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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務之急,是要追回南懷瑾先生的遺物文物!避免流失境外!

當務之急,是要追回南懷瑾先生的遺物文物!避免流失境外!

作者:天下白

看到一個署名二百五的,跳出來揭露「南懷瑾遺產真相」,氣笑了。如果不是真二百五的話,那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貨色。從帖子的用語措辭來看,後者可能更大。

這種人物的這類帖子(我實在不能稱其為文章,太有辱斯文)有些共同特點:

1、咬牙切齒,色厲內荏。真講道理的人,哪怕他的文筆不好,或者語言不夠斯文,但是一定會顯現出平實平和,講話有理有據。若你領受的命令是咬人,這個就不同了,你不能管對方是聖賢還是白丁,好人還是惡徒,必須惡狠狠的攻擊。

2、顛倒黑白,擾亂視聽。你自己拿不出佐證憑據,看看人家提供的材料又真實存在,迴避不了,一一論證反而折了自己的爪牙。所以只能故意曲解錯讀,誤導別人。現在網路這麼透明,法院的宣判在中國法院網上都可以查閱的。你一句「尚未定性」,就能遮掩人們的耳目了?2019年的事,拿2016年的法院材料來糊弄人啊。想的美。最核心的,2018年9月,上海高法做出的二審判決,你幹嘛不敢搬出來?

法院認為——《捐贈書》的真實性尚難以確認,且南懷瑾的實際行為與老古公司主張的南懷瑾已將其著作權贈與老古公司不相符,目前亦無其他證據表明南懷瑾已將其著作權贈與老古公司,一審判決未認定南懷瑾已將其著作財產權贈與老古公司,並無不妥,老古公司及復旦出版社的上訴意見,法院難以支持。

李家所謂的《捐贈書》,上海中法、高法都壓根沒認可是真的,著作權從頭到尾都歸南公和南家繼承人,這才是南家訴訟真正的勝利。其他那些訴求都是捎帶的。好比對弈,看似失去了一些子力,但是卻把你將死了。一審二審判定李家主張的轉贈不成立。這才是重點。著作權屬於南家,哪裡不確定了?非常確定。法院白紙黑字的判決都敢不認,什麼沒底線的事情做不出來?

而留存在太湖大學堂的南公的諸多遺產遺物,在訴訟期間應該是不能動的。根據律師的公告,大家可以明確看到,有關這些遺物的訴訟,蘇州中院在2017年已經受理。你怎麼不敢搬出來這些證據?律師公告詳細的發布了這些物品失蹤的始末。2019年3月4日,蘇州中院的承辦法官約好了3月11日進入太湖大學堂清點物品。3月6日南家已經提請了法院保全並繳納了保全費。而李家先是3月6日乾脆把法官給擋在大學堂門外,再讓律師3月8日騙法官說遺物都在,有計劃有步驟的藐視欺騙法官。這是什麼性質?狡辯有用?本來的民事訴訟,硬生生要變成刑事案件了!

3、轉移注意力,轉移問題焦點,把水攪渾。

如果那麼有底氣,為什麼會做出這麼偷雞摸狗的事情?被揭穿了,就放出動物來狂吠,一則繼續狡辯,二則故意引開人們的注意力,是害怕自己的真面目被揭穿吧。

可惜,我們不接受任何誘導,甚至根本不關心公婆誰有理,我們只關心這些南公明確要捐贈的文物,南家後人也要捐贈給國家的,怎麼就一夜消失了!誰幹的我們現在都懶得問,我們要的是,追回來!

這本來是一個極其簡單的問題,有人在得知法院清點工作即將開始時,狗急跳牆把遺物文物轉移了。說轉移已經是非常斯文的措辭了,實質上,這種故意惡意的動作,在老百姓看來,最輕都該算盜竊了,況且還是文物。難道一個腦筋正常的中國人,這時候最該關心的不是先把東西追回來嗎?

這時候了,還故意把矛頭指向南家後人纏訟,一點不關心南公的遺物和心愿,是何居心?在替誰掩蓋?想掩蓋什麼?這是所謂「接棒人、傳承人」該乾的事嗎?

