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緝令的畫像如此抽象還能抓到人?衙門:有這句話,跑不了!
現在犯個罪,只要你是中國登記居民,大部分只要指紋登記在案,就算你躲在天涯海角你依然無處藏身。但是以前身份證還沒出現,指紋技術還不成熟的時候,往往一個案件都要耗費幾十甚至幾百年的時間去尋找真相,例如我們熟知的就有開膛手傑克案和我們中國的白銀命案。
而我們古代的社會,一旦某人犯了命案,衙門往往都會在城牆上貼上一張罪犯的畫像,然後就是全程緝拿了。但是看過古裝劇的都知道,那畫像簡直不能再抽象,甚至我們都懷疑嫌疑犯站在他們面前,他們都不一定認出畫像上就是他們本人。那麼古代的衙門還要搞通緝令來追拿逃犯呢,然道罪犯真的跑不了嗎?沒想到這其中還有這樣的玄機。
其實這通緝令也不完全是按畫像抓人的,其實每一朝代抓人都會有一個流程,也如現今的調查一樣,先把罪犯的具體情況搞清楚,一切記錄在案的都要調出來,例如籍貫,是否已婚,家中父母幾人。等把具體情況收集好之後,這些質料也就形成了一個公文,然後全國各省都會發放一份。這樣一來就可以按圖索驥了。
其實古代也是有身份證同樣的說法的,在商鞅變法的時候,全國就搞了個照身貼,之後,各個招代都進行了不同的完善,可以說在古代,身份信息也是十分俱全了。假如你在古代沒有身份證,你一樣是不能入關,不能住宿的,不然唐僧為什麼要出關文牒,其實這個文牒就相當於身份證,證明唐僧是大唐人士。
而且古代對於打擊罪犯也是十分嚴厲的,往往沒事就來個連坐之罪,這樣一樣,即使你想包庇某個人,當你想到連坐罪的時候,你內心也會猶豫不決的。這樣一來,通緝令一下,看到相似的人在身邊,你報官都來不及,那還會有別的想法呢。
當然通緝令和現在的通緝令也有一個相同之處,那就是獎金。如有知情之人舉報,即獎勵十萬元!
人性是互通的,愛錢在任何時代都是真理。在古代,賞銀依然是十分可觀的,甚至達到了千兩白銀,賞銀制度大大調動了全民抓捕的積極性,這個也是為什麼我們在古裝劇中,那些被通緝的人不肯過鬧市的原因了。
畢竟當時有錢的人不多,天上掉橫財這種想法大部分人還是有的,假如你在街上看到了一個可疑的人,你只管舉報,如果是,你就有千金,如果不是,你也不吃什麼虧,該幹什麼就是什麼。審問什麼的全是衙門的事情,你只要坐等結果就行了。
而且在賞銀制度下,當時的社會其實還有專門以賞銀為生的團隊,他們往往在全國布滿眼線,專門抓捕犯人,然後送到官府領賞。這樣一來,逃犯基本上是涼涼的節奏,所以不管逃犯像不像通緝令上的畫像,基本是無處可逃的。
不過這種制度容易讓無辜的人受累,比較當時的官也比較黑暗,說不定有些人就急於交差,往往不分青紅皂白就把某些被舉報的人屈打成招成嫌疑犯了。這樣一來,真是成也賞金,敗也賞金。
※一個經歷兩次原子彈爆炸的人,最後變成什麼樣了?
※他們是無厘頭的鼻祖,拿生命演繹什麼叫搞笑,周星馳都要喊聲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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