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行政區域是如何劃分的?
元朝的前身是蒙古帝國,建立之初的官制也很簡單,實行領主分封制,把全國分為十、百、千、萬戶,由大汗任命。等到元朝統一中國後,忽必烈實行部分漢化,借鑒了古代的官制,尤其是金朝居多,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元朝官制。
元朝中央機構:中書省
中央最重要的三大機構就是: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其中中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長官為中書令,一般是由皇太子兼任。此外樞密院是最高統軍機構、御史台是最高監察機構,這是每一個朝代都有的權力布局。
至於「行中書省」,意思則是「行走的中書省」,這是設立在地方上的權力機關,主要作為軍事管理,具體掌管省內的錢糧、兵馬、糧食、漕運等軍政事務,統歸於中央中書省管理。
而「腹里」則是政府直轄地區的總稱,元朝把黃河以北,太行山以周邊的地區稱為「腹里」,大抵是如今的河北、山西、河南,包括內蒙南邊的一部分,「腹里」歸中書省管轄,為元朝的政治中心。
路、府、州、縣則是地方機構
元朝實行的是行省制,除「腹里」之外,設全國為十個行省:嶺北、遼陽、河南、陝西、甘肅、四川、雲南、湖廣、江西、江浙。「行中書省」就是管理這十個地區的最高機關(原為金朝的「行尚書省」,不常設,元朝開始成為定製)。
行省以下就是路、府、州、縣四級機構了。「路」分為「上路」和「下路」,規定滿十萬戶為「上路」,不滿則為「下路」。「路」設總管府,長官稱為「達魯花赤」(意為「鎮守者」,中央機構、地方的路、府、州、縣基本都設有此官,由蒙古人擔任)。「路」大抵相當於現如今的市一級的。
「府」的設置不普遍,有的直屬中書省,有的隸屬於行省,有的隸屬於路。「府」之下有的直轄州縣,有的又不轄州縣,大抵相當於如今的直轄市一級的。
「州」以管轄戶口的多少分級,分為上中下三等級別,同時長江南北的標準基數又不一樣,暫不贅言。大抵相當於如今的縣一級別的。
「縣」同樣也分三等級別,大抵相當於如今鄉一級別的。
此外還有負責西藏事務的宣慰司,管轄澎湖、琉球的澎湖巡檢司,還有土司系統負責管轄少數民族。相當於如今的自治區一級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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