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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為什麼明朝以前用秦、晉地名封王,清朝卻改成了恭、睿這樣的「吉利話」?

問題如下:

為什麼明朝以前用秦、晉地名封王,清朝卻改成了恭、睿這樣的「吉利話」?

回答如下:

這個說法並不正確,因為「吉利話」封王並非清朝首創。

皇子封王,是從西漢劉邦開始的,這種封叫「裂土分茅」,也就是有王爵、有領土、有官署,是正經立國,在這之前,周雖有分封,卻封不出王來,因為周天子本人才是王,分封的子侄,爵位最高的也就是侯,反倒是宋國這種前朝殷商之後,封的是公爵。

在西漢法律層面,這些國王,比如代王劉恆、齊王劉肥,統稱為「諸侯王」,或者簡稱「諸侯」,也就是說,「王」才是「諸侯」,而那些「拜相封侯」的蕭何、曹參、張良的封爵則是「徹侯」,是二十等軍功爵制的最高等,次一級的叫「關內侯」,比如景帝時代的丞相申屠嘉拜相之前就是這個爵位。

過往學術界往往採信古代史書注釋中的解釋,認為將「徹侯」改成「列侯」是為了避漢武帝劉徹的「諱」,然而,在里耶秦簡中保存著一塊「更名方」(《里耶秦簡》8-461簡牘「更名方」),詳細記載了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改「徹侯」為「列侯」,改「內侯」為「輪侯」,而這個信息,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早有記錄。

無論名字如何,在西漢時,列侯、關內侯是不可能被稱為「諸侯」的,這是個嚴謹的制度規定。

漢初的諸侯王,不但有自己的國家、領土,甚至有自己的宗廟、法律,也就是劉邦所分封的同姓諸侯王,在「法理」上就是獨立的國家,只是要對長安的皇帝效忠罷了。

不過「原初法理」是一回事,帝王的權力意志是另一回事,在漢高帝、惠帝、高後時代認可的制度安排,到了漢文帝之後,即逐步推翻,一系列的「獨立權力」也一步步地收回,比如在齊王嫡脈斷絕之後,文帝即收回齊國封地設置郡縣,推行「漢法」,一年之後,才將疆域廣大的齊國拆分,封了一群「齊諸王」(齊、濟北﹑濟南﹑淄川﹑膠東﹑膠西﹑城陽七王均為齊悼惠王劉肥的子孫)

至於淮南王劉長,罪名之一更是「不行漢法」,文帝將他餓死後,收回了淮南國的封地改為郡縣,多年以後,才在民間輿論的壓力之下,裂其地為三國(淮南、廬江、恆山三王均為淮南厲王劉長之子)

「行漢法」之後,就是對人事任免權的侵奪,在漢初體制下,諸侯王相國或丞相往往是漢帝任命,而以下的重臣則由諸侯王任免,在景帝之後,此類權力都被收歸中央,諸侯王的「朝廷」徹底成為空架子,甚至成為中央監視「諸侯」的耳目和代理人。

不過,實權的喪失並未否定「諸侯王」的法理地位,自兩漢至魏晉,「諸侯王」都有「實封」的封國,也有一套「領導班子」,並且要到封國居住,稱之為「就國」,所以,封王的王號,要麼是單字的「國名」,比如趙、齊、楚、梁,這些往往是一流的、覆蓋多郡的大國;要麼就是雙字的「郡國名」,比如河間、淄川、濟北、琅琊、東海等等,就是以郡名標識封地。

無論是「單字」還是「雙字」,都是為了標識封地區域,基本不會出現封趙王,封地在江南的情況,當然,東晉永嘉南渡之後另當別論,當時連州、郡都要在江南「僑置」,封國自然也沒法跑到別的政權地盤裡落實。

總結起來,這一套體系的特點就是「實封」加「就國」,一直施行到了隋代。

到了唐代,新的變化出現了。

唐朝制度化地確認了「親王」、「嗣王」、「郡王」的級別差異,卻都屬於「封而不建」,也就是說,有封號王爵可以領取對應的收入,但是不建國,自然也就沒有對應的封國,王號和封地之間不再存在聯繫。

所以,在唐代,尤其是唐玄宗之後,「吉利話」的王號廣泛出現,比如說他的兒子永王、延王、懷王、信王、義王、壽王,如果硬貼,也有些地名可以靠得上,比如懷州、永州、延州之類,但更多的是「吉利話」成分,一方面這些單字王號並非古國名,另一方面,唐玄宗設「十王宅」,將皇子王孫們集中監管居住,哪怕身有王爵,活動區域也僅限於府邸範圍,「就藩」、「就國」之類的事兒就甭想了。

