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了個錢包,竟被通緝,到底這錢能不能拿
撿了錢包不歸還失主,到底是不是違法?
一名亞裔男子最近就被警方通緝,因為他沒有「拾金不昧」。
撿了錢包被通緝
一名亞裔男子日前在紐約法拉盛香港超市門口撿到一個錢包並佔為己有。
結果臉被視頻拍了個正著。
失主是為丟錢包的華裔女士,她隨後報警。如今視頻中涉案男子被警方通緝,呼籲知情者提供線索。
根據警方消息,一名53歲的華裔女性本月3日在法拉盛緬街交37大道的一家華人超市購物後,將錢包遺失在超市門口,尋找無果後報警求助。
警方表示,受害者的錢包中有三張信用卡以及600元現金,調查中在超市監控錄像裡發現一名中年亞裔男子將錢包撿走;市警109分局日前對該男子進行通緝。
警方發布的通緝照片中顯示,該男子體型中等、灰白頭髮、戴眼鏡,作案時身穿黑外套和牛仔褲。
警方呼籲民眾看到和圖片相似的人
可立即撥打止罪熱線(800)577-TIPS(8477);
或發簡訊至274637(CRIMES),然後輸入TIP577
消息來源絕對保密。呼籲知情者提供線索。
非法佔有物品罪還是拾金可昧
不少民眾以為撿到他人丟失的財物無罪。
實際上,在紐約州拾起他人丟失的物品,在十天的時間內都沒有歸還,則構成「非法佔有物品罪」。
雖然這屬於一項輕罪,但同樣會受到法律制裁。
錢包里多數都有證明個人的身份證件,比如駕照,醫保卡等。如果實在找不到失主,可以根據這個信息給失主郵遞迴去。
當然,美國一些州,(比如賓夕法尼亞州)的法律規定,拾遺者對失物擁有所有權,除非原失主明確向找到失物的人索要。
甚至還有具體法律來肯定民眾拾金可昧的權利,俗稱「Finderskeepers law」(即「拾金可昧法」)。
各州法律大同小異,大概的意思是,撿到的財物如果沒有失主認領,該財物的所有權將歸給拾遺者。
撿到多少錢才需要交給警察局呢?
美國很多地方通常要求撿遺者把錢(特別是當數額超過100美元)交給當地警察局。如果過了一段時間仍無人認領,警察局就會把這筆錢還給拾遺者,這筆錢就歸其所有了。
如果限期內失主出現證明錢是他丟的,警察會把錢還給他。
按慣例,失主會分一部分給撿錢的人做酬金。
警察沒有權力把撿到的錢充公做經費或上繳國庫,因為這錢是私人財產,「公家」無權使用。
現實生活中,如果您的錢包被他人撿到時,可能會出現以下情況。
大部分美國人撿到錢包後的普遍做法是,先儘力找失主,如果找不到,就去警察局,讓警察幫忙找失主。
也有人把錢包的現金拿走,然後按照證件上的地址把錢包寄還失主。
當然,也有人拿著證件冒充失主進行違法活動,不過這畢竟是少數。
所以下一次,如果你撿到一筆錢,記住先不要裝到自己的腰包里,最好先了解一下當地的法律。
如果法律規定要把撿到的錢交給警察,你沒交的話可能會被指控犯罪。
美國各州的法律不盡相同,遊客和新移民一定要入鄉隨法。
在你不了解任何法律之前,請記住一點:不要貪小便宜!
文/新聞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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