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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呼籲「科技向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呼之欲出

今年的兩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高科技」。科大訊飛的智能語音轉錄筆成為記者的「上會神器」;新華社的合成人工智慧主播也正式在兩會「上崗」;虛擬演播室、抖音短視頻、VR(虛擬現實)實況轉播、5G通信等新的媒體技術都被廣泛應用於會場和新聞報道中。

在數字化飛速發展的時代,一方面人們受益於強大的技術帶來的便捷,另一方面也引發了對於數據安全隱患的擔憂。而隨著5G時代的來臨,未來網路生態架構將會是人機物共融和萬物互聯的,大數據的安全保護和合法利用的需求將更加迫切。

在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如何用好以人工智慧為代表的先進技術,讓老百姓的信息安全得到必要的保護,成為與會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全國人大代表、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CEO馬化騰提交的書面建議中提出了「科技向善」的概念。

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舉行。大會新聞發言人張業遂在答記者問時,不但談及了人工智慧的發展,同時還明確表態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列入本屆立法規劃,「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和起草,爭取早日出台」。

中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一旦出台,將影響14億中國消費者。

超八成網路用戶遭遇信息泄露

張業遂表示:「我國已經有多部法律、法規、規章涉及個人信息保護……但是從總體上看,呈現分散立法狀態,所以需要根據形勢的發展,制定有針對性的專門法律來加以規範,形成合力。」

儘管我國已經出台了《網路安全法》和《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但是截至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的立法。

全國人大代表、蘇寧控股集團董事長張近東在2019年兩會議案中提出:「數據安全是數字中國建設的重中之重,發展高質量的數字經濟,需要加強對數據的安全保護和合規共享。」張近東表示,信息產業的快速發展造成大量從業者湧入,由於企業數據保護意識不足,加之我國相關立法滯後,個人信息的泄露和濫用層出不窮,嚴重侵犯了公民的正當權益。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去年9月發布的《App個人信息泄露情況》的統計數據,超過85%的消費者遇到過個人信息泄露的情況。去年9月,有企業被曝強制向用戶調取通訊錄等多項隱私許可權,此後某集團又被曝有5億條數據在暗網兜售。

另據騰訊社會研究中心與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2017年聯合發布的一份《網路隱私安全及網路欺詐行為研究分析報告》,手機App越界獲取個人信息也是網路詐騙的主要源頭。

報告顯示,高達96.6%的安卓應用會獲取用戶手機隱私權,蘋果iOS系統應用的這一比例也接近70%。

張近東在議案中提出,要加快相關立法進程,改變目前數據安全亂象。此外,對數據的管理和運用要在政府的監管下進行,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體制,實現全社會數據的開放共享。他還建議,通過立法保護企業的數據挖掘分析成果,引導企業開放對數據的搜索結果,實現信息共享的市場化。

去年5月,歐盟出台了史上最為嚴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其中明確規定對泄露用戶數據的互聯網公司的處罰標準,最高將達到其全球營業額的4%。以臉書(Facebook)為例,其2017年營業收入約407億美元。按照4%的比例計算,一旦犯規被坐實,罰金最高可達16億美元(約合107億元人民幣)。

事實上,在今年1月,法國數據保護監管機構以違反GDPR為由,對谷歌開出5000萬歐元(約合3.8億人民幣)罰單,這也是GDPR生效以來誕生的首張罰單。法國監管部門認為,谷歌給用戶發送定向廣告推送時,缺乏透明度,信息不足並未得到用戶的有效許可。

根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無論企業是否在歐盟境內,只要與歐盟企業發生業務往來,或涉及存儲、處理、交換任何歐盟公民的數據,都必須嚴格遵守該條例。

這一條例的出台,也提升了全球其他國家或地區對出台相關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緊迫感。

上海紐邁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方正宇律師認為,中國的互聯網和電子商務遠比歐洲發達,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更需要立法來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

「一方面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是勢在必行的趨勢;另一方面,從之前出台的一些相關規定來看,具體落到實處尤其是落實處罰的情況,仍然不算太樂觀,這也是未來立法所需要解決的問題。」方正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另外就是當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進一步規範之後,會對現在的很多商業模式形成一定程度的衝擊。比如很多企業所主張的大數據,其中就有部分內容可能構成了對於個人信息的一種侵權,也是這個立法未來可能對於經濟所產生的影響。」

星展銀行(中國)投資策略總監鄧志堅認為,未來利用移動端進行支付的用戶數和金額均會大幅增加。「科技影響了生活和消費模式,移動端支付也同時帶動了科技金融的創新。但是不得不強調,未來對於個人信息的保護是這個發展趨勢裡面絕對不能忽略的重點。」鄧志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數據孤島」現象依然嚴重

