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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管管女性就業歧視

春暖花開,眼下又到了招聘求職的旺季,但是,在招聘用工過程中,有一些用人單位卻存在著性別歧視,例如,招工只要男性不要女性,本單位員工不準談對象,女性應聘後三年內不準生育等潛規則。

近日,人社部和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通知稱,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在人才市場應聘求職的女士們對此拍手叫好,但能否落實到位仍需各方努力,恐怕還有待時日。對此,女性在遇到相關問題時,要學會積極維權。相關部門也要採取措施落實規定,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

《中國教育報》2019年03月1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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