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 > 山東:出台意見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

山東:出台意見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

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魏海政)「培訓場所面積最低200平方米、教學用房不少於2/3」「提供寄宿的,生均宿舍使用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租賃或借用中小學校校舍、場地作為辦學場所」……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主要從嚴格審批登記、規範培訓行為、強化日常監管、規範校內辦學、加強課後服務、加強組織領導等六個方面,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有序發展,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山東《實施意見》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從招生、培訓、安全管理、財務規範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規範要求。在招生方面,須亮證辦學,與學生或其監護人簽訂書面培訓合同;不得誇大宣傳、虛假承諾;特彆強調不得到中小學校內進行宣傳或者招生,不得委託或者授權其他社會組織或個人進行招生。在培訓方面,須按照許可證載明的辦學內容開展培訓活動;培訓的具體信息要素要向審批機關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在安全管理方面,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警處理機制,配備必要的安防力量,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鼓勵校外培訓機構通過為學生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範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在財務規範方面,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和山東省關於財務、資產與收費管理的規定,學生退學辦理退費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探索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措施,加強對資金的監管,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山東還對校外培訓機構場所消防備案、許可問題,提出了新的解決思路,明確用於辦學的場所、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抗震、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並取得相應的安全證明材料。其中,1998年9月以前建設使用且建築主體未發生改、擴建的,以及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資30萬元以下的,不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但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這一舉措破解了消防驗收歷史遺留等瓶頸制約問題。

此外,山東還建立健全了校外培訓機構年檢年報公示制度、黑白名單制度、「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機制,將校外培訓機構有關監管信息納入有關信用平台,對違規違法行為記入信用信息,並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對校內辦學行為規範和中小學課後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教育新聞網 的精彩文章:

當代大學生創業面臨的主要困難與對策分析
蔣夢麟:好的教育就是教出活潑的人

TAG:中國教育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