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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二機部到國防工辦,建國初期國防工業管理體制的演變

文/姬文波

新中國成立以來,隨著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壯大,以及國內政治環境和社會經濟情況的變化,中國國防科技工業領導管理體制經過了較為頻繁的調整過程。


一、以第二機械工業部為主領導中國國防工業的創建。

在解放戰爭後期,為迎接新中國的國防建設,中共中央作出了調整軍事工業的戰略決策:兵器工業要從戰時工業向國防工業轉變。在組織上從軍事系統劃歸政府系統,納入國民經濟體系。在領導體制上,則以大區為主,按行業歸類。1950年前後,國防工業的領導體制仍沿用解放戰爭後期的建制,分別由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領導,中央重工業部負責業務歸口管理。1950年5月,重工業部成立兵工辦公室,由副部長劉鼎兼主任。兵工辦公室是兵器工業的歸口管理機構,對全國兵器工業的調整、生產計劃、產品規格和財務結算實施統一歸口管理。1950年上半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在重工業部設立航空工業籌備組、電信工業局等機構,負責組織生產並積極準備軍工企業的調整工作。

船舶工業承擔著為海軍裝備建設和國家航運事業服務的重要任務。此時,船舶工業沒有全國統一的管理機構,基本上處於分散狀態。各地主要船廠,多半是在當地解放以後,由人民解放軍軍事管制委員會先行接管,嗣後由各地按系統分別管理。劉鼎經過考察,認為有在重工業部下設立船舶工業局的必要。當時,船舶工業的大部分力量集中在上海。劉鼎與華東工業部副部長程望磋商後,徵得華東局的同意,報上級批准,於1950年10月在上海成立船舶工業局,隸屬重工業部。同年12月29日,政務院任命程望為局長。船舶工業局的成立,標誌著中國船舶工業第一次有了全國統一的領導機構。

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後,兵器工業進入緊急戰備生產。為了加強對兵工生產和建設的領導機構,1951年1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軍委兵工委員會(簡稱中央兵工委員會),周恩來總理兼任主任,代總參謀長聶榮臻、中央財經委員會副主任李富春為副主任。空軍司令員劉亞樓、海軍司令員蕭勁光、軍委裝甲兵司令員許光達、軍委炮兵司令員陳錫聯、軍委總後勤部部長楊立三、重工業部代部長何長工、劉鼎、李濤、宋劭文等九人為委員,雷英夫為秘書長。中央軍委兵工委員會的成立,改變了此前兵器工業由各大行政區分散管理的狀況。1951年4月,政務院第八十次會議決定在重工業部下成立兵工總局(其前身為兵工辦公室),統一管理全國兵器工業,並受中央軍委兵工委員會領導,劉鼎兼任局長。兵工委員會負責確定兵工建設的方針與原則,重工業部兵工總局則負責組織軍隊武器裝備的生產。兵工委員會和兵工局的成立,加強了對軍工生產的集中統一領導,為建立統一的國防工業管理體制積累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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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4月17日頒發的《關於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

為加強對航空工業建設的領導,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和政務院頒發《關於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宣布成立航空工業管理委員會,置於軍委領導之下,以聶榮臻、李富春、劉亞樓、何長工、段子俊、馬文為委員。聶榮臻為主任,李富春為副主任。4月18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軍區並財委發出通知,決定成立重工業部航空工業局,統一負責一切飛機的修理工作;由段子俊任局長。4月29日,周恩來總理簽發中央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批准航空工業局成立,地點在瀋陽。同月,空軍司令部頒發移交16個飛機修理廠給航空工業局的命令。7月,政務院任命重工業部代部長何長工兼航空工業局局長,具體負責航空工業的組建工作。

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調整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定》,決定成立第二機械工業部(簡稱二機部),統一管理國防工業。趙爾陸任部長,張霖之、萬毅、劉鼎為副部長,統一管理國防工業。撤銷兵工總局和大行政區的兵工管理機構,實行部—管理局—企業的三級管理體制,從分區管理改為中央集中領導、統一管理。二機部初建時下屬三個局,二局負責槍炮彈藥生產,四局是航空工業,六局是坦克裝甲車輛工業。二局局長由劉鼎兼任,後由張連奎接任;四局由趙爾陸兼任;六局局長是劉雪初。船舶工業局則劃歸一機部領導,改名船舶工業管理局。9月1日,趙爾陸就二機部初建等情況向中央呈送報告。報告說:原隸屬重工業部的航空、兵工、坦克三個工業局的領導機構與所轄工廠已正式撥交二機部領導。目前工作重心擬定為建立、健全與調整機構,調配幹部,充實工廠,熟悉情況,並為迎接新的生產建設任務準備條件。毛澤東批示:此件已閱,很好!

