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彩禮」需要女方出,不然女子婚後遭歧視,害得政府立法制止
此國美女多姿能歌善舞,男人娶親不用錢,反要女方陪送巨額嫁妝。結婚「彩禮」需要女方出,不然女子婚後遭歧視,害得政府立法制止。
中國式婚姻中,男子為了求娶心儀的女子為妻,不僅要從感情上打動對方及家人,還得備足讓女方父母認同的巨額彩禮。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婚俗,讓現在許多收入不佳的男子,望婚興嘆,久久難以脫單。所以,一直以來,人們一直呼籲,要革除這種陋習。
與我國相鄰的印度,在男女婚姻上,也有「彩禮」一項,不過,這些財富得女方出卻是一個很奇怪的國度,雖然男子比女人要多4000萬,但是,男人娶親卻不用出任何錢,反卻是要女方籌備巨額的嫁妝——印度女子出嫁,父母要給女兒準備巨額嫁妝帶到婆家,其費用最高可達到女方家庭6年收入的總和。
為什麼會這樣呢?一種潛意識的原因,是因為印度人普遍認為,妻子在婆家的地位與女方家庭在操辦婚事出資多少有緊密聯繫,陪嫁越方,女子婚後的地位越高,反之,則會受到婆家的輕視與小看。為了讓女兒將來在婆家能夠幸福、快樂,許多家長在女兒出嫁時,均傾其所有,將婚事操辦風風光光。
隨著攀比之風的興起,婄嫁也水漲船高,以至讓女方不堪重負,從另一方面也催生了一批不敢嫁的適婚女子。為了減輕女方因婚致貧,印度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還專門制定了《嫁妝禁止法》。該法規定,凡是接受和索取嫁妝的行為皆屬犯罪,當處6個月以上兩年以下監禁。1986年修訂的《刑法》規定,婦女在婚後7年內,因為嫁妝問題受到男方家庭及其親屬對其進行肉體虐待與精神摧殘而致死亡的,行為人將被處以5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但是,在延續2000多年的傳統面前,這些法律規定難以執行。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奇怪的情況,是與印度的種姓制度有關。
所謂的種姓制度,是指以統治階層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佈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據有已有3000多年歷史。
簡單來說,印度人一出生,就是有著固定等級的。印度將人一共分為四等,從高到低依次為:一等婆羅門、二等剎帝利、三等吠舍及四等首陀羅。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顯示: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都說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在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裡,為了能混入上等人的圈子,人們都是很拼的。俗話說,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所以,女人們企望通過婚姻來改變命運的做法,世界皆同。
在印度,低種姓女性可以通過嫁給高種姓男性來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這就為「高價嫁女」提供了土壤。與此同時,高種姓女性卻不能嫁給低種姓的男子,這也導致了部分這類女性不得不通過「自帶陪嫁」的形式提高自己在「婚嫁市場」上的競爭力。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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