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和「內務府」誰的權力大?財政權在誰手裡?
內務府是清朝獨有的機構,最高長官是內務府總管,為朝廷正二品衙門。戶部在歷代都有設立,清朝時一併沿襲,最高長官是戶部尚書,屬於從一品官階。這兩個機構,都握有財政大權。
按照《清經世文編》記載:「國家定製。戶部綜核天下之錢糧。內務府備內廷之供應。」也就是說,清朝財政分為兩個部分。國家財政軍用錢糧,由戶部支出。內務府負責皇家內廷的各類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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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財政機構的開銷不同,收入來源也有很大不同。戶部的收入,主要來自各省關稅、土地、人口、鹽課等。內務府的收入,則是來自分布在各地的皇家莊園、官房、當鋪等。後來又多了東北人蔘、貂皮的收入。
這種把皇家內廷跟國庫財政分開的方式,確實是一個進步。如果真的可以照這個辦法進行,雙方各有收入,也可以避免皇家內廷奢靡無度,增大戶部開銷,導致國家事務無法處理。
可實際上,事情往往辦著辦著,就辦走樣了。清朝入關後,宮廷開支極大。可內務府靠著先前朝廷規定的收入款項,根本不夠用。要是內務府沒了銀子,皇帝就得勒緊褲腰帶過日子。很明顯,皇帝不會同意這麼做法。所以,內務府就想盡一切辦法擴大收入。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找戶部拿銀子。
雖說雙方財政本來是分開的,可在過去那種君臣觀念下,戶部又很難拒絕內務府的請求。尤其是皇帝同意後。每次內務府拿地數量還不少。按《大連圖書館藏清代內務府檔案》記載,從順治到雍正年間,內務府每次找戶部要的撥款數額,都在20萬兩白銀到50萬兩白銀之間。而且,每次基本都得到皇帝批准。這筆銀子在內務府,後來還有專門的說法,被稱為「庫儲內府備用銀兩」。
除了拿銀子,內務府幹脆直接把手伸到原本戶部財政的源頭上去拿銀子。雍正年間,內務府把原本歸戶部管轄的黃金、珠寶等項目,劃歸自己管轄。但這個還不算什麼。真正的肥缺來自關稅跟鹽課。
先來說說關稅,清朝到乾隆年間的時候,戶部管轄下,原本有32處常關。這些常關,都是朝廷派專門的監管官員,或者地方督撫和專門官員負責。如果走這套程序,關稅原本應該直接劃歸國庫。即便內務府要錢,也得從戶部的審批。
可是,皇室為了方便直接搜刮關稅,控制各個常關,往往會讓內務府的當差人員,去兼任這些常關的職權。這樣一來,很多關稅就會不經戶部,直接調撥到內務府的府庫內。至於鹽課,這原本是朝廷國庫的重要收入。清朝時,鹽實行專門制度,由專門的鹽商經營。
內務府的做法,就是向這些鹽商放貸,收取利息。這個做法,確實可以幫助鹽商緩解資金周轉不開的局面。可是,內務府的利息極高。很多鹽商光是欠內務府的銀子,就已經快要破產。他們每年還得給內務府上供各種好處,開支更是無法勝數。
內務府又趕上貂皮、人蔘價格暴漲的好時機,收入大增。僅是內務府廣儲司的銀兩,就有二百多萬兩。到乾隆中後期開始,內務府不僅不需要戶部撥款,每年還能把多餘銀子,調撥給戶部跟陪都盛京的戶部。當然,這些收入的暴漲,很大一部分,還是來自鹽課跟關稅的收入。
所以說,按照清朝原本規定,戶部跟內務府原本屬於財政分開,各領職權的情況。但是,因為在過去體制的影響下,實際上,內務府已經把職權侵入戶部中。即便戶部尚書官階級別比內務府高,但他也無法駁回內務府的請求。畢竟,內務府總管背後,還站著皇帝。
當然,皇帝也不是不清楚,內務府頻繁向戶部拿錢的壞處。咸豐時期,兩淮鹽課收不上來,很多地方的關稅也被卡住,內務府收入銳減,廣儲司只剩下幾千兩白銀。而按照內務府統計,當年所需白銀需要四十萬兩。
即便把長蘆等地的銀子都收上來,也不夠一半的款項。所以,內務府重新又找戶部撥款。咸豐皇帝在批示同意後,又叮囑眾人:「實系刻不容緩之需方准自行奏請,不得紛紛咨部籌撥。」
但實際上,讓內務府財政緊張,這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咸豐皇帝的這道批示,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內務府該向戶部要錢,戶部還是得掏錢。戶部尚書這個一品大員,遇到內務府總管這個二品官伸手要錢,照樣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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