此時,軍委通信部代管的電信工業局面臨歸屬的問題。軍委通信部部長王諍與副部長劉寅商議後認為,電信工業局歸屬到二機部,對事業發展最為有利。1953年4月10日,經政務院財經委員會批准,電信工業局改屬第二機械工業部建制,改稱為第二機械工業部第十局,劉寅任局長。

1953年9月,二機部調整兵器工業管理機構,二局分為3個管理局:一局主管槍炮和槍彈行業;二局主管炮彈、火工品行業;三局主管火炸藥行業。同時撤銷西南分局、東北辦事處、山西辦事處。至此,國防工業實現了集中統一管理,並開始具體組織國防工業的大規模建設工作。


二、為貫徹中央提出的「軍民結合」的指示精神,二機部與一機部合併。

1956年初,我國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改造出現高潮。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也有了幾年的實踐經驗。總結自己的經驗,探索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建設社會主義道路的任務,已經擺在黨的面前。1956年4月21日,毛澤東等中央領導聽取李富春關於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彙報。在討論關於戰時和平時工業生產的互相轉化問題,毛澤東說:學兩套本事,在軍事工業中練習生產民用產品的本事,在民用工業中練習生產軍事產品的本事。這個辦法是好的,必須如此做。4月25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講了著名的十大關係問題,其中把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的關係作為主要問題來論述。他提出要把軍政費用降到一個適當的比例,增加經濟建設費用。只有經濟建設發展得更快了,國防建設才能夠有更大的進步。為貫徹毛澤東的指示,朱德於1956年8月撰寫了《我對主席指示的十大關係的體會和想到的一些意見》報送中央,意見書說:「關於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係。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是密切關聯在一起的,前者是後者鞏固的基礎,後者是前者的保障。沒有國家的工業化,就談不上國防的現代化……因此,可以考慮,把第一、二機械工業部合併起來,共同規劃一個統一的、對平時生產和戰時動員兩不誤的長遠計劃,以適應當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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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朱德和國防科學技術研究人員合影。前排右起:彭德懷、鄧小平、劉少奇、朱德、林伯渠、劉瀾濤。

中共八大之後,中央決定,每一個中央委員要聯繫一個部和一個省,朱德負責聯繫第一機械工業部和四川省。經過調研,朱德更加主張將第一機械工業部和第二機械工業部合併,搞軍民結合。1957年1月2日,朱德指示身邊工作人員將他的幾點意見轉告主持中央軍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懷,意見說:「軍隊的幹部要大力支持國家的經濟建設。戰爭時期,要全國總動員支持戰爭;和平時期,要動員全國支持經濟建設,原軍工廠要轉為和平生產。第一機械工業部和第二機械工業部要共同擬定出和平時期和戰爭時期的協作生產的計劃。如果把第二機械工業部的第二個五年計劃的投資轉為民用生產,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將是最有利的。」 1月5日,朱德和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薄一波討論了軍工生產應轉為和平生產問題。朱德表示說:我看短期內,世界大戰打不起來,因此,相當數量的軍工廠可以改為民用工廠,軍隊也可以大大裁減。軍工廠不改為和平生產是要犯錯誤的。第一機械工業部和第二機械工業部應合併。1957年3月,朱德對四川(包括重慶)的工廠企業進行了視察,認為重慶各軍工廠的生產任務不足,人員、設備浪費很大,需要很好地解決,否則,將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8月14日,朱德在和李先念討論機構改革問題時再次明確表示: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和電機工業部三個部應該合併起來,重新給他們分配任務。

