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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制定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江蘇制定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決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造就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江蘇省就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提出了如下實施意見,一起來看看吧——

一、深刻認識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極端重要性

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教師承擔著傳播知識、傳播思想、傳播真理的歷史使命,肩負著塑造靈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時代重任,是教育發展的第一資源,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

近年來,全省上下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科教與人才強省戰略,教師隊伍建設取得顯著成績;廣大教師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有力推進了教育強省和教育現代化建設,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教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優先謀劃教師工作,優先保障教師工作投入,優先滿足教師隊伍建設需要,進一步強化問題導向、優化制度設計、破解發展瓶頸,努力形成優秀人才爭相從教、教師人人盡展其才、好教師不斷湧現的良好局面。

二、進一步明確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主要目標

經過5年左右努力,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基本健全,職業發展通道比較暢通,事權人權財權相統一的教師管理體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機制更加完善,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教師隊伍總體上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


——師德師風建設有力。師德師風成為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基本形成,廣大教師爭當先進思想文化的傳播者、黨執政的堅定支持者、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

——培養培訓有效強化。以師範院校為主體、高水平綜合性大學參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為主的教師培養體系基本形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優勢強的師範院校和師範類專業脫穎而出,省、市、縣、校四級教師專業發展體系進一步健全。

——數量質量同步優化。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數量達到配備標準,滿足教育發展需要。教師學歷層次普遍提高,中小學骨幹教師隊伍和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逐步壯大,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切實加強。

——地位待遇依法保障。教師績效工資制度和獎勵體系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民辦學校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教師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和社會聲望普遍提高,教師職業受到全社會廣泛尊重。

——體制機制更加健全。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退出機制不斷完善,職稱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符合學校實際的崗位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全面實行,高校用人自主權進一步擴大和落實。

到2035年,教師隊伍發展總體水平達到發達國家水平,培養造就一批有影響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師、名校長、名專家,教育系統成為集聚一流人才的高地。教師師德師風、綜合素質、專業化程度、教育教學水平、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師管理體制機制科學高效,教師隊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廣大教師在崗位上有幸福感、事業上有成就感、社會上有榮譽感,尊師重教蔚然成風,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三、紮實推進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重點任務

(一)著力提升教師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1.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學校教育管理全過程,使教育系統成為堅持黨的領導的堅強陣地。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教師黨支部和每名教師黨員,配齊建強學校思想政治和黨務工作隊伍。

2.突出師德建設。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將師德教育擺上教師教育的首要位置,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同志負責師德建設工作。將治理師德失范納入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範疇,建立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劃定行為底線,建立教師個人信用記錄和誠信承諾、失信懲戒機制,堅決從嚴處理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收受禮金等行為和高校教師在教育教學、學術研究、師生關係等方面的失范行為。

3.加大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輔導員和中小學班主任隊伍建設力度。按規定落實生師比,暢通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引進綠色通道,把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計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職教師的工作量,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按規定配備高校輔導員,完善輔導員職稱評聘政策,暢通輔導員專業發展通道;加強中小學班主任隊伍建設,將班主任工作經歷作為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一半計算,鼓勵中小學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適當提高班主任津貼水平,激勵更多教師在班主任崗位上擔當作為。省有關部門實施高校輔導員和中小學班主任培養與獎勵計劃,定期褒揚獎勵作出突出貢獻的輔導員和班主任。

(二)改革創新教師編製管理

4.合理核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職工編製。落實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製標準,各縣(市、區)在現有事業編製總量內根據在校生人數科學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製,每年核定一次,並可結合教育發展實際需求按規定比例適當增加專任教師編製。編製核定時,要向小規模、寄宿制等學校傾斜,對村小、教學點以及開設西藏班、新疆班的學校,可按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調配編製。落實公辦幼兒園機構編製標準。適時制定特殊教育機構編製標準。

5.統籌中小學教職工編製管理。建立以縣為主、市域調劑、省級統籌、動態調整的教職工編製管理機制,優先保障教育發展需要。

6.試點人員編製備案制管理。按照「標準核定、備案管理」的原則,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公辦幼兒園、技工院校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人員編製備案制管理試點,備案制人員由各設區市或縣(市、區)統一招聘,與事業編製人員同崗同酬,並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參照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當教師編製有空缺時,優先從備案制教師中招聘補充,具體辦法由各設區市制定。

7.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根據高校辦學層次、目標任務和培養規模,制定高校人員總量核定標準,科學核定高校人員總量,人員總量內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的人員參照事業編製人員管理,納入事業單位保險。高校依據核定的人員總量自主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和管理辦法,自主設置崗位結構比例和標準,自主確定崗位類別、任職資格條件等,聘用結果報省有關部門備案。

(三)大力振興師範教育

8.強化師範院校和師範專業建設發展。鼓勵支持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和其他有博士、碩士授予權的高校成立教師教育學院、舉辦師範專業,依託學科優勢發揮龍頭作用,通過多種方式發展高水平師範教育。

實施師範教育培養院校提升計劃,重點建設20所左右以師範生培養為主體、定位準確、特色鮮明的培養院校,創建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高水平師範生培養基地。

建立與師範生培養成本相適應的動態增長機制,使師範專業生均撥款標準高於同類非師範專業,切實提升師範教育保障水平。在增設教育碩士、教育博士授予單位及授權點和遴選高水平大學建設「四大專項」時,向師範院校和師範生培養規模大的院校傾斜。

擴大師範生培養規模,提高師範生培養質量,強化教師教育學科建設,對教師教育師資在專業發展、職稱晉陞、崗位聘用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在師範院校及有關項目評審時,要體現師範教育特色,確保師範院校以師範教育為主業,嚴控師範院校更名為非師範院校。高質量辦好師範專科院校特別是幼兒師範專科院校。

