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在美國正式起訴:禁售華為產品違犯憲法
華為在美國正式起訴美國的一項可以禁止聯邦政府機構購買這家中國科技巨頭設備的法律,稱這項立法是違憲的。
報道稱,這家公司在經歷了數月的政治壓力後終於拿起了法律武器。
據悉,這起訴訟是在美國當地時間星期四提起的,重點是美國一項名為「國防授權法案」(簡稱NDAA)中的一項法律條款。根據該法案第889條,可以禁止美國政府行政機構採購華為和另一家中國公司中興通訊(ZTE)製造的電信硬體。這兩家公司在法案中都有明確的名稱。
但這家全球營收最大的網路設備製造商的律師認為,NDAA的規定違反了美國憲法。
去年以來,華為一直面臨美國特朗普(Donald Trump)政府的巨大壓力,美方聲稱該公司的設備可能被用於間諜活動。這家科技巨頭還面臨美國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的刑事指控,司法部指控其職員竊取商業機密,並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美國政府還試圖說服其西方盟友不要使用華為設備。
但是包括該公司創始人在內的高管一再否認華為存在安全風險的指控,而該公司也一直在大力公關,以改變自己的形象。這家公司現在正展開法律攻勢。
華為辯稱,NDAA中明確命名該公司的條款實際上是一份「授權法」,即一項立法法案宣布某個特定個人或團體犯有某種罪行,並在沒有經過正當程序的情況下對他們進行處罰。這是美國憲法禁止的。
該公司的律師還辯稱,第889條是非法的,因為它侵犯了華為的正當程序權,這意味著該公司無法聽取對其不利的證據,並在法庭上與之抗辯。
華為的法律團隊基本上認為,通過將這項規定納入立法,並在法律上禁止該公司向聯邦機構出售產品,美國國會作為一個立法機構其行為是違憲的。
分析稱,接受這項訴訟的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將對華為的訴訟是否成立做出決定。但任何一方——華為或美國政府,都可以對法院的決定再提出上訴。法院有權在不撕毀整個法律的情況下使立法的一部分無效。因此,從理論上講,華為有可能會被排除在第889條之外。
評論認為,華為希望通過廢除NDAA的第889條,為與美國政府的對話打開大門。長期以來,華為一直認為,它在美國市場的缺席將阻礙下一代移動網路技術的競爭。但這一說法遭到了專家們的質疑。
據報道,這家科技公司還在其他方面救火。華為首席財務官、也是其創始人的女兒,去年12月在加拿大被捕,被指控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她面臨被引渡到美國的危險。
同樣,這位首席財務官的律師也正在起訴加拿大當局,指控他們逮捕、拘留和搜查她,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
華為對美國的訴訟與2018年涉及俄羅斯網路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實驗室的案件有一些相似之處。2017年9月,美國國土安全部命令政府機構停止使用卡巴斯基軟體,聲稱該軟體可能被俄羅斯用於間諜活動。這項禁令後來在法律上得到了批准。
此後,卡巴斯基對美國政府提起了兩起訴訟。今年5月,一名美國法官駁回了這兩起訴訟,卡巴斯基也在今年晚些時候的一次上訴中敗訴。
(本文由大灣區據美國媒體實時報道綜述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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