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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下個月結婚了」「好,我給你包三千塊紅包」

Chapter 1

李明的家庭,是一個極度不公平的家庭,父母從小就偏心弟弟李青,好的東西都偷偷塞給弟弟,自己只能撿弟弟剩下的。

有時候,李明的朋友或者同學給了他一個好東西,但凡李青看見了,他都會想法設法地奪過來。

弟弟李青從來不怕哥哥李明會生氣,因為他知道,父母會幫著自己,這家裡什麼東西不是自己的,哥哥的東西也都是自己的。

李明就在這樣的氛圍中慢慢的長大,從小就要讓著弟弟,就算是弟弟搶了自己的東西也不能爭辯。

明明都是父母的孩子,可自己卻像是撿來的,再努力也得不到父母的任何和好臉色。

從小到大,和弟弟發生矛盾的時候,父母也只會幫著弟弟罵自己,時間久了,李明也放棄了,對待家裡的人也變得冷漠了起來。

Chapter 2

高中畢業以後,父母就不讓李明繼續讀書了,他們說家裡沒多餘的錢供兩個人,還說李明的年紀也夠大了,應該幫著父母掙錢供養弟弟。

李明抗爭過,可是只要李明有一點不願意的想法,父母就會到處撒潑說他不孝順。

不得已,李明只能背起行囊,離開學校,背井離鄉,去掙錢補貼家用。

工作的時候,父母讓李明必須把工資的一半都寄回去,李青還動不動就問李明要錢。

他說,李明是他的哥哥,給錢是天經地義的,所以他越來越貪心,要的錢也越來越多。

如果李明不給,李青就像父母告狀,讓父母來數落李明。可很多時候,李明連工資都沒發,自己本來已經在省吃儉用了,還要給弟弟錢,供他好吃好喝好玩。

李明一個人在外,負擔著一個家的生活,每天自己只能靠吃饅頭度日,家裡人從來沒有體諒過自己。

Chapter 3

後來,李明遇到了一個好女人,那個女人不嫌他沒錢,她說李明那麼努力和老實,即使現在沒錢,以後也一定能夠好。

所以,她什麼也沒要,毅然的嫁給了李明。

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有一個知冷知熱的女人,李明才漸漸的發現,父母和弟弟就像是貪得無厭的吸血鬼,遲早會把自己吸干。

所以,他和家裡聯繫的越來越少,全心全意地經營自己的小家。給給父母的錢,他一分也不少給,但是父母和弟弟的電話,他很少接了。

本以為,以後的生活就都這樣了,該贍養父母的,一點也不含糊,但也僅此而已了。

至於李青,他自己的生活,也該他自己去用心經營了。

Chapter 4

然而,總有一些人和事,讓李明的生活得不到想要的安寧。

有一天,父母突然給李明打電話,說弟弟要結婚了,讓他回去參加弟弟的婚禮。

李青也打電話過來,對李明說:「哥,我下個月結婚了」。

雖然很不喜歡弟弟,但畢竟血濃於水,聽到自己的弟弟要結婚了,李明還是很高興的。所以,他對李青說:「好,我給你包三千塊紅包。」

三千塊錢,對於李明來說真的很多了,這些年家裡已經把他榨得乾淨,再加上後面結了婚,根本沒什麼存款。

可是,李青很生氣,說李明很摳門,對親弟弟只包個三千塊的紅包,至少要三萬塊。

李明聽到李青的話,愣住了,他又回憶起了當初被家裡壓榨吸血的日子,他又想起自己當初結婚時,李青沒有給自己一分錢,可如今,李青竟然貪心到問自己要三萬塊錢。

他對這份親情徹底失望了。後來,李明沒有和李青多說什麼,他掛斷了李青的電話,給他轉了三千塊錢,連李青的婚禮都沒去。

他對老婆說,那三千塊是自己最後的仁義,以後他和家裡人,絕對不要再有什麼聯繫,人心不足蛇吞象,一次貪心,一輩子就貪心了。

Chapter 5

生活中,像李青這樣的人多了去了,心安理得地佔著別人的便宜,心安理得地壓榨別人,卻從未想過,那也是自己的親人。

人的貪慾是沒有辦法去滿足的,一旦有了開始,就會有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寒了別人的心。

有道是「貪心不足蛇吞象」,貪心的人,是絕對不會滿足於一兩次的滿足的,他會一次又一次的刷新你的道德底線。

所以面對貪心的人,要從一開始就果斷地拒絕對方,要知道,一旦第一次心軟滿足了,以後就不是那麼輕易地能夠擺脫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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