9.改革師範生招生就業辦法。實施師範教育生源質量提升計劃,實行師範專業提前批次錄取,支持高校設立面試環節,重點考察學生的綜合素養和從教潛質,注重入校後二次選拔。探索從非師範專業中選拔學生轉讀師範教育專業。完善師範生定向培養機制,適當擴大規模,探索免費培養、到崗退費、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多種方式開展師範生公費教育,吸引優秀青年踴躍報考師範院校和師範專業。建立符合教育行業特點的教師公開招聘辦法,選拔樂教適教善教的優秀人才進入教師隊伍。探索優秀師範畢業生推薦就業制度。

10.深化師範教育教學改革。貫徹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2.0,大力推動師範教育人才培養模式轉變。建立師範教育專業聯盟,優化師範生培養方案,突出模塊化、選擇性和實踐性的教師培養課程。改變單一的講授模式,注重採用案例教學、觀摩教學、問題研討、模擬練習等多種教學方法。實施「互聯網+教師教育」創新行動,普遍提高師範生使用現代教育技術的能力,主動適應信息化、人工智慧等新技術變革。根據基礎教育改革發展需要,進一步強化師範生「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和普通話」等教學基本功與教學技能訓練。突出教師教育創新實踐教學,構建包括師德、教學、班級管理、教研等全方位的實踐教學內容體系,建設一批職業技能實訓中心。

(四)整體提高專任教師能力水平

11.完善省市縣校四級培訓體系。實施「三名」工程,培養造就一批有影響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師、名校長、名專家。

12.創新職業院校教師配備機制。建立一批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基地,擴大職業教育領域教育碩士培養規模。推行固定崗與流動崗相結合的辦法,支持職業院校專設流動崗位,便於引進行業企業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職任教。

13.支持高校引育高層次人才。高校要依託國家和省重大人才項目,更大力度培養引進一批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學科領軍人才和青年學術英才,著力打造創新團隊。

14.鼓勵教師海外研修訪學。

(五)全面深化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15.實行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

16.修訂教師資格認定實施辦法。逐步將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學歷提高至大專、小學和初中教師認定學歷提高至本科,逐步將修習教師教育課程和參加教育教學實踐作為取得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鼓勵高中階段學校拓寬教師來源渠道,從高水平綜合性大學招錄緊缺專業研究生和從社會專業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健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逐步將編外聘用教師和民辦學校教師納入定期註冊範圍。定期註冊不合格人員要堅決退出教學崗位,不得享受教師崗位待遇;暫緩註冊人員不得評聘高一級教師職務,不得晉陞高一級崗位等級。鼓勵引導高水平大學在校生參加教師資格證書考試。

17.推進職稱制度改革。修訂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資格條件,強化師德、能力和業績導向,不再將論文作為晉陞的限制性條件。

進一步深化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鄉村中小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申報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申報副高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0年以上申報正高級職稱,可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通過適當提高中小學高級和中級教師崗位比例、取消教科研訓部門職稱比例限制、增核鄉村學校職稱崗位、打通中級和初級教師崗位比例、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延退女教師不佔崗位職數等辦法,緩解中小學高級和中級教師崗位職數不足的問題。

加強聘後管理,長期不在教學崗位和教學工作量不足的中小學教師,只能聘任在本級職務的最低等次,並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

完善高校職稱制度,突出教育教學業績和師德考核,實行代表性成果評價,改變片面將論文、專利、項目、經費數量以及國外訪學經歷等與職稱評聘掛鉤的做法,始終將教授為本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高校要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聘,其中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延退的高級專家,可按規定設置特設崗位,不佔崗位職數。

省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高校職稱評聘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

(六)不斷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18.明確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教師職業具有公共屬性,公辦中小學教師具有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著力提升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從教。

19.健全績效工資保障機制。各地要建立中小學教師與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增長長效聯動機制,調整公務員收入分配政策時必須同步考慮中小學教師,核定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時必須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完善中小學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有效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充分考慮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要求,適當提高普通高中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水平。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不納入所在學校績效工資總量。高校專職從事教學的人員,適當提高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比重;對聘用的高層次人才和具有創新實踐成果的優秀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製度,實際薪酬發放水平不納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範圍。

20.關心鄉村教師工作生活。各地要大力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將更多的教育投入用於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

21.重視教師住房保障。各地要把符合條件的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按規定落實教師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等,探索實施共有產權房政策。有條件的高校可分層分類向教師提供安家補貼、購(租)房補貼,以貨幣化、市場化方式解決教師住房問題。高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一視同仁享受當地人才住房優惠政策。加快推進高校青年教師周轉住房建設和管理,切實解決青年教師臨時住房困難。

22.維護民辦學校教師權益。民辦學校應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健全教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按規定為教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具備條件的可辦理補充養老保險。民辦學校應每年在學費收入中安排不少於5%的資金用於教師隊伍建設。民辦學校教師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科研立項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

四、確保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

教師工作實行黨委和政府一把手負責制,主要負責同志要以更高遠的歷史站位、更寬廣的國際視野、更深邃的戰略眼光,把教師工作記在心裡、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二)優先保障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機制,優化經費投入結構,主要用於按規定提高教師待遇保障、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和實施教師教育創新行動計劃,相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切實提高教師待遇的具體措施。

(三)強化督查問責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列入督查督導工作重點內容,並將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

(四)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的優秀教師宣傳獎勵活動,推出一批能夠產生廣泛影響、展現時代風貌的教師典型。統籌對學校的考核、檢查、評比,建立相應制度,防止形式主義的考核檢查干擾教師正常教學,不簡單用升學率、學生考試成績、論文等評價教師,真正讓教師安心教書育人。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對教師出資獎勵,開展尊師活動,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來源:交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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