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 不是說好婚後房子上加我的名字嗎」「行 把彩禮退回來」
01:
我是從農村通過讀書來到這個二線城市,但是我們那兒的農村可不算太窮,經濟上還可以。我家姐弟兩個,我是姐姐。我通過努力,找到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我已經心滿意足。找到工作後,我結識了一個男孩,男孩對我屬於迷戀型的。,基本上是有求必應,能夠在城市找到這樣的男孩,我內心也比較寬慰。
我和男友談了三年,為了結婚,男友家首先要買房。房子總共120多萬,首付60萬,她父母拿出40萬,男友拿了20萬,貸款由男友還。男友自信滿滿,說以後還貸款不用我的錢。我只是笑笑,心想,婚後的你的錢還不是我的錢,怎麼叫不用我還。
當時男友還對我說:「結婚前就把你的名字加上去。」這多少讓我有些感動。其實我對婚前加名也不是很在意,畢竟我沒有掏出一分錢,強人所難並不好。
後來正式談婚論嫁,我們開始談到嫁妝,我是從農村來的,一方面是我們那兒的風俗,認為婆家給的彩禮越多,就越有面子。同時我念及我們那裡的陪嫁都很重,我不能讓母親倒貼過多。
我家一開始提的彩禮是20萬元,你不要以為這很多。因為我母親說過這20萬元要陪嫁回來,另外給我買一輛代步車。所以我家並不是沖著佔有彩禮去的,但是這個錢必須由母親交給我,由我保管,就和老公的母親給他買房子是一個性質。
02:
誰知在談到彩禮時,我的老公說,既然要給你在房子上加名字,彩禮就免了吧!我聽了,很不高興,覺得房子加名和給彩禮,沒有直接的關係,而且我還要替你們房子還貸,你們給彩禮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後來經過爭取,男友答應給15萬彩禮。我出嫁的時候,母親總共給我20萬讓我帶著,還陪嫁了一輛車。快到結婚的時候,老公和我商量說:如果結婚前加名,要增加一筆不菲的費用,大約需要手續費1萬到2萬元,如果婚後加名,只要交一些工本費幾百元就行了。
想到結婚後就是一家人,我也心疼錢,就答應結婚後再辦理改名手續。
結婚後不久,我就向婆婆提出把我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婆婆也答應了,但是突然提出,要求我把他家給的彩禮還回來。說既給了我房子的財產,又給了我彩禮,沒有這個道理。我想大概他們心裡感到不平衡吧。
我心裡非常生氣,覺得他們在變卦啊,簡直就是在欺騙我。可是想想,總不能馬上就離婚吧,能忍則忍吧。畢竟以要過的日子還長。於是我做了妥協,答應退出十五萬的彩禮,畢竟房子比彩禮還值錢一些。而且,我的彩禮以後還不是用在家庭生活上嗎?
03:
那天,我和婆婆公公還有老公一道到房產局去加名字,可是,看到臨時房產證(因為貸款沒還完,還不能取得正式房產證)的時候,我生氣極了。原來臨時房產證上,竟然還有我公公的名字。我要求把公公的名字去掉,換成我的名字,可是婆婆卻不幹了,說:「我們可是付了首付,公公的名字必須加上去。」
我仔細一沉吟,房子的價值總共是120萬,其中60萬要還貸,房子產權三個人分,一個人只有40萬,而我個人還貸就要還30萬,我再把15萬彩禮拿回去,我不是倒貼嗎?
我越想越生氣,對我的公公婆婆說:「我不要加名字了,我也不退還彩禮,房子是公公和老公的名字,以後你們兩個一起還債,我就不還了。如果你們認為我是你們家的媳婦,我就住在房子里,如果你們不認為是,我就離開好了。」
婆婆也生氣了,說:「哪有這樣的兒媳婦,既要加名字,還要讓我們拿彩禮,簡直太不講道理了。」我生氣得跑回來,老公跟在後面追,可是我再也不想理他。現在我心裡堵得慌,覺得簡直就是受了騙,你們覺得是這樣嗎 ?
情感結語:
有句話:「可憐天下父母心」,你們雙方的父母都在為孩子作打算,都是為了自己的孩子追求利益,但是都忽視了對方的感受。你們是因為感情走到一起去的,並不是為了房子和彩禮而結婚的。
我覺得你們雙方父母都為你們提供很好的條件,如果你們多些信任,彼此溝通協商,這些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感情好,加名字和給彩禮能增進感情,感情不好。加名字和給彩禮只能擴大裂痕。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看得太清楚,日子也沒法過。你是奔著一輩子來的,睜隻眼閉隻眼,也就這樣過去了。(圖文來自於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給我家彩禮10萬 為什麼給弟媳婦家20萬」 「因為她比你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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