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子回家住了三年,我們被逼搬了出來」「搬出去也得養父母」
文|公子逸
做家長最大的傻就是:孩子都結了婚有了各自的家庭,還非把他們湊在一起,當一家人。
有些父母也不是偏心,她就是覺得,你們是一家人,一家人就應該住在一起。誰有了難處,就該幫誰。但是,她卻忘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孩子結婚後,你們已經不是一家人了,你們是兩家人,甚至是三家人。每一個小家都是一個利益共同體。為了所謂的大家,犧牲小家的利益,永遠都會有家庭矛盾。
秦雲的小姑子是遠嫁,跟婆婆相處不好,搬回了娘家住。小姑子剛開始搬回來的時候,秦雲也是同意的。畢竟小姑子的婆婆確實過分,因為小姑子生的是女兒,連頓飽飯都不願意讓吃。那時候她剛去上班,婆婆需要在家帶孩子,也不能娶照顧女兒。
小姑子一住就住了三年,吃的喝的花的用的,都是秦雲和丈夫出的。小姑子的老公掙的錢,除了給自己的孩子買東西,一分都沒往外拿過。
小姑子更是,經常在公婆發了退休金後去哭窮,然後把公婆的退休金都拿走。
親人之間,最怕的就是沒有邊界感。一旦失去了邊界感,不勞而獲的就會一直不勞而獲,而努力奮鬥的也很難過上好日子。
父母一定要明白的一件事:過得好的孩子,那是人家的本事。過得不好的孩子,也一定是有原因的。
剛開始秦雲並沒有在乎這些錢的事,畢竟小姑子過得不好,給父母要錢,吃兄嫂的也很正常。可半年過去了,三年過去了,小姑子絲毫沒有出去上班的想法,甚至是習慣了對父母兄嫂的這種依賴。
而小姑子的男人,不僅不規勸妻子,還經常攛掇著妻子跟哥嫂爭家產。他經常說的話就是:「不就吃他們幾頓飯嗎?整天給人臉色看。要你爸媽點錢怎麼了,你哥的房子就是你爸媽買的,又沒給咱們買,還讓咱們擠在一起看你哥嫂的臉色,要點錢都算少的。你也不回我們家了,以後我還得給你父母養老,難道不該把房子平分咱們點。」
秦雲的小姑子對男人的話言聽計從,每次秦雲有個不高興的,就會對自己親媽哭:「我是不是你親生的,我是不是家裡的一員,這房子難道就不該分給我一半。」
父母有時候也很為難,分房子吧,這房子本就是給兒子買的婚房。不分吧,女兒過得這麼不好,確實需要房子。最後父母想了一個折中的辦法。
公婆想要兒媳婦孝順:那就先想想,你為她都做過些什麼。
房子歸兒子所有,但是女兒有永遠的居住權。只要女兒想住,隨時都能回來住,想住多少年都行。
秦雲本來打算,小姑子的孩子大點了,讓小姑子一家出去租房住,卻沒想到公婆竟然做了這樣的決定。她對公婆說:「如果我嫁過來之前,你們就這麼說,我根本不會嫁過來。你們要補貼女兒,我不管。但是以後也住在一起,我不能接受。如果小姑子不搬走,那我們就搬走。
小姑子當時就火了,跟秦雲大吵:「我爸媽的房子,我想住到什麼時候住到什麼時候。我爸媽就是把這房子給我了,你也管不著。你不想住就出去,但以後照樣得給我父母養老。」
秦雲就這樣搬了出去,幾天之後,男人也跟著她一起搬了出去。秦雲的公婆只覺得秦雲不懂事,還帶壞了兒子。他們覺得,你們夫妻怎麼就這麼容不下你妹妹。
秦雲回去搬東西的時候,公婆都坐在客廳里,小姑子沒出來。她把東西都搬到車上去的時候,婆婆哭了:「又沒人逼你們搬走,你妹妹不容易,你們做哥嫂的怎麼就這麼容不下她。她不要這房子,就是住住也不行了。」
秦雲笑了笑說:「阿姨,我結婚你們家除了出了這一套房子,好像再也沒給過我任何好處了吧。你兒子得給你們養老,我沒那個義務吧。以後您就當沒我這個兒媳婦就成。」
父母在孩子面前的作用,從來不是犧牲一個孩子的利益去填補另一個,而是讓他們彼此獨立,去承擔自己的家庭、婚姻和責任。
其實,公婆從來沒想過要讓他們搬出去。畢竟在他們的觀念里,兒子還是比女婿靠得住的。再說了,兒子搬出去了,以後的吃穿用度,誰來出。
如果兒子搬走了,還要兒子出錢,顯然是行不通的。女兒不上班,女婿本就不跟他們親近。自己那點養老金,哪裡養得起這樣一大家子人。
可他們不想趕女兒走,他們覺得女兒過得不好,過得好的兒子就該幫襯。
可哪裡有那麼多應該呢?父母在孩子面前的作用,從來不是犧牲一個孩子的利益去填補另一個,而是讓他們彼此獨立,去承擔自己的家庭、婚姻和責任。
秦雲出去租房子住了之後,心情好了很多。男人也因為脫離了那個泥潭,心情更好了。他們甚至覺得,搬出來住,真的挺好的。對父母不必再有負擔,只需等他們年老後,需要的時候盡點心力就行。他們掙的錢開始寬裕,周末一家人去旅行。
秦雲的公婆給秦雲的老公打過很多電話,說跟女兒住的不痛快。女婿一定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女兒也向著自己的老公。還說,你們再不回來,這房子就真不是你們的了。
秦雲的老公說:「媽,那房子我不要了。我以後也會養你,會還你們養我的恩情。但她們一家的事,別再跟我說了。我現在只想過好自己的日子。」
有時候,自私一點是一種美德,是另一種負責任的開始。但願男人都能有這樣的覺悟:結了婚,過好自己的小家最重要,親人之間可以幫助,但絕不縱容。
你有小姑子,大姑子嗎?你跟她們是如何相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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