到了宋代,對宗室的管理,也是集中居住、集中管理,不過在封爵制度上卻更具「五代」特色,王爵基本為終身爵,且皇子不直接封王,而是先封低級爵位或職位,逐步遷轉,也就是一步步升起來,封王后,其子孫無問嫡庶,以其中最長一人,封公,其餘子孫則以「門蔭」入仕,擔任環衛官,再以序遷轉,必須熬資歷,最終特封以王爵(郡王),需要注意的是,此王爵往往並非其父的王爵。

也就是說,大多數宋代的王爵不但沒有「實封」、「就國」,就連「世襲」都做不到,不過這些王號,基本遵循著「國名」和「郡名」的慣例。

整個制度只有幾個例外,即四個「嗣王」,宋神宗時,始封其本生叔父趙宗暉為「嗣濮王」世襲,這裡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宋神宗之父宋英宗並非前任宋仁宗的親子,而是其弟濮王之子,以養子的身份入繼大統,宋神宗的此番舉動,實際上是照顧自己的血脈親人。

此後,到南宋時,又封了「嗣秀王」和「嗣榮王」,以及「嗣沂王」,這三家無一例外的都是皇帝的生父或養父的後代,而其中的「秀」、「榮」,都並非古諸侯國名,也就並不具備地理指向意義,只能是「吉利話」。

元朝的封王制度非常複雜,就不細論了,簡單地說,諸王有封地,也有食邑,兩者又有區分,前者多為草原兀魯思分封,也就是分封人戶的駐牧地,等於「領主」;而後者則是「五戶絲」食邑,是元朝對諸王后妃公主駙馬授予的中原漢地的區域賦稅特權。

「五戶絲」即窩闊台時期規定的江淮以北地區的漢地賦稅,每2戶交1斤絲給官府,每5戶人家交1斤絲給被封之家。

在元朝治下表現恭順的諸王,往往兼有上述兩者,比如弘吉剌部的後人,就被封為「魯王」,封地在全寧路(今內蒙古赤峰市),食邑則在濟寧路(今山東濟寧市)這個「魯」就比較遵循慣例,指向了食邑所在地的古國名。

不過元朝的王爵又以「金印」為等差,有金印駝紐王,有金印螭紐王,有金印獸紐王,金鍍銀印駝紐王,有金鍍銀印龜紐王,雖然大部分遵循上述的慣例原則,一部分封地不詳的王爵,也有「吉利話」的成分,比如威武西寧王、鎮西武靖王,一為駐牧青海,一為受封烏斯、藏、納里速(即西藏的衛、藏、阿里地區)。

到了明朝,朱元璋繼承了元朝封藩建國的制度,所以,明朝早期的藩王有封國、有護衛,有官署,到了明成祖靖難之後,才進一步壓縮藩王權力,形成「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的局面。

但是,由於朱元璋的子孫眾多,歷代皇子必封王就藩,單字「古國名」根本不夠用,地理對應關係也就最開始的洪武朝能夠照顧到,比如秦王在西安、晉王在太原、周王在開封、代王在大同,當然,也有一些奇葩,比如谷王,封地在宣府,得名似乎就是因為「一片谷地」,韓王封地更在甘肅平涼,對應不上典故。

洪武之後變化就更多了,比如沈王原本建藩在瀋陽,永樂朝遷到山西潞州,還是叫沈王,寧王原本建藩在大寧,永樂朝遷到了江西南昌,這些還算有出處的。

到後來,新封的王爵實在沒得用字,地理對應關係更是談不上了,比如明朝「榮王」朱見潾,先封「榮王」,封地在德州,後改封「德王」,封地卻換到了濟南,而之後的「榮王」朱佑樞,封地卻在常德(今湖南常德),「淮王」受封,王府卻在廣東韶州府,後來遷到了江西饒州府,倆地方和「淮」字真是扯不上關係。

現實是,明朝一樣存在一堆靠著「吉利話」湊出來的王爵王號,比方說「瑞」、「惠」、「裕」、「福」,這些都不是古國名。

到了清朝,宗親封爵根本沒有封國,這比明朝更進了一步,所以王爵王號更徹底地走向了「吉利話」,而不再用地名,當然也有例外,比如鄭親王濟爾哈朗、豫親王多鐸,「鄭」和「豫」都是古國名,相對來說,反而是特例。

既然「封國」、「裂土」、「就藩」全都不復存在,王爵制度也不再需要用地名來區分大國、郡國,名字自然可以隨意一些,比如「順承郡王」,「克勤郡王」、「衍僖郡王」、「平郡王」,這四個名字其實都是一家子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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