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關部為什麼總是「建議別做」
來源:在公關(ID:justPRit)
作者:姚素馨
公關部在公司地位差別巨大,有很受重視的,也有當你是個屁的。有的是一把手直接管理過問、新聞稿都要自己一個字一個字的修改;有的是歸屬於市場部下面頂多算個「二級部門」。
公關確實做了很多事情。但是,我挺反對為了提高公關部在公司的地位,就硬要說成「公關萬能」的做法。虧心不?不自抬身價,也不妄自菲薄,很難嗎?
舉個例子好了。比如,我不認為公關部是在整個公司體系里「決策部門」的身份。但是,公關部提供的是必不可少的需要優先考慮的決策依據。
也就是說,如果最後的決定是用百度演算法來決定的,公關部給予的決策建議就是「高權重」的,妥妥排在搜索前3。
前幾天有看到吐槽各部門口頭禪的圖,公關部的是:
「建議別做」就是不肯幹活兒、推脫責任、沒有建設性意見?
呸,我他媽這是在救你。
如果你覺得說「建議不做」就等同於「公關沒有水平」和「公關什麼都不懂」,那我們掰扯幾句。
建議別做,是建議,不是決定。相當認清自己的崗位是給決策提供依據的,而不是下決定的。
總是說「別做」,是因為大部分公司里可以宣傳的內容都已經被當作表功迫不及待上報給領導了,留給公關的、可以首發說「做」的實在沒有什麼。
越是專業的公關,越是嚴格,因為會看出更多問題,然後直接寫在審批意見上,讓所有人都看到。
以下,是公關給出決策依據的主要角度,也就是憑什麼「建議別做」的。
1、 是否「可以」
對於重要決策,大型公司的正規做法,都是要求在項目負責人確認業務端無誤之後,再進行「三方並簽」。
三方分別是:法務、IR、PR。(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則沒有IR)
法務主要負責看法律層面「可不可以」,依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隨便一條拿出來都可以拍死你。
IR,就是投資者關係,就是國內的董事會辦公室,主要負責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層面「可不可以」,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全面真實溝通信息。依據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弄壞會掉股價,分分鐘幾個億。
PR,就是公關,負責公司形象和品牌傳播層面的「可不可以」,依據是……呃……沒有。就看公關部的經驗和判斷了。我們主要靠氣勢碾壓!
2、是否「合適」
不是所有的內容都適合對外傳播,不是所有研發覺得「牛逼」的東西,公眾都一聽就懂,一聽就買賬。
我們前陣子做了一個高高高高高高高科技的產品發布,超超超超超超超級厲害的博士當面給20幾個條線記者講了幾十分鐘,記者也沒怎麼太弄明白,更不要說普通受眾了。
產品角度最「厲害」的,不一定是傳播上最有利的。注意,說的是「不一定」,畢竟我們也非常希望二者是重疊的。
3、是否「划算」
不是所有的東西,都要大張旗鼓的說。公司那麼多部門,每個部門把產品當作自己的心頭好、疙瘩肉是很應該的,不覺得自己的產品好,還不正常呢。
但是,公司傳播資源是有限的,是要做取捨的。結果就是,公關要出來做惡人。
公關有2點優先考慮,首先是挑最符合傳播主線的,集中火力說一個事兒;其次是要考慮整體傳播節奏,也就是說疏密適當、有起有伏,不要抽風似的一下子爆棚,一下子又屁都沒有。
4、是否「有潛在風險」
所謂潛在風險,可以理解成是一些有的沒的。我說過好多次了,「想太多」是公關人的基本素質,心大得要漏的人,是不適合做公關的。
隨便說幾個潛在風險,比如,是否過早透露會被競爭對手抄襲,是否曝光研發團隊會被挖牆角,是否目前輿論對這個話題並不友好,是否行業正在面臨微妙期誰先出頭誰倒霉,是否最近主管部門忙於別的事務要換另外一個時間發布更能引起他們的關注。等等等等。
反正,能想到的,都列入考慮。
5、是否「長遠」
業務部門有月度指標、季度指標、年度指標;也有月度獎金、季度獎金、年度獎金。這種設定下,要求他們優先通盤考慮「長遠」,你不是瘋就是傻。
公關是長期工作。公關部最討厭的問題是「明年可以賣多少台」,「3年可以達到多少營收」,不能說,統統不能說好嗎?
只要說過,日後都被會翻出來,鞭屍。
所有信誓旦旦的「放狠話」,都是公關的心病。我以前說過,「說句不好聽的,業績不好就算整個部門被裁掉,當時放的屁還掛在網上呢。」
很多時候,業務報送的只是下個月要搞的活動是怎樣怎樣的,而公關看到的是3年後填不上的巨坑是怎麼樣。
所以,如果你們的公關靠譜,她們又建議「別做」,那就先消停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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