1958年2月,根據一屆人大第五次會議的決定,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和電機製造工業部合併組成新的第一機械工業部(簡稱一機部),趙爾陸任部長。在一機部成立大會上,朱德講話指出:國務院對所屬機構進行調整,把三個部合併起來,更容易統一調配,充分發揮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為工農業生產大躍進服務。特別是軍用生產和民用生產二者結合起來,不論是對國防建設還是對經濟建設,都有很大好處。新的一機部按專業組成生產管理局,原二機部主管兵器工業的一局、二局和六局合併,組成第五生產管理局。坦克局先與機車車輛局合併,組成七局,後又從七局分出合併到五局。航空工業局由原二機部四局改為一機部四局。船舶工業管理局改名為第九工業管理局(簡稱九局)。同時,相當部分國防工業企業下放到所在省,實行中央主管工業部與地方雙重領導、以地方為主。


三、在國防科委領導下,初步建立比較配套的國防科研體系。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中國的國防工業、基礎工業和科學技術都有了較快的發展。在尖端技術領域,已彙集了一些優秀的高水平的科學技術專家,並在相關領域開展了一些科研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礎。同時,蘇聯政府也表示願意在原子能及導彈技術方面給予援助。發展國防尖端技術於是提上了國家的議事日程。1955年 1月15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作出發展原子能事業、研製原子彈的決定。1956年2月,受周恩來委託,錢學森起草了關於《建立我國國防航空工業的意見書》,提出了我國火箭、導彈事業的組織方案、發展計劃和具體措施。特別指出健全的導彈航空工業,除了製造工廠外,還應該有一個強大的為設計而服務的研究和試驗單位和一個作長遠及基本研究的單位。2月22日,周恩來將《意見書》送毛澤東審閱。

1956年3月14日,周恩來主持中央軍委會議,決定組建導彈航空科學研究方面的領導機構----航空工業委員會(簡稱航委)。會議決定按照錢學森的建議,組建導彈航空事業的科研機構、設計機構和生產機構。周恩來委託聶榮臻領導航委的工作,並於本周提出委員會成員名單,然後報中央批准。隨後,聶榮臻向周恩來並中央軍委、中共中央寫報告,建議成立航空工業委員會,負責導彈研究機構的組建,組織導彈研究與試製工作,通盤協調導彈與航空工業的研製、生產的方針、方向等問題。4月13日,國防部通知,國務院決定成立航空工業委員會,直屬國防部。聶榮臻任主任,黃克誠、趙爾陸任副主任。5月10日,聶榮臻向國務院、中央軍委提出《建立我國導彈研究工作的初步意見》的報告。報告建議:在航空工業委員會下設立導彈管理局,統一領導導彈的研究與生產工作,由鍾夫翔任局長,錢學森任總工程師。建立導彈研究院,錢學森兼任院長。建立自動控制研究所、無線電定位研究所,加速建立無線電元件研究所。同年7月,聶榮臻在同趙爾陸、安東等商談導彈研究院的組建問題時提出:在一段時間內,導彈管理局、導彈研究院要由軍隊管起來。由二機部和總參通信兵部代管的與導彈研製有關的幾個研究所,在行政、組織等方面由二機部、總參通信兵部分別管。航委與二機部在國家財政上分列兩個戶頭,導彈研究需要的人、財、物,由航委導彈管理局統一做出計劃向國家申請後,再分配到導彈研究院和二機部、總參通信兵部代管的各研究機構。這些建議後報經周恩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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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學森向中央提交的《建立我國國防航空工業的意見書》。

為保密和便於對外聯絡,航空工業委員會所屬導彈管理局、導彈研究院後改稱國防部第五局、國防部第五研究院。1956年10月8日,經中央軍委批准,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正式成立。鍾夫翔為國防部第五局局長,錢學森為國防部第五局第一副局長兼總工程師、國防部第五研究院院長。有關無線電電子學方面的研究組織工作,由王諍負責。先組建的自動控制、無線電定位兩個研究所,由國防部第五局直接領導。當時的組織形式是:航空工業委員會領導國防部五局,五局領導五院。五局是管理機關,而五院卻沒有辦事機構。經過再三考慮,鍾夫翔認為應該將五局同五院合併,精幹機構,提高效率。鍾夫翔致信聶榮臻,建議將五局撤銷,將五局的職能部門合併到五院。1957年2月14日,鍾夫翔在會議上就這一問題作了說明。聶榮臻表示同意鍾夫翔的意見。3月1日,國防部五局正式撤銷併入國防部五院。1957年末,中央釀調整國家行政管理體制。二機部部長趙爾陸提出將五院合併到二機部。聶榮臻表示:不同意將五院合併於二機部。因為五院的成立,就是要在我國國防科學研究方面成為一個拳頭,國防部要親自領導這個機構的成長,並使其在短期內在蘇聯的援助下迅速發展壯大。併到二機部後,會使科學研究工作因生產任務繁重而減弱。

