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什麼很少出門?外面太危險,一不小心後半生就保不住了
1931年,魯迅在上海東亞同文書院作題為《流氓與文學》的講演時,曾對「流氓」一詞作過如下界定:「流氓等於無賴加上壯士。流氓的造成,大約有兩種東西:一種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種是墨子之徒,就是俠。這兩種東西本來很好,可是後來他們的思想一墮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晚晴末期,西方文化已經潛移默化的融入了中國人的思想當中。所謂的「自由」則成了人們追逐的目標,女子不再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而是勇敢地邁出了閨門,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有利就有弊,輕薄浪子看到街上年輕貌美的姑娘多了,就會生出了一些不軌之心。
所以,清朝末年街道上的流氓四處流竄。
那時候中國剛剛有了報刊業,《申報》上,每天都有這種新聞,可以說,已經是見怪不怪了。同治年間的《申報》上,就有這樣一則關於婦人被騷擾的事件:
上海城隍廟附近,有一位婦人年輕貌美,頗有風韻,孤身一人踽踽獨行。當時,有兩位男子,見這女子風姿綽約卻又獨自一人,便不由得生了歹心,想要調戲她一番。於是,他們悄悄跟在她身後,湊上前去,言語之間儘是輕薄調戲之語。如此,並不盡興,他們便再緊行幾步,與女子擦肩而過之時,手不安分地伸向了她的胸前。
這位女子頓時花容失色,用雙臂緊緊地護在胸前,大聲地喊著「捉賊」。這兩個採花賊一看大事不妙,準備逃之夭夭,卻被路人圍了個水泄不通。聽完女子的一番哭訴,路人皆笑罵他們沒有人倫,順便將他們扭送到了衙門。其實,這二人只是一個流氓團伙中的一份子而已。他們窩藏在浦東,以做豆腐為主業,順帶調戲良家婦女取樂。
相傳,我們的同治皇帝就是因為得花柳病死的,為了一時窮奢極欲,葬送了自己十九歲的年輕生命。要說,他統治的時代還真挺對得起這種說法。事情剛剛過去了一年,《申報》上又出現了一段令人不忍猝讀的內容。這一次事件的性質遠遠比上一次惡劣多了,如果說上一次勉強算得上臨時起意的話,這一次絕對是蓄謀已久了:
在浙江,有一對婆媳相依為命,靠給別人接生為生計,勉強過活得下去。這位婆婆已是過了六旬的老嫗,但是,媳婦尚青春年少,而且,生得頗為貌美。同治十二年,有一位少年三更半夜地來叩響了她們家的大門,說是「自家有人難產,要請接生婆去」。並且,指名道姓,只要媳婦去。事態緊急,婆媳倆也沒多想,就讓媳婦兒上了他的輦轎。
婆婆看這轎夫穿得不似尋常轎夫,就起了疑心,請了五六位鄰居趕上去。果然,他們聽到轎夫與前來扣門的人商議,打算以演武廳為雲雨台,做有悖人倫之事。幸虧,這五六位鄰居趕了上去,又大聲喊叫引起了人的注意,才讓這群登徒子抱頭鼠竄。否則,這位女子視若生命的貞潔怕是守不住了。
更可惡的還有賊喊捉賊的人,一位登徒子獨自坐船出行,看到對門船艙里的女子生得清秀,便起了歹心。夜深人靜之際,他手持兇器破門而入,強迫女子與他行雲雨之歡。女子以為是強盜,正準備大喊的時候,被他的刀架住了脖子,順手還撒下二百兩銀子:「如果你今晚從了我,這二百兩就歸你了。如果,你不從,我就殺了你。」
被他逼到如此境地,女子只好委曲求全,保全了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一夜顛鸞倒鳳之後,他果然留下了銀兩。只是,到了第二日,這位少年便開始故作姿態地掩面哭泣。並且,說道:自己丟了二百兩銀子,這銀子是供養全家的,一旦丟失,他自己無顏回家面對家人,只好一死了之。
這一鬧,船上的買辦只好挨個搜查了,後來,就在昨夜受辱的那位女子的箱奩里查到了「贓物」。這時候,幸虧有一位老者出面為女子作證,說明了昨夜之事,才保全了女子的清白。這位自作聰明的登徒子賊喊捉賊的把戲穿幫了,賠了夫人又折兵,還拿了二百元交給了善會。
其實,那個時候除了這種引誘以外,有些登徒子還趁捉姦的機會去玷污婦女。
清嘉慶十年,山東有土棍田二,他與他的父親田坤、弟弟田三都是性情兇狠之徒,外出時,身上總是帶著刀子。李麻與王振海的妻子謝氏通姦,並且,同住一起,王海振四處找不到妻子,就去懇求田坤幫助他尋找妻子。不久之後,田坤父子捉住了李麻與謝氏,田二甚至將謝氏帶回家中奸宿,並且,準備霸佔謝氏為自己的妻子。
田坤為了自己的兒子,去強逼王振海將妻子賣於自己的兒子,並給其五千。王振海膽小怕事,不敢違抗,只得答應。又一次,田二知道了庄驢的妻子王氏與姚松有姦情,於是,就帶著刀前去威脅王氏,並且,強行霸佔了王氏,以此種種,我們不難看出當時的治安有多差。
直至現在,即使社會在不斷的進步,但女孩子的安全仍然是個大問題。幾百年來,總有人為了一時縱慾而毀了別人的一生。我們一直在教女孩子要懂得自尊自愛,可是,男孩子們卻沒有學會尊重女性,克己自律。
如果說,以前是被男尊女卑的思想桎梏,那麼,如此開化的今天,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視女性為玩物呢?
參考資料:
【《申報》、《流氓的變遷》、《大清律例會通新纂》】
※這座陵墓很是奇怪,每當盜墓賊要燒陵寢時,就突然颳起大風和暴雨
※這個城市歷經滄桑,自從永樂帝給取了一個名字之後,發展極為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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