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營造「活人墓」?
張鑫龍/文
豬年的清明節將至,最近媒體上曝光了福建多地出現營建「活人墓」的新聞,還有些「活人墓」是在水源保護區內偷偷建造的。那麼,我們應該如何正確看待建造「活人墓」的行為。
所謂的「活人墓」,一般是指人在未死之前提前覓地修造的空墳墓。這些墳墓,有老年人提前為自己身後做準備的,有子女為了表示孝順父母親而提前修造的,還有更多人是出於「改善風水命運」或佔地的需要提前挖坑的。更有甚者,是聽信了所謂的「香港大師」指點,而在風水好的地方點穴修建「種生基」。
在現代社會,筆者並不主張營建「活人墓」。這是基於如下理由:
一、「活人墓」並不能改善活人的運勢。道理很簡單,空墳沒有骸骨,無法吸收天地靈氣,如何改善家運?況且,大張旗鼓地修造「活人墓」,有些還煞有介事地刻上自己的大名,容易對活著的人產生不良的暗示,令人身上流露出消極厭世的態度,並沒有什麼好處。
二、一些「活人墓」佔用土地資源或侵佔水源保護區、森林保護區等,這本身就違反了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合理、不合法的行為只會為個人和家庭帶來官非口舌以及經濟損失。人生在世,守法者日日樂。遵紀守法是王道,也是現代公民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倘若背離了這一準則,無論做何事很難得到想要的好結果。
三、建造「活人墓」或「種生基」行為違反了因果法則,損害福報。墓穴本來是死人用的,現在人未死先建墓立碑,或者用活人的頭髮、指甲和衣物等挖穴「種生基」,無異於既享用了陽間的屋宅,也同時享用了陰間的屋宅,毫無疑問會有損活人的福報,反而加速自己遇到敗運和死亡的進程,真是得不償失。君不見新聞媒體報導,一些沿海省份的腐敗分子沒落馬之前大肆建造「活人墓」,妄圖讓一座空墳保佑自己官運亨通、財源滾滾,最後還不是落到被法律制裁的可悲結局?
綜上所述,生而為人,只要一息尚存,實在不宜建造「活人墓」。至於一些土葬區的老人家,為自己身後預備墓地,可以簡單壘起一個小土堆、有一個標記即可,千萬別修造墓室和立碑,也不能鋪張浪費,以免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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