1957年10月15日,中蘇兩國政府簽訂《關於生產新式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以及在中國建立綜合性的原子工業的協定》(簡稱「10月15日協定」或「國防新技術協定」),蘇聯政府答應在建立綜合性的原子工業、生產與研究原子武器、火箭武器等方面對中國政府進行技術援助。為適應「10月15日協定」所產生的新情況和新任務,周恩來建議在國防部下設立一個委員會統一管理原子能工業和導彈的研究製造等工作。聶榮臻與彭德懷、黃克誠商量後,起草了一個報告,提議以彭德懷、黃克誠、粟裕、陳賡、宋任窮、聶榮臻等6人組成委員會,名稱為國防新技術委員會或軍事科學技術委員會。彭德懷任委員會主任,聶榮臻、黃克誠為副主任。報告說:「關於導彈的研究製造問題,工作和關係都較複雜些,五院下有兩個分院,院外與各部的協作較多,似應仍設一委員會主持其工作為好,建議仍舊用航委名義,組成人員予以更動如下:黃克誠、陳賡、錢學森、王諍、趙爾陸、聶榮臻、李強等7人組成之,以聶榮臻為主任,黃克誠、趙爾陸為副主任,安東為兩委員會的秘書長。」 1957年12月12日,這個報告以彭德懷的名義報送周恩來。但這個報告未能得到中央批准。

在落實「10月15日協定」的過程中,蘇聯提出,不能由總參裝備計劃部接受蘇方提供的導彈物資,中國應仿照蘇聯的做法,在國防部下設第五部(蘇聯這方面的工作由其國防部第五部負責),負責領導各型導彈武器的仿製工作。經過慎重考慮,1958年3月,中央軍委向中央報告建議,擬在國防部下設立第五部,統一領導國防部五院、導彈試驗靶場、原子武器試驗靶場和原子武器儲存倉庫的建設。中央批准了這個報告。5月19日,國防部發出通知,成立國防部第五部,總參裝備計劃部部長萬毅兼任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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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0月,聶榮臻與賀龍、劉伯承、羅榮桓在某軍視察。

為了適應形勢的發展,加強國防科技研究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規劃協調,1958年9月,聶榮臻代中央軍委起草了給周恩來並毛澤東、中共中央的《關於改組國防部航空工業委員會為國防部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的報告》。建議把原國防部航空工業委員會的工作範圍加以擴大,改為國防部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委),統一領導核武器、導彈武器和常規武器裝備的科學研究工作,負責加強對軍內、外有關國防科學技術研究工作的組織領導、規劃協調、監督檢查。10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轉了中央軍委的報告,中央在指示中說,為了適應形勢的發展,目前極需把研究設計、試製和使用三方面密切結合起來,同意成立國防部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委)。聶榮臻任國防科委主任,陳賡任副主任。國防科委的成立,標誌著在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有了統一管理國防科技發展工作的機構,加強了對國防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有利於國防科技重大決策和一系列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從而加速了國防科技事業的發展。

國防科委成立後,鑒於國防部五部和國防科委在全軍特種武器(導彈和原子彈)管理工作上存在機構重疊、職責不清等問題,聶榮臻請萬毅與陳賡、安東等具體研究後,把方案及其設置的機構與職責整理出來向中央軍委寫一個報告,請中央軍委決定。1959年4月16日,軍委會議同意將國防部第五部的機構和人員併入國防科委,並報中共中央備案。4月22日,中央批示同意。4月27日,國防部發出撤銷第五部機構的通知,決定將國防科委和國防部第五部合併;同時,總參謀部裝備計劃部負責常規武器的科研處也合併到國防科委。經過半年多的實踐,國防科委感到有許多行政工作與總參各部重複,很難管理,於是向軍委請示後決定,相關的參謀行政業務劃歸總參管理。

