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 CEO與科技公司同行劃清界限:我們是媒體公司
騰訊科技訊 據外媒報道,在線電影租賃服務公司Netflix首席執行官里德-黑斯廷斯(Reed Hastings)周一與他的大型科技公司同行決裂,聲稱Netflix實際上是一家媒體公司,而不是科技公司。
許多其他大型科技公司拒絕給自己貼上媒體公司的標籤,而是選擇了為用戶提供內容的「平台」標籤。
例如,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曾多次區分他的公司和傳統媒體公司。據路透社報道,2016年,他說,「我們開發工具,我們不生產任何內容。」(Facebook的確為其Watch視頻產品製作了一些原創節目。)一些人認為,這樣的區分可能會讓科技公司放棄對其託管和推廣的內容所負有的責任。
但隨著監管機構和政界人士將目光轉向科技公司,黑斯廷斯則趕緊劃清界限,聲稱Netflix為媒體公司。
黑斯廷斯說,雖然該公司的市值接近1590億美元,就像科技公司的市值一樣,但是Netflix的支出情況使其成為了一家媒體公司。
黑斯廷斯說:「我們實際上主要是一家以科技手段來支撐的內容公司,因為我們在科技上只花費了12億美元,但在視頻內容上卻花費了大約100億美元。」
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馬薩諸塞州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指出,Netflx的FAANG同行——Facebook、亞馬遜、蘋果和谷歌——屬於她的「拆分大科技公司」計劃中的拆分對象。
如果被視為一家媒體公司,Netflix則有可能避開公眾的關注,因為更多的美國總統候選人被迫對監管大型科技公司表明自己的立場。(騰訊科技審校/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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