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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刷屏,你支持嗎?

今天的朋友圈被一個新聞霸了屏,這樣一個提議在很短時間之內被將近5萬人轉發,25萬人點贊,1.6萬人評論。

沿著評論一條條看下去,其中有一條評論讓我瞬間落淚:

那種一轉身突然孩子不見了的感覺,血液直接衝到大腦,渾身發麻,真的有可能這幾秒的時間就永遠見不到自己的孩子了,光是想像孩子被人抓走以後的遭遇,我覺得都足以把人折磨至死。

為人父母,誰在帶孩子的過程中沒有過幾次驚心動魄的瞬間?記得有一天半夜被老公急促的聲音叫醒,睡眼朦朧間竟然看到他滿臉淚水不停抽泣,原來他做夢夢到孩子丟了,醒來後竟然放聲痛哭。你能想像一個七尺壯漢哭的如同一個孩子一樣嗎?僅僅是緣於這樣一個虛幻的夢。

對於父母來說,孩子永遠都是軟肋,實在不敢想像:假如有一天突然孩子不見了,我想我一定活不下去,看到這條新聞,我老公跟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太好了!人販子死有餘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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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孩子的幼兒園做防拐騙測試,我有幸去當了一次「人販子」。在我們去之前,老師專門給孩子們普及過「防拐騙」知識,當問起孩子們能不能跟陌生人走時,孩子們異口同聲地說「不能」!

然而,我走進教室之後,「慈祥」地對著孩子們笑,告訴他們「你們的爸爸媽媽都在門口等著,我帶你們去找他們好不好?」30個孩子沒有一個有絲毫遲疑,跟著我就走。我問其中一個孩子:「你認識阿姨嗎?」那個孩子竟然說:「我認識,你是我媽媽的朋友。」

更誇張的是,另外一個爸爸扮演的「人販子」在另外一個班級,僅僅說了一句「走啰,打雪仗去啰」,孩子就跟著他魚貫走出教室。

這次防拐騙演習所有孩子全軍覆沒。

2018年《中國統計年鑒》曾記錄,公安部2017年共立案拐賣兒童婦女案件6668件,也就是說在當年的時候,每天有近20名婦女兒童被拐賣,而這僅僅只是立案的數據而已。

國外曾做過許多實驗,無論家長多麼自信的認為,自己對孩子的安全教育非常過關。這些孩子最終都沒法通過誘惑考驗,只要是他們足夠感興趣的事情,他們一定會被吸引

人販子用美食,玩具或者一張電影票,或裝扮成卡通人物、甚至是裝作送炸雞的外賣員來找機會和孩子攀談,很容易就能獲得孩子的信任。

我曾經見過拿著尋人啟事找孩子的家長,他們眼裡的絕望、疲憊、自責、痛苦......讓人看一眼就再難忘記,他們站在人群里,滿心滿眼只有找孩子這一件事,紛紛擾擾的大千世界都與之毫不相干。

電影《親愛的》裡面黃渤說過一句話:這希望,就跟飯一樣,不吃不行

人販子就是那個親手毀掉別人希望的人,比劊子手更可恨,若是這樣的人法律都不能給予重罰,那麼對於那些被拐賣的家庭和孩子該是多麼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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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回家」的創始人張寶艷講過一個丟孩子家長說的話,讓人心痛之餘,印象深刻:「他說我感覺對不起孩子,只有我在尋子的路上,他說我才覺得將來對孩子有一個交待。」

其實他哪是想要對孩子有一個交待,他只是無法原諒自己,過不了自己這一關。丟孩子的父母不敢好好活著,因為他無法想像自己的孩子正在經歷什麼樣的磨難,所以他只能不停地尋找,在一次次絕望和希望中幻得幻失。

我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一個圖片,那是一個被警方發現的孩子,他被硫酸潑臉,被砍去雙手。他甚至來不及看一看這個美好的世界,就被毀容奪去了雙眼。看著那張圖片,真的好想抱一抱他,不敢想像這個孩子幼小的人生經歷過怎樣的痛苦,又是如何掙扎著活了下來。

在一場場拐賣犯罪中,人販子毀掉的不止是孩子,更是這個家庭中所有人的一生。在他們的眼裡,這些孩子都不是人,只是他們手裡的商品,是可以肆意虐待,凌辱的牲口。幸運的孩子可能會被賣到某一個偏遠的山區,而有的不幸的孩子,被砍去四肢,摘去器官,被迫乞討。

我曾經不止一次跟孩子說過這樣的話:「一旦有一天你被人抱走,要極盡所能地討好抱你走的人,這樣他才不會傷害你,爸爸媽媽才有再找到你的機會。」我不知道孩子聽不聽得懂的我的意思,但這是我唯一能教給孩子的自保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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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中國第一女人販子」之稱的陳蓮香,從小生活貧窮,60歲起干起了人販子的勾當,從2009年開始兩年時間至少拐賣了46名三歲以下的兒童,賣出高價獲取錢財。2010年10月陳蓮香被抓獲,在審問的過程中有這樣一段實錄:

問:你為什麼要拐賣兒童?

陳蓮香:沒什麼,干這個錢來的快。

問:你知道拐賣兒童是害人犯罪的嗎?

陳蓮香:不知道,不就一個孩子嗎?他們沒有了可以再生啊。

問:你們拐賣的人都賣去哪裡了?

