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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自己愛的人,一個是愛自己的人,該選哪一個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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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說,沒有一定要結婚的年齡,只有必須要結婚的愛情。可愛情的這個東西又是兩個人事兒,如果事與願違,只能單方面的選擇,到底該選一個自己愛的,還是該選一個愛自己的?還是,繼續等下去?

可能有人會說,哪一個都不選,會選一個合適的。但人世間哪有絕對的合適?所謂的合適,也不過是相愛的另一種說法。

「一個是自己愛的人,一個是愛自己的人,該選哪一個結婚?」讀者陳陳,現在就遇到了這樣的選擇題,她說自己已經29歲了,不光家裡父母著急,自己也著急。不想等下去了,想和正常人一樣,過平平淡淡的生活。

其實不管怎麼選擇,都是不公平的,只不過一個是對自己的不公平,一個是對對方的不公平。

結婚,本應該是皆大歡喜的喜事,不管最後選擇誰,都不是最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你內心帶著遺憾結的婚。婚後誰也不能保證,因為這一遺憾,將來會導致夫妻關係出現某種不可挽救的裂痕。

下面先跟大家分享一下我自己身邊的兩個例子。

我有一個同學,程惠。她就是那個嫁給了自己喜歡的人的姑娘,明知道老公不愛自己,但因為喜歡,還是奮不顧身的嫁了。結果,離婚的時候那個男人說了實話,從來都沒有喜歡過她,只是感覺她適合過日子,能對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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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的時候,身邊人就勸過程惠,他不喜歡你,心思根本就不在你身上,幹嘛要為了一個這樣的男人,低三下四,委屈自己?但程惠不管,依舊對那個男人死心塌地,即便自己也知道他喜歡沾花惹草。

結婚以後,程惠因為喜歡,更好像是一個保姆。那樣的感情,從一開始就失去了平衡,他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理所當然地享受著程惠的付出。而程惠也心甘情願如此,處處討好和遷就。

婚後的日子,兩個人出現了極端化,一個累死累活,一個悠然自得。越是如此,越是兩極化。

他仗著程惠喜歡,根本不拿程惠當回事,而程惠的感情隨著時間流逝,也開始變質了。當程惠不再處處討好與迎合的時候,他不顧一點舊情提出離婚。用他自己的話說,當初我能夠娶你,就是看中你對我好。

之前公司有一個女同事,背著老公愛上了另外一個同事。就是因為老公不是她喜歡的,最開始還能將就,可在一起生活時間越久,她越是不甘心和後悔,厭倦了那種索然無味的生活。後來動靜鬧得挺大。

女同事的老公直接鬧到了公司,逼著女同事做出選擇,說只要她能回頭,也還是會原諒她。只是結局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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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件事,並不能代表全部,只是說每一種選擇將來有可能發生的事情。而至於兩者到底該如何選擇?用一句話概括,如果你夠強大,就選擇自己愛的人,如果你不夠強大,就選擇愛你的人。

最無論是哪一種選擇,都是自私和不公平的。問出這種問題的人,無非就是想讓自己在婚後能得到幸福,卻沒有想過對方的感受。

婚姻里,比愛更重要的是人品、性格、擔當和智慧,等等!婚姻不見得就一定要兩個人相愛,但唯有兩個人相愛,才能體驗到夫妻的真正意義。

然後再說說說合適這件事,兩個人因為相愛而走在一起,最後又因為相處舒服而走過一生。由此可見,兩個人是否合適很重要,但所謂的合適,又都是愛情的產物,或者說是愛情的另外一種形式。

愛你的人,會包容你、遷就你、體諒你,然後讓你感覺很合適,但對他而言,他又能在你身上找到一樣的感覺嗎?畢竟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沒有人會一直愛你,除非你也愛他,能夠回應他。

而當你不愛他的時候,是不是就意味著這段婚姻從而失去了某種平衡?也等於是說,這段婚姻是不穩定的,不穩固的?反之,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嫁給一個不愛自己的人,結婚以後只會過得更累。

相愛是婚姻的基礎,但幸福的婚姻不只是需要相愛。一生不長,希望你能和自己所愛同時也愛你的人結婚,如果不能,不在於婚前如何選擇,而在於婚後如何去愛、去經營、去努力、去珍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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