儘管大數據已經成為當前數字經濟重要的生產要素之一,數據產業也已經成為具有國家戰略意義的新興產業,然而當前「數據孤島」、「數據壁壘」的現象依然嚴重,數據缺乏交互共享的規範和標準,這對數據的採集、對接、共享和開發利用帶來困擾。

數據流動起來才更有價值。在嚴格管理與適度開放之間,越來越多國家在尋找一個平衡尺度。印度正在起草的《電商法》稱:「個人信息應被視為國家資產。」法案要求外企對印度政府開放源代碼和演算法。

2022年印度的數字經濟規模有望超過萬億美元。印度也像中國一樣,正著手應對數字經濟飛快發展帶來的經濟社會挑戰。

羅蘭貝格合伙人兼大中華區副總裁江浩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美國政府的數據開放項目值得借鑒。比如紐約市就有開放式數據中心Open Data致力於搭建一個數據交流、交換、分享的平台,既包括紐約市政府開放的各門類公共數據,也包括私人機構和企業公布的非公共數據。任何人都可以搜索、檢察、下載、使用這些數據。但中國政府的這些數據還沒有完全釐清,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

針對哪些領域的數據應率先深度開放,全國政協委員、搜狗公司CEO王小川提交的一份《開放公共數據,用人工智慧惠民生》提案中建議:「一方面加大公共數據開放力度、廣度和質量,提升社會獲取公共數據效率。在保障國家安全、公民隱私的前提下,優先推動醫療、教育、養老、法律等民生迫切領域數據深度開放,針對這些領域數據開放全面性、時效性、規範性做出明確規定。」

更有意義的是,安全的大數據如果能夠真正有效打通形成網路,將有助於打造國家級網路安全大腦,這在全球網路安全形勢嚴峻的今天尤為重要。

「現在我們的網路安全防禦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各個單位基本上各自為戰,各守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自掃門前雪』。」做了十來年網路安全的全國政協委員、360集團董事長兼CEO周鴻禕說出了他最直接的感受,「大家都只掌握自己的局部信息,無法及時發現高級攻擊。」

周鴻禕在今年的提案中表示,隨著物聯網、信息化、智能化的發展,網路攻擊的危害越來越大,甚至上升到國家和國防安全的層面。「面對這些威脅和挑戰,唯一的方法要靠安全大數據的聯合。」

防範生物醫學大數據裸奔

健康醫療等惠及民生的話題,既是引起與會代表高度關注的領域,也是人工智慧有用武之地的領域。在談到大數據和人工智慧如何服務於人時,全國政協委員、百度董事長李彥宏在提案中指出,在繼續推行並完善電子病歷填寫標準,鼓勵醫療機構與科研院所、企業加強合作的同時,應進一步完善數據應用的技術標準和法律保障;建議由政府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跨學科領域的行業專家、人工智慧企業代表、行業用戶和公眾等相關方,開展人工智慧倫理的研究和頂層設計,促進民生福祉改善,推進行業健康發展,掌握新一輪技術革命的主動權。

馬化騰在書面建議中提出了「科技向善」的概念。他說道:「以信息技術和生物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廣泛應用,釋放了巨大的創新潛力,也帶來了風險挑戰,存在忽視社會效益、片面利用科技手段追求經濟利益、缺乏制度規則導致新技術濫用等問題。」

馬化騰認為,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數字中國建設、數字時代的商業競爭都離不開科技倫理,發揮科技倫理在科技創新中的調節、引導和規範作用,才能促使科技活動朝著更有利於人類的方向發展。

近年來,基因組學、蛋白質組學、表型組學等生物醫學大數據已經成為增速最快的大數據,我國也建立起不少與生命科學相關的大科學設施,並且越來越多的醫院、科研機構會涉及到生物樣本的收集、數據產生與分析。未來一滴血、一根頭髮絲都有可能透露包括人體全套基因數據在內的各種遺傳、健康等信息。有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產出全球30%以上的組學數據,還有大量的醫學數據,是名副其實的「數據王國」。

但目前我國的海量生物醫學大數據不僅分散存儲在機構甚至個人手中,而且還有大量數據存儲於國外大型生物數據中心,甚至可能被國外所壟斷,這將嚴重影響我國的生物醫學研究的創新能力。

為了防範公民生命體徵信息的「裸奔」,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上海營養與健康研究院院長李林建議儘早立法。李林介紹稱:「我國的生物醫學大數據專項法案尚存空白,而且缺乏行業標準,應儘早立法,讓生物醫學在法律制度保障下健康發展。」他建議,在儘快立法的同時,國家還應設置基於指導引領與管理監督的專業機構與職能部門,並加強基於生命周期與安全防護的行業標準與企業規範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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