陳蓮香:各地都有,這個我不知道,我只負責賣給他們,賣去哪裡我管不了的。

問:你們作案的時候是怎麼拐騙兒童的?

陳蓮香:小一點的哄哄能騙就騙,太機靈的直接搶走,一些反抗激烈的我們打暈了就扛上車,就這樣。

問:你們是瞄準哪些人下手的?

陳蓮香:一般看到長的好看的就下手,有時候會跟蹤看看有沒幾個小孩一個,有的話一起拐走,然後分開賣。

問:你們拐賣兒童後,有沒殺害過兒童?

陳蓮香:(沉默了一會,點頭)有一次有個小孩兩歲多,抱走的時候人一直哭,那時候剛好遠處有人過來,我一怕就直接扔河裡了。

我不知道她是否曾經為人母親,竟然說出這樣讓人句句滴血的話,丟失一個孩子對一個家庭意味著什麼,我無法用文筆描述出來,那種別說經歷,想一想都刺骨的痛,不是人人都能挺得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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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母親,我贊成「從嚴從重懲治拐賣犯罪」,但對於「拐賣孩子一律死刑」這樣的話持保留態度

情節有輕重,懲罰也有輕重,罪刑相適應,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則。

如果輕罪重罪刑罰一樣重,那犯下輕罪的人會為了掩蓋自己的輕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有了輕重,才能讓罪犯會有一個趨利避害的考量,至少不至於為了掩蓋輕罪而犯下重罪。

舉個例子

一個人拐了一個小孩正在運去賣的路上,警察大規模追捕,逃跑很不方便的情況下,他該如何處理這個孩子。

從目前的刑罰來看,在人販不是法盲的基礎上,科學的方法是扔下孩子獨自逃走。警察救到孩子之後一般不會再拚命追,而獨自逃走的行動力也更強,容易逃脫。

如果拐賣兒童一律死刑的話,人販子很可能會殺掉孩子獨自逃跑,因為如果扔下孩子難保不被孩子記住相貌,而一旦被抓就是個死罪,殺人與否沒有區別,那何不賭上一把,殺人滅口。

有人認為,一律死刑對罪犯有震懾作用,使他們一開始就不會去拐賣兒童。這也是不可能的。像販毒、大數額的貪污、殺人這些都是死罪,但古往今來,有杜絕過這些犯罪么?只要利益足夠大,就有人敢鋌而走險。

我痛恨天下所有的人販子,我支持「從嚴從重懲治拐賣犯罪」,但更支持科學的量刑。同時也希望國家能加強相關的政策法律宣傳,捋順改善收養程序,從根本上杜絕買賣兒童的需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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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改革和前進需要時間,而警惕我們身邊的安全隱患則更需要從現在做起:

01

嚴防陌生人的搭訕,警惕局中局

針對稍小一點的孩子,家長帶孩子出去的時候,一定要警惕陌生人的搭訕。這個搭訕不僅僅是指刻意的接近,也要警惕有人作局。

在公園、小區、商場、超市、醫院、幼兒園門口,遇到和藹的陌生人誇孩子漂亮,伸手要抱孩子,請拒絕並提高警惕。遇到有人找碴跟你吵架,哪怕是暫時的忍氣吞聲低聲下氣,一定要隱忍並找機會帶孩子離開,不要糾纏。

02

不要讓不熟悉的人幫你看孩子,哪怕幾分鐘

很多家裡幫帶孩子的老人,平時帶孩子到小區或者附近廣場去玩,孩子也在一起玩得很開心,老人間彼此就熟悉起來。

此時此刻一定要告訴老人,無論如何不要把孩子交給任何人代為看管,哪怕是你自認為很熟悉的人也不行。即便是要上廁所,也要把孩子放在自己視線能看到範圍之內,畢竟我們誰也不知道你信任的這個人,在表象的隱藏之下有著一顆什麼樣的心。關係到孩子,我們誰都冒不起這個險。

03

帶孩子時千萬不要分心

太多太多這樣的案例舉不勝舉,關於防拐有一句永遠有效的話,那就是「出門要緊緊抓住孩子的手,永遠不要讓孩子離開你的視線範圍」,我還想加上一句就是「天大的事都沒有孩子大,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痛快,傷心一輩子」。

04

不要以為穿制服的人就是可以信任的人

曾經有家長生完孩子在醫院住院的時候,隨手把孩子遞給旁邊穿護士服的醫護人員,等轉過頭再找這個人要抱回孩子時,滿目望去都是這樣衣服的人,卻都不是幫她抱孩子的那個。很多人販子在醫院扮成醫生或者護士的樣子,試圖麻痹人們的防範心,伺機抱走孩子。

父母在醫院一定要認準自己認識或者熟悉的醫生和護士,千萬不要把孩子交到陌生人手裡。

除此以外,等孩子會說話時,我們就要教給孩子背誦家人的姓名、電話號碼、家庭住址以及常用的急救電話。防止孩子在慌亂之下忘記較長的電話號碼,可以直接找急救電話求救。

平時家長也要教給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不斷地跟孩子強調這件事,讓孩子提高警惕,不接受陌生人的任何東西,也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話。

孩子是我們的一切,我們作為父母寧願自己受苦受難,也不願意孩子受一點傷害,那麼針對這樣的量刑提議,你的想法是什麼呢?歡迎在留言區留下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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