更好笑的是,為了把水攪渾,開始對南公的子女和學生們無差別攻擊。首當其衝的自然是古國治先生。因為古先生的立場最鮮明,所以活該他第一個被撕咬。問題是你咬也該網羅些硬料啊。敦眾書院不是古先生辦的,敦眾組織的成都活動,古先生並沒有絲毫介入,更不用說那些收費跟他會有什麼關聯。有心人可以搜索當時的廣告,然後去核實真偽。古先生跟敦眾的合作,只是為了推廣南公的著作,而應邀在敦眾開微課,給南公的著作做導讀。

然後罵劉雨虹、馬宏達、李慈雄等等老師身邊知情的學生,不就是因為這些學生沒站在李家那邊么?在你們眼裡一切南公的常隨,只要不支持李家的,都統統不是東西,只有他李家一枝獨秀。讀南公書的人們請看看你們那些書,都是哪些人整理的。南公生前書面強調不許出版《宗鏡錄略講》,嚴重到與人慧命有關,郭某人對南公的警告完全無視。到底誰尊重南公的意願,誰把南公當搖錢樹,一目了然了吧。胡松年先生是南公非常讚賞的才俊,他博客里有他對太湖大學堂確切說對把持控制大學堂的某些人所乾的種種行徑的記述。

南公沒有遺囑,南公的子女繼承遺物天經地義,況且子女們完全尊重父親的心愿,公開聲明要捐給國家!你們對南公這樣的子女後代,不尊重愛護也就罷了,還一次又一次亂噴亂咬、各種抹黑,別說有沒有良心了,要問你們有沒有一點點人的樣子?

雖然遭遇種種抹黑,不用指望被抹黑的人自證清白。跟隨南公幾十年,這種修養毋庸置疑。但筆者沒有,或者有也不太夠。他們僱傭鬣狗亂咬,會激怒我這種修養不夠的人。讓我也扒一扒李某人的黑歷史。這可不是張冠李戴一下敦眾的收費問題可以比較的。是真正的黑暗前科,鳩佔鵲巢的事情,他可不止太湖大學堂一樁。我們曉得驢是改不了吃草的,他既往得逞的,有台灣薇閣中小學及薇閣基金會,是從板橋林家手裡搶奪來的。而最近的,請有心人去查閱去年(民國107年)4月6日台灣的教育新聞A7版。他在謀奪文化大學的校產。版面上有中國文化大學董事長張鏡湖的血淚控訴。

天下的南粉,乃至追隨南公左右的人,基本上都是學佛的,沒有異議吧?佛法不壞世間法,也沒有異議吧?在南公沒有明確遺囑處分身後財產的情況下,他一個在家居士的遺產繼承分配應該遵循世間法律的規範,也應該沒有異議吧?李素美女士在南公剛剛辭世時也講過:於情於理於法,南公的著作權益應該歸屬南家子孫的話(有錄音),沒有異議吧?怎麼一夜變天,把南公的一切什麼都要霸佔侵吞,激化出那麼多事端,才纏訟不斷,還反過來倒打一耙,怪南家後人捍衛合法的權益來?

綜上這麼多,核心一句話,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把注意力轉移掉。我們現在只關心一件事情:南公捐贈給國家的文化遺產及珍貴文物被人盜竊轉移了,我們現在一再發聲,只為將它們儘快追回來!越遷延時日,它們流出境外的危險就越大。

附:2012年10月5日南家代表與李家的會議記錄。

當務之急,是要追回南懷瑾先生的遺物文物!避免流失境外!

《會議紀要》內容如下:

一、大原則:有約定從約定,沒約定從法定。

二、書、字畫等老師的私人物品(包括筆、圖章等),請謝錦烊、歐陽哲主負責清點清單造冊,一個月之內為目標,能早儘快,立即開展。

三、衣物等老師的私人物品,請永會師、宏忍師主負責清點清單造冊,一個月之內為目標,能早儘快,立即開展。

四、老師的有形、無形資產部分請Sami在一個月內提供書面材料(例如版權權屬等文件、合同等)。

五、李素美、Sami委託律師,南師家屬委託律師協同依法執行。

簽字確認上述五項決議:郭姮妟、南一鵬、南國熙、李素美、南小舜

見證人:李慈雄、牟煉

當務之急,是要追回南懷瑾先生的遺物文物!避免流失境外!

2012年11月2日和4日,南家子女分別在台灣《中國時報》和浙江《溫州日報》發表《關於南懷瑾先生遺產處置聲明書》,表示將屬於子女們的權益全部捐獻給擬成立的非盈利公益機構,暫名懷師文化基金會,將多方邀請南師學子及社會賢達參與管理,並由該機構繼續弘揚南師之精神與教化,回饋國家社會。

《溫州日報》報道頁面(點擊閱讀原文可直達):http://epaper.wzrb.com.cn/content.aspx?id=9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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