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欺負,李玫瑾強調「打回去」,特別這3種情況大人必須插手
「孩子們打架,大人到底要不要出手管?」
中國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老師在參加中央電視台《開講啦》節目時,曾回答了一個觀眾的問題:
「如果您的小孩有一天跑過來跟你說『我同學欺負我,他們打我』,你會不會跟他們說『打回去』呢?」
她很堅定地支持孩子:「打回去。」並舉了自己孫女的一個例子:
小孫女剛上幼兒園,有個男孩子因為喜歡李教授的孫女,就把她抱起來,然後扔了到了地上。小孫女頭磕到了凳子上,已經磕得腫起來了。
李教授就告訴自己的孫女,下次那個男孩再抱你,你掙扎不掉就揪住他的兩隻耳朵往兩邊拽,一拽他一疼就會放下你。
李教授給出的理由是:「打回去」不是在縱容暴力,而是在用另外一種方式減少暴力事件的發生。
對此,她還給了父母兩個建議:
第一,要讓孩子知道,什麼事情不能做,越有力量越不能欺負比你弱的;
第二,是幫助自己的孩子不要被別人欺負,可以讓孩子從小進行體育鍛煉,有運動就有爆發力,就不容易被別人欺負。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難免會與小夥伴發生摩擦,如果你的孩子被欺負,下面這幾種情況,大人該插手的時候就得要果斷插手。
01、確保孩子安全
這是父母首先需要做到的事。尤其孩子在外頭玩,或者和別人家孩子一起玩的時候。
這個安全一方面包括物理層面的安全,另一方面包括人際層面的安全。
前者好理解,基本指的那些存在安全隱患的器物、電器設備等。
後者是什麼意思呢?我說一個前兩天看到的發生在寧波的一個新聞。
新聞是這樣的,一個媽媽把4歲女兒送到遊樂場玩兒,然後自己估計有什麼事兒就離開了。
這個小女孩同另外一個同齡的小孩很自然地玩到了一起。然而,兩個孩子因為一個小玩具發生了爭搶。
就是很常見的小孩子之間的衝突,可是這時候,對方媽媽怒了,抬手就扇了小女孩一耳光。不止扇這一下。後面她還撲上去掐小女孩,連遊樂場老闆出來都沒攔住。
這陣勢直接把4歲的女孩嚇懵了,捂住臉驚恐地大哭,看得人心疼極了。無奈的是,這樣的時刻,她的媽媽卻不在!
那個打人的媽媽,我其實不太想評論。畢竟是個稍微克制點兒的家長,真下不去那個手。這已經不是育兒問題了,這是修養問題。
我只想在這裡鄭重提醒那些心很大的家長:你們放手是可以,但是前提一定是要確保孩子的安全啊。比如這種陌生的遊樂場所,你怎麼能放孩子一個人待在那兒呢?
父母在場,以大欺小的情況就會少很多。真遇上那種人格有問題的惡人,不與之發生正面衝突,直接帶孩子離開現場,也不失為好的計策。
總之,怎樣都比孩子獨自一人面對要好。
一個人置身於那種惡劣的、對比懸殊的人際情況,孩子要花多長時間才能消化那種無助感和恐懼?
02、教給孩子基本的社會化技巧
這一點多適用於剛剛社會化、缺乏社交技巧的小小孩。
比如,前兩天我去一個朋友家做客,她的兩個小男孩因為一個玩具打了起來。
大的3歲半,小的2歲。
兩個孩子吭吭哧哧,眼裡只有那一個玩具,並且互不相讓。爭執很快演變成哭鬧。小的先打了大的,大的還手,小的就哭了。很快大的也哭了。倆人同時抹著眼淚跑到媽媽身邊求助。
媽媽回身說:
你們自己的事,自己解決呀。
孩子們悻悻離開了。
過了一會兒,媽媽跑到我身邊,問:你都看到了吧?我剛才做的對吧?
我笑了。
她略羞澀地解釋道:因為育兒文章都說了,孩子們打架,父母不應該管啊!我就這樣去做的,不過……
她猶豫了下接著說:我家兩個孩子好像一直學不會自己解決問題,這是為什麼?