為加強對常規武器科研工作的組織領導,在聶榮臻、陳賡等建議下,1960年12月,中央批准以新成立的三機部(國防工業部)和一機部的有關研究機構與海軍、空軍、通信兵部的有關研究機構組成航空研究院、艦艇研究院和軍事無線電電子學研究院,隸屬國防部建制,在國防科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各項工作,番號分別為國防部第六研究院、第七研究院和第十研究院。哈爾濱工業大學等七所國防工業院校劃歸國防科委領導。此外,還有22個軍兵種的科研單位的業務工作歸屬國防科委指導。中國科學院新技術局所屬研究機構由中國科學院與國防科委雙重領導。到20世紀60年代初,國防科委統一領導下的科研隊伍已擁有38個單位,約8萬人的規模,初步建立了一個比較配套的國防科研體系。


四、國防工委和國防工辦相繼成立,逐漸理順國防工業的領導體制。

經過十年艱苦創業,到1960年代初,中國國防科技工業已初具規模。隨著國防工業規模不斷擴大、工業部門類別複雜齊全,國防科技工業的領導管理體制也必須相應作出調整和改變。同時,國防工業生產受「大躍進」的影響,產品質量嚴重下降,管理事故屢屢發生,國防工業的整頓和領導管理體制的調整已勢在必行。

1959年9月,中共中央組成新的軍事委員會。軍委副主席賀龍分管國防工業,聶榮臻分管尖端技術、新武器的研製工作。新的中央軍委就國防工業的管理體制問題進行了研究。初步形成三個方案:第一,國防工業部門屬於國務院建制,由國務院領導,重大事項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研究確定,軍隊與國防工業部門之間主要是訂貨、試驗、鑒定、驗收的關係;第二,國防工業受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以中央軍委為主,國防工業部門歸軍隊管理;第三,國防工業受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國務院為主,軍委直接管理。賀龍傾向於第三方案。並報告周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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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0月,聶榮臻與賀龍、徐向前等在宣化炮兵學院視察新研製的火箭炮。

1959年10月30日,國防部副部長、國防科委副主任陳賡呈送中央軍委領導《關於導彈研究生產情況和對軍工生產管理體制的意見》。報告彙報了導彈研究、生產的情況,對軍工生產管理體制提出了意見。陳賡認為,一機部本身任務很重,既要生產民用產品,又生產軍工產品,既有常規,又有尖端,頭緒很多,勢難兼顧。他建議軍委考慮,可否恢復過去的辦法,以導彈技術為中心,包括全部軍工生產,組建一個國防工業部,建制屬國務院,日常業務歸軍委領導。軍委如原則同意,請報中央。

11月2日,聶榮臻審閱陳賡的報告後批示同意,並將報告轉交總參謀長羅瑞卿。11月7日,賀龍主持中央軍委常委第四次會議,聽取一機部部長趙爾陸關於國防工業現狀的彙報。在討論國防工業體制問題時,聶榮臻說,為加強對國防工業的領導,建議成立國防工業委員會。會議採納了這一建議。9日,聶榮臻代中央軍委起草給毛澤東、中共中央的報告。報告稿說:為了充分滿足國民經濟高速發展的需要,又要儘可能照顧國防工業的發展和統一規劃,「建議在軍委領導下,成立國防工業委員會,吸收計委、經委、建委負責同志參加,並在這個委員會下邊,成立一個小的辦事機構,處理日常工作」。中央如同意這一建議,「我們提議調方強同志任第一機械工業部副部長兼國防工業委員會秘書長。」10日,中央軍委常委第五次會議同意將聶榮臻擬寫的報告稿報送中共中央。

