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寶麟嚴正聲明
曹寶麟嚴正聲明
本人對於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有違誠信,不尊重雙方當事人意願,罔顧敏感案件且是調解結案的法律文書不應在互聯網公開以免造成當事人新的紛爭和社會負面影響等惡劣後果的舉動表示強烈抗議!特聲明如下,以正視聽,以維清譽:
一、本案埇橋法院本無權管轄或不宜管轄,本人也對此提出過異議,但被無理駁回,當時本人即有本案是否存在地方保護不祥之感。但為尊重司法,本人還是一次親赴法院、一次因腿疾而委託律師赴法院參與庭外調解。經過兩次調解,最後達成文本具結。在對方和法院均承諾對調解內容不會公開以防媒體炒作的前提之下,本人念及法院經辦人竭力調解之辛勞,加之本人身心俱疲,故對於是否應該道歉和道歉的具體內容諸方面,不再糾纏一二,以求達到息訴寧人之善良願望。然而事經月余,孰料法院公開此書,讓我背負誣告罪名!這個客觀結果,難以使我容忍。
二、本人對於以前發文所述賄選之疑,從未認為屬不實言論!本人也曾在法院當面求證此事,更印證本人所聽所聞。因為在候選人之外有超過半數的選舉人另加同一人名字,再說不是賄選運作,那是挑戰正常人的智商!我不作道歉的底線正在這裡。但對於賄選金額是否2500萬,本人作為一介平民,實難從容舉證。本人也曾申請法院向有司和知情諸公依法取證,但同樣被無理駁回。所以調解之時,本人一再強調,為讓樹靜風止,本人可對賄選是否「花費重金」一事因暫無賬目可查,有所臆測,可為之表示歉意,而並非是眾人所知的賄選之疑。至於細微末節之處,相信書法人自有判斷。
我甚為不解法院置當事人利益於不顧、置法律規定於不顧、置社會影響於不顧的目的何在,如果出於地方保護用這一紙文書毀我清譽偏護他方,則不得不說此舉極為拙劣!
曹寶麟
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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