布的《鄂州臨時約法草案》。
黃中塏說各位沒有時間細心討論,可能只是囿於他自己的見聞。據《湯化龍行狀》,「四方豪傑才智之士集武昌者,如黃興克強、宋教仁遁初,見(湯化龍)皆交相愛重,而先生與遁初語此事尤投合,遂除室館之夜分人寂,對燈促膝,所談無非約法者。如此二十餘日,議論微定,大要兼取法美二國之長而力避偏枯拘攣之病,其草稿出遁初手」。 這個說法或許更接近於事實,儘管湯化龍的討論並不一定都被宋教仁接受。
湯化龍以「共和」為未來中國政治架構的基本原則,這一點與宋教仁最近幾年的思考也相當吻合。
過去的研究,普遍將宋教仁視為革命黨人的領袖,是同盟會的重要領導人。這些判斷當然不錯。但是,同樣為革命黨人的領袖,每個人的思想見解並不一樣,所採取的路徑也有差別。
宋教仁和所有革命者一樣,都是為了中國富強、現代而走上革命道路,而他和那個時代幾乎所有革命者一樣,之所以走上革命道路,是因為清廷的不改革,或改革令人失望,不徹底。反過來說,一旦清廷踏上變革之路,宋教仁以及其他許多革命者,也願意放棄暴力的革命抗爭,回歸主流社會,參與變革。一個最明顯的例證,就是宋教仁完成《間島問題》寫作後,並沒有用來批判清政府賣國、誤國、無能,沒有以此論證革命的理由,相反,宋教仁想方設法將這部作品轉給清政府,期待清政府用他的研究,運用政府力量,通過外交渠道維護中國領土完整。甚至還可以說,宋教仁也期望以此作為見面禮,重回主流社會,參與國內已經開始的政治變革。
對於宋教仁的《間島問題》,駐日公使李家駒、吉林邊務督辦陳昭常、外務部尚書袁世凱等,都格外重視。袁世凱、外務部遂電令駐日公使安排宋教仁回國。公使館將此意通知宋教仁,宋表示:「我系通緝有案之人,焉能回國?」「公使館據以告袁,袁複電允請西太后取消通緝,並賞四品京堂官職。宋乃就商於孫(中山)、黃(克強)及同盟會諸同志,得孫同意。宋方擬成行,忽收到由民報館轉來兩信,封面書『宋京卿啟』,或『宋京堂啟』,信中大意云:『你既然回國做官,請講點情面,將來我等回國做革命工作,如被你拿獲,請勿用刑訊。』宋閱後痛哭流涕,遂決計不回國。」 這是宋教仁沒有回國的主因,由此也可見,在宋教仁的意念中,革命、改良,並沒有勢若水火不共戴天的鴻溝,當改良沒有發生時,宋教仁積极參与革命;當改良發生了,而且朝廷也在認真去做了,就應該放棄革命,參與改良。
宋教仁沒有藉助於《間島問題》順利回國,沒有像劉師培夫婦那樣退出革命,參與正在進行的改良。這個無意中的結局成全了宋教仁的一世英名。
沒有回國介入政治變革的宋教仁並沒有放棄自己的責任,他在此後幾年用很大力氣研究各國憲法、政體,研究中國未來所應採取的體制。對於清廷主導的預備立憲,宋教仁也有很多專業性評論,大致上說,他認為清廷主導的憲政改革可能在一開始就有問題:
朝廷編定憲法,皆模擬日本之欽定主義,以為日本皇統萬世一家,天下最有利安全之憲法,莫日本若也。
雖然,近日日本亦有幸德秋水等,謀以炸彈危其皇室,則又何以稱焉?
甚矣,日貨之不中用也。
很顯然,宋教仁不認為中國的國情與日本相仿,更不認為中國的憲政應該追隨日本的路徑,中國的憲法應該另起爐灶,可以參考日本,但決不能皆模擬日本。
宋教仁的預判,沒有多久就得到了驗證。1911年5月8日,中國原本應該在這一天進入一個全新的憲政時代,然而清廷帶給中國人的卻是一個皇族內閣。這不僅讓國人大跌眼鏡,而且引發此後持續的政治抗爭。宋教仁對於清廷立憲的失望,主要是憲政改革的主導者沒有弄清憲政的意義,不知道所謂憲政,就是憲法最大,一切政治設施都必須在憲法的框架里進行:
夫立憲之根本,孰有大於憲法者?立憲之精神,孰有大於立法機關之作用與責任政府之組織者?天下豈有虛懸一憲法於此,政府不必遵守,徒責人民之服從,而猶謂之立憲者乎?又豈有立法機關之作用與政府之組織不合憲法政治之原則,而猶謂之立憲者乎?
宋教仁從資政院的功能、皇族內閣之不妥,判定「立憲者,決非現政府之所得成者也;現政府之所謂立憲,偽也,不過欲假之以實行專制者也;其所以設資政院,立內閣,非以立憲國之立法機關與責任政府視之者也,故其所以對付資政院之許可權與內閣之組織者,亦不得責以立憲之原則者也;其所謂憲法大綱者,不過欺人之門面,賴人之口實,萬不可信者也」。宋教仁的結論就是一句話:「立憲者,決非現政府之所得成者也。」
政府不可能引領中國走上憲政之路,這是因為清廷主政者不明白憲政改革的本質,不知道憲政改革的要義在於權力分享,在於約束君主、政府的行為。既然清廷主政者不明白這些道理,或者明白但根本不準備實行這些憲政原則,那麼在宋教仁的概念中,君主立憲已成過去,未來的憲政中國,一定要排除君主專制:「今後吾國政治變革,結局雖不可知,然君主專制政體,必不再許其存在,而趨於民權的立憲政體之途,則固事所必至者。」
基於這樣的認識,宋教仁將為新生政權起草一個「非君主」的憲法,已經沒有任何疑問。
宋教仁
經過差不多半個月討論、修改,鄂軍都督府總監察處11月14日發布議決《鄂州臨時約法草案》及《官制草案》的特別通告。《鄂州臨時約法草案》簡稱《鄂州約法》,共7章60條。7章目錄為總綱、人民、都督、政務委員、議會、法司、補則。《鄂州約法》以人民為本位,人民享有現代憲政國家所擁有的全部權利。
至於國家的權力機關,《鄂州約法》的制度設計充分體現了三權分立的憲政原則。都督由人民公舉,任期三年,續舉時得連任,但連任一次為限;總督代表政府總攬政務,統率軍隊,任命文武職員;政務委員依都督之任命執行政務;議會由人民於人民中選舉議員組織之,享有一般憲政國家議會的同等權利;法司以都督任命之法官組織之;法官非依法律受刑罰宣告,或應免職之懲戒宣告,不得免職。
《鄂州約法》是民國憲政的起點,是中國在排除了帝制,排除了君主立憲體制後第一份共和制憲法。這部憲法還不是那麼嚴密,也不是那麼詳盡,但其三權分立、人民至上的原則,無疑獲得了充分體現。這個約法成為民國憲政的原點,約法起草者宋教仁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議會迷」,從更廣大的歷史視野說,宋教仁可謂中國憲政之父,是現代國家的重要開啟者之一。
(作者授權刊發,注釋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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