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法真的要來了!何時提請審議?這份立法時間表幫你分析
3月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記者會,本場記者會的主題是「人大立法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表示,按照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現在有關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產稅法的草案,相關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進一步表示,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等方面的工作。
下一步,財經委將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抓緊增值稅法、消費稅法、房地產稅法、關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印花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改)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做好法律草案的初步審議,確保按時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立法任務。
房地產稅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組織起草,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等方面的工作,待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
房地產稅法能否今年審議
此前,房地產稅法已被千呼萬喚,但社會和業界對其出台的速度分歧甚大。除了影響出台的時機因素,在立法技術和程序方面,梳理2016-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及的立法項目,並跟蹤了這些項目在當年的落實情況,最終發現,房地產稅法出台的腳步真的近了。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及了19項立法,其中制定8部、修改8部、審議1部(民法典各分編)、加快編纂1部(民法典)、研究制定1部(房地產稅法)。
到2018年末,提出制定的8部法律有3部審議通過,4部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提出修改的8部法律有5部審議通過,1部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提出審議的民法典各分編也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只有3部法律未提請審議。
在立法程序中,審議是最終環節。也就是說,明確提出制定、修改、審議等剛性的程序性要求的17部法律,進入最終環節的比率達82.4%。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立法任務及落實情況)
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及了21項立法,其中制定10部、修改10部、加快推進編纂1部(民法典各分編)。
到2017年末,提出制定的10部法律有5部審議通過,4部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提出修改的10部法律有6部審議通過,4部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也就是說,明確提出制定、修改等剛性的程序性要求的20部法律,進入最終環節的比率達95%。
(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立法任務及落實情況)
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及了23項立法,其中制定14部、修改8部、研究修改1部(行政監察法)。
到2016年末,提出制定的14部法律有8部審議通過,1部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提出修改的8部法律有2部審議通過,4部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也就是說,明確提出制定、修改等剛性的程序性要求的22部法律,進入最終環節的比率達68.2%。
(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立法任務及落實情況)
也就是說,房地產稅法在2019年進入審議程序的幾率為68.2%-95%不等。
我們再來分析3年中,在任務提出當年未獲審議通過,也未進入審議程序的這幾部法律。
2016年為船舶噸稅法、煙葉稅法、糧食法、證券法、社區矯正法、現役軍官法、國際司法協助法、行政監察法,共8部。
其中,在第二年進入審議程序的有船舶噸稅法、煙葉稅法、證券法、行政監察法(即2017年報告中的國家監察法)、國際司法協助法,共5部,在2017年審議通過的2部、2018年審議通過的2部。
2017年未進入審議程序的法律只有社區矯正法。
2018年未進入審議程序的法律為稅收徵收管理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社區矯正法。
也就是說,2016-2018年3年里,明確提出「制定」「修改」「審議」任務的法律共59部,截至目前,尚未進入審議程序的只有社區矯正法、現役軍官法、稅收徵收管理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共4部,佔比6.78%。
也就是說,房地產稅法在2021年仍未進入審議程序的幾率為6.78%。
再來分析2016-2018年的稅法立法。3年里共提出8部立法任務,4部已經制定,2部已經提請審議,2部尚未提請審議。但值得注意的是,尚未提請審議的兩部法律中,房地產稅法(2018年)的要求是「研究制定」,並未提出剛性的程序性要求。
最後,我們再來看看3年工作報告里非剛性的程序性要求的幾個立法任務。提出「加快」的是民法典(2018年)和民法典各分編(2017年),截至目前,民法典各分編已打包初審,其中幾部分編已單獨二審,立法進度較快。並且民法典編纂有明確的時間表,即今年繼續二審剩下的幾部分編,明年全國兩會打包提交審議。
除了房地產稅法,提出「研究」任務的只有行政監察法,因此,行政監察法的立法進度對房地產稅法有較大參照性。2016年的工作報告提出「研究修改行政監察法」,2017年的工作報告就提出「將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監察法也在2017年兩次提請審議,最終,在2018年全國兩會上審議通過。
而2018年的工作報告提出「研究制定房地產稅法」,2019年的工作報告提出「制定房地產稅法」。這與2016年和2017年時監察法的立法任務提法相同。那麼,如果對標監察法,且無特殊情況(比如證券法修改過程中的股市不正常波動)下,房地產稅法將在今年提請審議。由於房地產稅法不是基本法,因此也無需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通過。
草案大概率將在年內出來
3月9日,栗戰書在講到「關於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時說,今年要抓緊制定修改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急需的法律,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集中力量落實好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事項,包括審議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房地產稅法、出口管制法、社區矯正法、軍民融合發展法、退役軍人保障法、政務處分法等,都要加緊工作,確保如期完成。
去年兩會期間,原財政部領導已公開表示,房地產稅總體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
栗戰書昨天的報告則向全社會傳達了一個非常清楚的信息:房地產稅法真的要來了。
制定房地產稅法已經是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之一,表明它已列入2019年的立法計劃,那麼,房地產稅法草案大概率將在年內出來。
總理3月5日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健全地方稅體系,穩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房地產稅關係到每一個擁有住房的家庭,特別是城鎮家庭。由於歷史原因,我國城鎮住房條件、產權關係紛繁複雜,同時,各個區域、各個城市的情況千差萬別,制定出一個怎樣的房地產稅徵收標準,是全社會關注的問題,有討論有爭議很正常。也因此,有關部門在房地產稅法的調研和起草過程中格外慎重。
根據專家的說法,房地產稅法的立法過程可能要經過「三讀」,而且,房地產稅法草案應該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房地產稅從立法完成到實施,仍需要一段時間;各地還可能據此制定實施細則。但可以肯定的是,經過多年的討論、爭論,它越來越近了。
(資料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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