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的藝術》像哲學家一樣思考:是事實重要,還是觀點重要
大家好,這裡是小播讀書,今天我要聞大家分享的這本書是《思維的藝術》,這本書的副標題是「如何像哲學家一樣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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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哲學家和歷史學家威爾·杜蘭特在《歷史的教訓》這本書中說:
「絕大部分歷史是猜測,其餘的部分則是偏見」。
你或許說,我們的歷史不都是經過考證,都是源自事實和證據嗎?怎麼變成猜測和偏見了?
答案是:事實只有一個,而觀點有很多。我們絕大部分只會接受觀點,而看不到事實的真相。
有一個著名的「靜默的信件」的遊戲,說的是,很多人一個接一個看前人看過的東西,而見不到原始樣本的話,會產生什麼結果?最初的印象變得模糊不清,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全新的形象。如果原始樣本非常複雜並含有多層意義,就更是如此了。我們可以把這種現象稱之為「以訛傳訛」。
在這個遊戲中,每個人都傾向把一部分記憶內容變得「更易消化」,也就是把這部分內容概括化。如果這部分內容非常複雜,並具有多層意思的話,記憶中的畫面就會極其迅速地脫離原樣。人們不僅會去掉一些東西,還會增加一些東西,例如貓的脖子上多了一根絲帶,或者臉上多了眉毛。總而言之,原始樣本會逐步失去其特點,而越來越適應生活中通常的畫面。這樣的概括化在敘述和講述故事時也經常出現,一件事情通過轉述就變成了「引人入勝的故事」。畢竟我們都喜歡聽豐富多彩的故事,而不想去探究乾巴巴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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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在哲學界也很普遍。令人奇怪的是,這一現象尤其會在「直接」與現實有關的地方出現。議論感官世界的哲學文章常常會含糊不清和粗糙。本應該清醒和具體的地方,大家看到的卻是乾巴巴的內容。其原因在於,哲學家們為了使自己的作品變得生動和多姿多彩,會運用一些例子和故事,可這些例子和故事常常是抄襲來的,並且已經多次被人引用。那個被抄襲的人自己也是抄襲者。有時,必須追溯到幾百年前,才能找到原作者,也就是通過自己的觀察而得出結論的作者。
那我們應該相信我們看到的嗎?在西方近代哲學中,主要分為兩派,一派是以英倫三島的哲學家大衛·休謨等人為代表的經驗主義者,他們相信人類的認知來源於感官,而非理智,比如休謨說「我不知道蘋果什麼味道,除非我吃一口」;另外一派是歐陸哲學家笛卡爾、萊布尼茨等人為代表的理性主義者,他們認為人類的認知來源於理性的推理,而非直接的感官,因為感官常常欺騙我們。
我們絕大多人都相信「眼見為實」,但實際上,這並不像看起來那麼容易,因為我們很容易陷入固有的思維中,即便是眼見了,也不會說它就是事實,而只有少部分人才能打破偏見,看到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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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方面,我知道的最好的例子就是德國人阿爾弗雷特·魏格納。他提出了大陸漂移的理論。魏格納仔細地觀察了大陸海岸線,並發現了每一個孩子都會注意到的東西:南美的東海岸完全可以嵌入西非海岸線的海灣。事實上,如果我們把一些海岸線稍加移動一下,歐洲和美洲的大洋就連起來了。
當然,發現這一點的魏格納完全也可以聳聳肩,對自己說,這只是巧合。但他沒有這麼做,而是提出了一個理論:五大洲曾經組成了一塊巨大的陸地,是後來才破碎的。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魏格納到處收集證據,例如他指出南美洲和南非動物種類驚人地相似。
儘管如此,他還是被專業人士看成胡思亂想的人。首先他們指出,魏格納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證據,以說明五大洲曾發生過令人驚訝的運動。他的觀點與當時地質界的主流理論不相符合,所以就遭到了排斥。
魏格納
1930年,為了證明自己的理論,魏格納在冰天雪地的格陵蘭島上進行測量,結果不幸去世。直到三十年後,地質學家才提出了證明大陸漂移理論的有力證據,而今天這一理論得到普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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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奉眼見為實,但當在事實面前時,我們常常被偏見左右,勇於破除偏見,站到事實的一邊,有時候並沒有看起來那麼容易。因為事實只有一個,而觀點有很多,誰的觀點正確呢?
如果我們比較一下一些報紙的大標題和文章,就會發現一個令人吃驚的現象,那就是對同一事件的報道會迥然不同。即使報道者與該事件沒有任何利害關係,在報道中也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只是表現中立的立場而已,不同的人還是會得出不同的結論。
事實證明,人們在向他人轉述一件事情的時候,常常懷有一定的目的。就連美國著名電影演員亨弗萊·鮑嘉都說:「事物可不像看上去那般平靜。」確定的東西只是看上去很確定,在大多數情況下,都可以進行改動。沒有人會禁止他人按照自己的想法介紹事實,有一個古老的笑話:
一個耶穌會修士和一個方濟各會修士坐在車廂里,他們在讀每日祈禱書。這時,耶穌會修士拿出一包煙。
方濟各會修士說:這太不可思議了,讀《聖經》的時候是禁止抽煙的。
耶穌會修士回答:哦,我是得到特殊批准的。
說完,他點起一支煙。這讓坐在對面的方濟各會修士非常好奇。
方濟各會修士問:我也能得到特殊批准嗎?
耶穌會修士回答說:當然。你只要去向修道院院長請求。
不久後,他倆又相遇了。
方濟各會修士說:院長一口回絕了我!
耶穌會修士問:怎麼回事?
方經各會修士說:我完全按你的說法做的,我去院長那裡,問他是否可以在祈禱的時候抽煙。院長聽了勃然大怒。
耶穌會修士說:你怎麼能這麼說呢!我去院長那裡的時候,我問他,是否可以在抽煙的時候祈禱。
他祝福了我,並激動地對我說:「當然可以!」
在祈禱的時候抽煙或在抽煙的時候祈禱,這兩種說法只有細微的區別。但就是這個細微的區別,引導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事實證明,我們更關心觀點,而非事實本身,更要命的是,我們的觀點總是充滿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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