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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帝大婚銀子沒少花可效果卻很一般,而且還出現了種種不吉之兆

清代「大婚」指的是皇帝結婚,這個辭彙是專用的,親王以下一律稱為結婚。但這裡有個概念需要說明,不是所有皇帝的結婚都叫大婚,比如雍正、乾隆他們是在做皇子時結婚的,所以不能叫大婚。清代能稱大婚的皇帝只有順治、康熙、同治、光緒(宣統大婚在民國不算在內)。

皇帝大婚是國家的盛典,也是朝廷的臉面所在,非同一般的典禮,朝廷為此需要花費巨額的銀兩。那麼皇帝大婚究竟要耗費多少銀子呢?我們以光緒大婚為例,做一個詳細的說明。

光緒十五年(1889年)正月二十七日,光緒帝舉行大婚。早在前一年閏四月,清廷就根據慈禧的指示,成立了以總管內務府大臣世鐸和醇親王奕譞為首的大婚禮儀處,專司大婚典禮的一切應辦事宜。大婚典禮需要巨額的經費,自然也離不開戶部。閏四月初二日,醇親王向戶部尚書翁同龢宣讀了慈禧的懿旨,讓他先行籌劃銀二百萬兩,並外省預捐二百萬兩,以備專辦物件之用。

從慈禧的懿旨中可以看出,光緒帝大婚的預算大致為四百萬兩,可實際上花費遠遠超過預算。同年七月,經翁同龢與其他戶部堂官的共同籌劃,戶部由庫中預支二百萬兩交付大婚禮儀處備辦物件。八月,又墊付各省捐銀二百萬兩,前後共撥出四百萬兩。

到了光緒十四年十一月(1888年12月)時,大婚典禮實際用款比原先預算已超出一百多萬兩。大婚禮儀處將超支情況彙報了醇親王奕譞,但醇親王只圖自己兒子婚事辦得盛大隆重,光彩體面,早已置國家財力於不顧,經請示慈禧,又責令戶部再撥交一百一十萬兩交大婚禮儀處使用。

翁同龢與其他戶部堂官縱有不願也難違聖命,由於用款緊急,最後只好從海關抽出稅銀交齊。因大婚禮儀處逐漸加碼,戶部為大婚典禮前後共支銀五百十四萬兩。

然而實際費用還不止此數。就在光緒帝大婚典禮籌備期間,發生了太和門、貞度門、昭德門被火焚燒的嚴重事件。太和門是紫禁城大內最高大壯麗的門座,也是外朝三大殿的正南門,是舉行重大活動的場所和要道。它的被焚,影響至甚,朝野震驚。

由於大婚典禮定於明年正月舉行,距大婚僅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朝門突然被焚,這對皇帝大婚是不吉利的事情。按照封建的禮法,無論如何必須加以補救。但是婚期在即,照原樣重修根本來不及,於是決定由工部派扎彩工匠臨時在火場上搭建一座彩棚應急。搭建這樣一座彩棚所耗費的銀兩在二十多萬兩,加上修復貞度門、昭德門等費用,光緒帝大婚的總用銀已超過了六百萬兩。

光緒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光緒帝大婚典禮在乾清宮隆重舉行。翁同龢和其他戶部堂官參加了喜慶筵席。在燈火輝煌、杯觥交錯的熱鬧場中,臉帶喜氣的翁同龢心中有股說不出的酸楚,他在這一年最後一篇日記中寫道:

「今年五月地震。七月西山發蛟,十二月太和門失火,皆天象示儆,呈鄭工合龍為喜事,然亦不足稱述矣。況火輪馳騖於昆明,鐵軌縱橫於西苑,電燈照耀于禁林,而津通開路之議廷論嘩然,朱邸之意漸回,北洋之議未改。歷觀時局,憂心忡忡,忝為大臣,能無愧恨。「

光緒帝大婚前太和門被焚本已是大不吉,而大婚日又遭風暴,這又給光緒帝的喜慶增添了陰暗。正月二十六日,便是宣布奉迎皇后的黃道吉日。誰知在欽天監選定的皇后進宮時辰時,卻突然西風大作,風吼馬嘶,行走艱難,大喜之日一點喜意也沒有。

可以說,光緒帝是清代皇帝大婚中花錢最多,也是最不吉利的。本來國家為了這場大婚已經勒緊了褲腰帶,在內外交困的形勢下如此鋪張浪費,然而所得的結果卻是如此不完滿,這似乎也預示著大清的國運即將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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