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回清朝後這些事情千萬別做 搞不好會掉腦袋
近年來,隨著一大波清宮影視劇的走紅,讓許多人對清朝產生了嚮往之心:如果能夠穿越回清朝,該多好啊!
且慢,在穿越回清朝之前,務必學習一下本篇文章,提醒自己,有些現代人習以為常的事情,回到清朝後千萬不能做,不然的話,輕則有牢獄之災,重則腦袋掉地。
結拜兄弟
俗話說:「一個好漢三個幫,一個籬笆三個樁。」團結的力量是無窮的,如果穿越回清朝後,找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一起結拜為兄弟,攜手闖出一片天地,豈不美哉?
千萬不要這樣做!
清朝入關之後,就對民間結拜兄弟一事持高壓態勢,嚴厲禁止。1661年,清廷出台規定:「凡歃血盟誓、焚表結拜弟兄者,著即正法。」1664年,清廷再次出台規定:「歃血盟誓、焚表結拜者,殊為可惡!此等之人,著即正法。」「如無歃血焚表盟誓,止結拜弟兄者,照依原定,鞭責一百可也。」1671年,清廷第三次更新這條規定:「歃血結拜弟兄者,不分人之多寡,照謀叛未行律:為首者擬絞監候,秋後處決,為從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止結拜弟兄,無歃血焚表等事者,為首杖一百、徒三年,為從者杖一百。」
按照這些規定,結拜兄弟最輕微的處罰,也是打100大板。其餘處罰,不是處決,就是流放,就問你怕不怕?
與哥哥姐姐吵架
對於現代人來說,一家人吵吵鬧鬧實屬正常不過的事情。不過,回到清朝後,你一定注意不要與哥哥姐姐吵架。因為搞不好會被官府打屁股。
《大清律例·刑律·罵詈》記載得清清楚楚:
「凡罵(內外)緦麻兄姊,笞五十;小功兄姊,杖六十;大功兄姊,杖七十;尊屬(兼緦麻、小功、大功)各加一等;若罵(期親、同胞)兄姊者,杖一百。」
這裡的「緦麻兄姊」是同族遠房堂哥、堂姐,「大功兄姊」是遠房堂哥、堂姐,「大功兄姊」是堂哥、堂姐。如果在吵架中不小心罵了他們,會分別受到50大板、60大板、70大板的處罰。如果是罵了親哥哥姐姐,得打100大板。
這還算輕微的,如果罵了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等長輩,只要長輩到官府去告狀,就會被絞死:「凡罵祖父母、父母,及妻妾罵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並絞。須親告及坐。」
當狀師
周星馳、梅艷芳領銜主演的喜劇電影《審死官》,塑造了清朝著名狀師宋世傑的故事。如果穿越回清朝後,利用自己熟悉法律又能言會道的優勢,當一名狀師,豈不是要賺很多錢?
最好是不要這樣做。因為清朝對狀師管理得相當嚴格,稍有不慎,就會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1817年,河南省一個叫夏耀魁的人被人打傷後,不治身亡。夏耀魁的兒子夏韶秀委託一個叔叔夏覺芳代寫訴狀。官府發現後,將夏覺芳抓了起來,準備以「訟棍」的罪名判處充軍。這是為什麼呢?原來,官府認為,關係較近的親屬代寫訴狀,沒有問題;但夏覺芳是已經出了五服的親屬,代寫訴狀就會被當做「訟棍」。
夏覺芳感覺很冤枉,請求上訴。官司打到刑部,刑部依然維持了原判。於是,夏覺芳就因為給親屬寫了一份訴狀,受到「充軍」的嚴厲懲處。
宰殺牛肉
既然穿越回了清朝,一定要體驗「大碗吃肉,大碗喝酒」的快感,對不對?所以,先殺一頭牛招待朋友們。
且慢,這樣做是犯法的。
什麼,我殺自己家的牛也犯法?
沒錯,《大清律例》寫得明明白白:「凡私宰自己馬、牛者,杖一百:駝、騾、驢,杖八十。筋角、皮張入官。誤殺及病死者,不坐。」就算是殺自己家的馬、牛,也得打100大板。如果是駱駝、騾子、驢子,可以減輕罪行,只打80大板就行了。
如果是殺別人家的馬、牛,代價會更慘重。《大清律例》規定:「若故殺他人馬、牛者,杖七十、徒一年半,駝、騾、驢,杖一百。」這就不是打板子的問題了,而是要判處有期徒刑。
天啊,如果真的想吃牛肉怎麼嗎?那就讓牛生病吧。殺死生病的牛,可以不用處罰。另外,你也可以惹牛生氣,當牛生氣來踢你時,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它殺掉,也不犯法:「若畜產欲觸抵踢咬人,登時殺傷者,不坐罪,亦不賠償。」
【參考資料:《清史稿》《大清律例》等】
※發起甲午戰爭的伊藤博文 到中國後為何受到朝野禮遇
※李鴻章故居掛著「李府」橫匾?放在清朝是要殺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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