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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水難收:霍小玉與李益之間凄美的愛情故事

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 那年,十六歲,喜歡上了李益的詩,李益狀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職。長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見鍾情,說不盡的纏綿,道不盡的繾綣。

霍小玉原來出身於貴族世家,父親是唐玄宗時代的武將霍王爺,母親鄭凈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歌舞姬。因外貌秀美、歌舞動人而被霍王爺收為妾。不料,在鄭凈持身懷六甲的時候,「漁陽鼙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突如其來的「安史之亂」,打破了鄭凈持安享霍王爺恩愛的美夢。霍王爺在禦敵時戰死,霍王府中家人作鳥雀哄散,鄭凈持帶著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間,開始了貧民生活。

到唐代宗大曆初元,霍小玉已經十六歲了,稟受母親的資質,長得容貌秀艷,明麗可人;加上母親的悉心教誨,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精通詩文。這時,母親鄭凈持落難時從府中帶出的首飾細軟都變賣用度殆盡,為了維持母女倆的生計,霍小玉不得不承母親的舊技,做歌舞妓待客。為了女兒的前途,鄭氏對待客的尺度把持甚嚴,僅限於奉歌獻舞,為客人助興消愁,決不出賣身體。

當時在京城裡,有一個以詩文著稱的人--李益。他祖籍隴西,游遍那裡的漢唐古戰場,寫下了許多感懷戰爭的詩篇。

霍小玉也是因戰亂而經受離喪之苦的人,對李益的詩篇分外感動。後經街坊的穿針引線,終於見到了李益,他當時正是狀元及第等待委派官職。交談了幾句話後彼此都感到情投意合,談論詩文,竟忘卻了時間的流逝。霍母也很欣賞李益,心想若能成此二人,霍小玉也可落得終身有靠。於是他們以紅燭為媒,以美酒為約,起下了「海枯石爛不變心」的盟誓。

一年過後,李益升為鄭縣主簿,須先回家鄉東都洛陽探親[1],然後上任。等安排好一切以後,再接霍小玉到鄭縣完婚。李益臨行之時,霍小玉憂心忡忡,想他官高位顯之後,定會變心,而李益卻再三盟誓:「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鄭縣團聚,永不分離。」二人揮淚而別。

李益回鄉後,父母高興異常,風光一番之後,為他訂下了一門親事,女方是官宦人家的女兒。李益不得已說出了霍小玉之事,但其父母堅決反對娶一個歌妓入門,李益思慮再三也覺得娶官宦人家的女兒對自己的仕途會有幫助,於是熱熱鬧鬧地辦了婚事。

此時的霍小玉還在眼巴巴地盼望。半年過去了,不見李郎,一年過去了,仍是杳無音信。霍小玉知道擔心終成事實,悲恨交加,卧床不起。李益負心之事漸漸傳開,全長安都知道了,許多人為霍小玉憤憤不平。

不久後的一天,李益進京辦事。有一黃衫客,路見不平,將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門口。霍小玉抱病起身,她拿起一杯酒潑在地上,表示與李益已是「覆水難收」,並說出了那句凄厲的詛咒——我死之後,必成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隨後便倒地而亡。李益撫屍大哭,悔之晚矣。

多年以後,李益官至禮部尚書,飛黃騰達,而他對霍小玉的愧疚之情卻折磨了他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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