她一定是誤會了那些育兒文章。
的確,在孩子們的爭執中,父母不該輕易干預。但是,不干預不代表完全不作為。
我們身邊的確有很多孩子,他們不需要大人管,就能自己搞定那些衝突。那些衝突發生的當下,他們的家長也的確沒插手,但這不代表,其他時候,他們的父母真的沒有管過。
我見過倆兄弟一起玩的時候,都想要同一個玩具。爭執不下的時候,其中一個鬆口說,要不,我們輪流玩吧!你先玩,然後換我玩。倆孩子之間的那個「硝煙」立刻散了,完全不需要他們的媽媽去管他們。
可事實上呢?
他們的媽媽早就專門教過孩子相關技巧。比如,當兩個人同時要爭一個玩具的時候,可以提議「輪流玩」。那如果玩具原本是屬於哥哥的,弟弟偏偏想玩呢?那可以拿其他好玩兒的,去跟哥哥做交換呀。
這些都是大家可以在日常溝通中,輕易教會孩子的。
特別在孩子社會化之初,教會孩子這些技巧,可以幫他們少走很多彎路。做父母的,何樂而不為呢?
03、制止欺凌
大多數情況下,兩個差不多同齡的孩子起衝突,出不了什麼問題。孩子沒有傷人的惡意,家長就可以退一步,忍一忍。
比如,我兒子曾經有個小夥伴,屬於手比較重的那種。倆人起衝突,多半我兒子「吃虧」。
我一開始看著的確有些心疼我兒子,但也只是安撫他的情緒,同時確保對方別傷著了他。
幾次下來,我發現小傢伙學會了如何跟手重的小夥伴相處。
他學會了躲開。
學會了觀察和預測對方的行動,並用嘴巴喊「停」。
這些都是小夥伴「教會」他的。
但是也有些情況父母是不能單純忍耐的。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發現對方孩子的言行帶有了明顯的欺凌性,就一定要插手干預了。
我遇到過這種情況。也是遊樂場。
那會兒我兒子4歲。我看他獨自玩得挺好,就一個人坐得稍微遠了點,擱邊上休息。這時候,湊過來一個大約六七歲的小男孩。看起來,他想跟我兒子一起玩兒。
第一次,他冷不丁湊到我兒子面前,做了個鬼臉,大喊了一聲。我兒子有些意外,估計也有些不舒服。但是那孩子跑開了,我兒子重新又埋頭玩他的。我沒去管。
第二次,那男孩又來了,從背後很用力地推了我兒子一下,我家小夥子一個沒穩住,摔了。幸好地板都是軟墊子,沒摔疼。我清晰看到兒子一臉驚訝和惶恐。
這個事情哪裡不同於孩子們的尋常衝突呢?
第一,兩個孩子並無實質性的衝突。
啥叫實質性衝突?就是一個玩具,我想要你也想要;就是玩一個遊戲,你想這樣玩兒我想那樣玩;就是你追我趕一個不小心,我把你給踢翻了。可是這個孩子跟我兒子沒有這些事。第二,這個孩子兩次的行動都有「挑釁」的味道。
他和我兒子沒有矛盾,但他似乎喜歡讓人痛苦。他在採取行動前,甚至專門觀察了,發現沒有大人在身邊才有動作的。那種賊兮兮的感覺背後,藏著的就是欺凌的意圖。做為成年人,作為孩子父母,如果你遇到了,一定會有這樣的直覺。
我當時就有那樣的明確的直覺。所以我快步走過去,扶起兒子,轉臉很嚴肅地對那個小孩兒說:我是他媽媽,我很生氣,你不能這樣隨便推人的,道個歉吧!
我沒有選擇打回去,因為我是個有自制力的成年人了。
我更沒有選擇訓斥我兒子,教他「還手」。有無還手的能力,那真不是大人能夠教會的。
我最希望告訴兒子的是,面對衝突,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
我想讓他看到,我們保有分寸感的態度,我們清晰的語言表達,同樣具備力量。
我相信我的孩子長大了,不惹事,但也會不怕事。這就夠了。
說起來,孩子們社會化的過程,根本不存在「完全放手不管」這回事。
就像種田,你不播種,何來收穫呢?
所以,干預肯定是要有的。我們的干預並非要手把手替孩子解決問題,而是要在確保孩子安全的基本前提下,提供人際技巧上的支持,以及心靈上的支援和守護。