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煞在歲運中吉兇相應之妙用
運勢
03-28
宅墓受殺,落梁塵以呻吟;喪吊臨人,變宮商為薤露。
徐子平註:歲命前後五辰為宅墓,人生日時與歲運不宜逢之。受殺也,如見丙丁是騰蛇,見戊己即是勾陳,見庚辛即是白虎,見壬癸即是玄武,見甲乙即是青龍。看類而言之,故云:「受殺。」凡遇此者,皆主家宅陰小財畜不和。
歲命前後二辰為喪吊,如人歲運日時犯之,主孝服哭泣,輕者外服遠親,不利家宅,骨肉離異。
萬民英註:命前五辰為宅,命後五辰為墓。煞,劫煞災煞歲煞也。命前二辰為喪門,命後二辰為弔客。
人,人元也。古之善歌者,有繞樑之聲;善唱者,合宮商之曲。今易以呻吟愁嘆,變為《薤露》輓歌,則喪吊臨門,宅墓受煞故也。其或太歲凶煞臨並,大小運限刑沖,必致凶禍,切宜預備。
或宅墓二位,若遇逐年太歲喪門弔客、黃旗豹尾、太陰大耗將軍,諸惡煞入宅,一主呻吟,二主忍痛,三主分離,四主哭泣,此為四聲入宅。或雲移居避舍可免。此言流歲所遇之凶煞也,人命原有尤重。
※祿旺貴其自亨,患難欲得相救
※論大運訣竅:吉運未到先作福,凶神過去始為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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