1960年1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簡稱國防工委)。賀龍為主任,賀龍、聶榮臻、李富春、薄一波、羅瑞卿、蕭勁光、劉亞樓、趙爾陸、張愛萍、宋任窮、王鶴壽、彭濤、柴樹藩、方強為委員,方強為秘書長。1月6日,賀龍主持召開國防工業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賀龍在講話中說明,國防工業委員會是在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研究、規劃的委員會,是協商辦事的組織,不是一級行政機構,不代替國家各級行政機關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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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4月,聶榮臻在上海視察探空火箭發動機試車情況。右起:聶榮臻、張勁夫、錢學森。

鑒於一機部統管國防工業存在著許多難以克服的問題,1960年6月23日和26日,聶榮臻兩次召集會議,座談國防工業體制調整問題。聶榮臻在會上提出:當前國防工業在科研和生產中的問題很多,國防工業幾年來沒有正式出過什麼東西。一機部對軍工生產照顧不過來。我曾向林、賀兩位副主席談了,把造船、無線電、導彈的生產從一機部分出來,單獨成立幾個工業部,置於國防部的領導之下。分出來後的工業部不要大,但要管細些。把研究、設計、試製三者結合起來。7月2日,第十七次中央軍委常委會議討論國防工業分部和國防工業的領導體制問題。聶榮臻在會議上正式提出建議,把國防工業常規武器部分組成航空、電子、兵器、艦船4個工業部,由中央軍委統一領導研究和生產,對國務院負責。軍委會議討論通過了聶榮臻的這個建議。在中央軍委提議下,1960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國防工業從一機部分出,成立第三機械工業部(簡稱三機部),任命張連奎為部長。1961年1月,國防工委與三機部合署辦公,孫志遠任三機部部長。同月,中共中央決定:國防工業一律由國防工委直接領導。過去下放的國防工業企業一律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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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遠(右二,時任三機部部長)在鞍鋼視察。

1961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決定,按國防工業和國防科技兩個口子,安排一切國防工業生產與基建和一切國防科學尖端的研究試製(包括新型材料)計劃。為落實這個決定,國家計委副主任范慕韓建議在軍委成立個辦公室採取綜合平衡管理措施。聶榮臻審閱范慕韓的報告後批示:軍委不宜組織專管兩個口計劃綜合平衡的辦公室。否則,增加不必要的層次,對工作不利,由計委直接領導和管理,可能更好些。在國防科研和試製、生產過程中,由於科研和生產分屬不同的口子管理,國防工業部門和國防科研院之間難以避免地產生各種矛盾。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國防工業的集中統一領導,協調國防工業各部門、國防工業與其他有關工業部門、使用部門之間的關係,組織好相互間的協作,中央軍委常委會議幾次討論國防工業的領導體制問題,認為應該有一個統一管理各個國防工業部門工作的機構。1961年夏季,中央軍委北戴河會議再次討論了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體制問題,但眾說紛紜。會議間隙,三機部一位司長向部長孫志遠建議,在國務院建立一個管理國防工業的機構,孫志遠認為此方案可行,隨即報告了周恩來。周恩來與賀龍、聶榮臻、羅瑞卿、孫志遠等商定後,決定成立一個國防工業辦公室,作為國務院的一個口(國防工業口),在黨內向中央書記處和軍委負責。主持日常工作。主持軍委工作的領導也表示同意。1961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周恩來就成立國防工業辦公室給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報告。12月18日,中央軍委決定國防工辦列入軍隊編製。12月20日,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簡稱國防工辦)成立,直接歸口管理二機部(核工業部)、三機部和國防科委所屬單位的工作。國防工辦作為國防工委、國防科委兩委的第一線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兩委的日常工作。羅瑞卿任國防工辦主任,趙爾陸(主持日常工作)、孫志遠、方強任副主任。

國防工辦成立後,各省、市、自治區也於六十年代中期成立了一些管理國防工業的相應機構,陸續成立了國防工辦。這樣,就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國防工業的管理系統。國防工辦的成立,基本理順了國防工業的領導體制。


五、結語

中國在建設和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的過程中,從自己的國情和國防科技的特點出發,形成了由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統籌規劃的領導管理體制。對國防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有利於國防科技重大決策和一系列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在不同時期,國防科技工業領導管理體制雖頻繁地進行了調整和改組,但基本適應了當時的政治環境和計劃經濟體制,滿足了武器裝備生產和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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